第2章 曹仁之墓
七日後,有人敲開了我的門。
我以為是有新生意上門,結果門一開,發現是一張熟人臉,便就失望地沉下了臉:「是你啊!」
是那個范月蘭。
不過,她上門也有可能是送錢來,於是我揶揄地問:「怎麼?這才一周,你就要和你丈夫分了?20萬準備好了嗎?」
范月蘭笑著說:「顧老闆你在開什麼玩笑呀?我怎麼可能和我老公分了呢?我這次來,是特地來感謝你的!」
我這才注意到她身穿一身紅喜服,手裡提著一個送禮的水果籃子,臉色白裡透紅還有光澤,明擺著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的樣子,連我出言不遜都沒計較呢,看來不是一般的高興。
然而,印堂有點黑。
我皺起了眉,根據老司機多年經驗,這不是一個好兆頭呀!
我壓低聲,問:「范小姐,你見到你丈夫了?」
「嗯。」
「做了?」
她臉一紅,羞澀地裝傻:「老闆你在說什麼呢?」
我嘴角一抽,索性挑明:「就是……夫妻那點事。」
她撲哧一笑,低下頭,臉紅到了脖子根。
看她這樣子,我大概知道是答案了。
唉!
「范小姐,禮物我就不收了,你帶回去吧。我這人有規矩,收了錢就辦事,絕不多收其他東西,免得日後算不清賬。」我苦笑著說,「不過,我還是要提醒你一件事,鬼和人不一樣,難伺候得很,而且你們行房肯定是他吸取你的陽氣,陽氣吸完了就是吸陽壽,到最後就是你死於非命!」
范月蘭臉色一變,但是很快就笑著說:「老闆你在嚇我?」
我微微一笑:「我從不開玩笑。」
「阿仁不可能會害我的。」
我說:「不管他是否存有害人之心,但做那種事就是不可避免地造成陰盛陽衰。如果你丈夫真的愛你,應該會收斂手腳,捨不得傷你精元。」
她臉色有點難看,尷尬了一陣后,仍然是保持微笑對我說道:「不說這個了,今天我來,除了感謝老闆之外,還想請老闆幫我再做一件事。」
我一挑眉:「錢?」
她立馬從手提包里掏出一紮錢,看上去有二三萬多,她苦著臉說:「我能籌到的就這麼多了!不過,您不是不挑價錢的嗎?」
「嗯。你想要我做什麼?」
她露出欣喜的笑:「你能不能幫我把紋身換個位置?」
「不能。」
她的笑容立即耷拉下來:「你不是說只要有錢就能辦任何事的嗎?」
說完,她把錢往我面前送,我不伸手,只是搖著頭退後:「不行的,范小姐。我只會紋身和送魂兩件事,其他的事請恕我無能為力。再說了,魂引是用骨灰製作成的,您丈夫的骨灰已經用完了,沒有第二份了。」
「難道你就不能先送魂走,然後再重新紋過身,再把鬼魂請回來嗎?」
我笑了:「這是一個好辦法,但是你知道怎麼送魂嗎?」
「?」
「那得把你紋身的那塊皮肉剜下!」
她的臉色一下子刷地變白了!
我的話看來對女孩來說太殘酷了,可是這能怪誰呢?紋魂本來就不是一件小事,我早就勸她看在自己的年齡上三思而後行了,但她覺得自己可以為愛不顧一切,怎麼勸都不聽。
「你為什麼忽然想要把紋身換個位置呢?如果有煩惱,說出來,我們商量一下,或許有比剜肉更好的辦法。」我柔聲說道。
范月蘭聽到我的好話,表情也就緩和了下來,但是她眼圈泛紅,埋怨地瞪著我,幽幽道:「還不是怪你?為什麼要把紋身紋在我的背後呢?」
「是你說的『隨便』。」
「那就不能紋在其他地方?!」
我虛偽地笑笑說:「我是男的,你是女的,紋在其他地方,我怕是冒犯了你;紋在背上,這樣彼此都不尷尬。」
她急了:「可你知道你這樣做害苦了我和阿仁嗎?你把他紋在我的背上,雖然他和我在一起了,可是我永遠都不能回過頭去看他一眼!這和陰陽相隔又有什麼區別?我還是一樣看不到他!他也看不到我!而且你紋的是什麼鬼東西!」
她憤怒地脫掉上衣,我連忙避開視線,不管怎麼說,男女都有別嘛!
尤其,人家老公還在呢!
「你看你給我紋的是什麼鬼東西!」范月蘭憤怒地叫著。
「噗……」我努力地忍住笑,咳!我是一個正經的生意人,怎麼會笑呢?
但我不用看,我也知道我給她紋的是什麼。
——曹仁之墓。
我沒有紋上任何圖案,只是紋上了四個漢字,咋一眼看上去,黑色刺青、雪白的背——儼然就是一座墓碑。
我把這個女人的背,變成了墓碑。
把她的人,變成了墓。這大概就是她要換個紋身位置的原因了。
我抓抓頭髮,有點心虛:「可是他還是和你在一起的,你不是還能聽到他的聲音、和他做愛做的事情嗎?」
「我、要、看、到、他!」范月蘭憤怒地叫道!
我努力捧著微笑:「小姐,你和你丈夫已經陰陽相隔了,如今還能通過紋身而繼續相守已經是很不容易的事了,又何必有太多的要求呢?」
「我要見到他!你根本就沒有達成我的要求,我那十萬塊是白花了嗎?如果能夠給你差評的話,我一定給你五星差評!如果你今天不幫我解決這個問題,我就一直待在你店裡!直到你答應為止!」范月蘭一屁股在沙發上坐下,看那架勢,真的是要賴在我的紋身店裡不走了。
我眨眨眼。
說實話,我也不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情況了,面對如此無理無賴的客人,我的方法一般是……
弄暈她。
我把范月蘭弄暈后,作為一個紳士,我還是很負責任地把她的身體擺好放在沙發上,並為她蓋上小毛毯。然後迅速地回房間里收拾行李,在準備出家門前,我摸了一下養在店裡面的狗,這狗並不是什麼名貴的品種,只不過是鄉下最常見的土狗,不過很通人性,是我養過的最聽話的狗。
「旺財,我又要出去十天半個月了,狗糧都放在老地方,你餓了就自己去找來吃。我不在的時候,你一定要看好店喲!」我對狗說。
「汪!」狗答應了。
「回來給你弄『肉』吃。」我說。
「汪!」
我給范月蘭留了一張紙條,告訴她,如果想要見到背後的丈夫,可以使用鏡子去看,但後果自負。
至於未來會變成什麼樣子,那就不是我關心的了。
我提著行李箱,把店的門窗鎖好,這就風風火火地投奔我的發小去了。
我這發小呀,名字叫左正,是個普通人,也是個老好人,每次顧客要到我店裡鬧事,我都會收拾好行李躲到他家裡去住個十天半個月的,等到顧客不再去我店裡找我麻煩了,我這才會滾回我的狗窩去。
最重要的是,他是個無神論者,不相信這世上有妖魔鬼怪的存在,更不知道我能把人的靈魂紋到其他人的身上。
當開門見到我的時候,左正同學嘴角一抽,整張臉都黑了:「卧槽,吳深,你又做什麼缺德事了?」
我純良無比地微笑著說:「像我這樣的好人,只會做好事,怎麼會做缺德事呢?」
左正一聲冷哼:「少扯淡!你每次來我這都絕對不會是什麼好事!你肯定又整了你的顧客對不對?我說吳深你這人就不能有點職業道德,給人好好地紋身呀?我記得你上次躲我這裡來的時候,是在人家的臉上紋了個王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