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之:假如愛有天意1
六月,驕陽似火,走在巴黎的街頭,沒有人知道我從哪裡來,要到哪裡去。
離開蘇黎世已經半年了,這大半年我遊走於世界的各個角落,想讓時間沖淡我腦中不愉快的記憶,想讓一切新的事物填補我心中莫名的空缺。
穿過地鐵站的時候,我的目光被一名女流浪歌手吸引,她坐在鋪著一張報紙的地上,彈著吉他,深情地唱著許嵩的《斷橋殘雪》,她的旁邊還有一隻雪白的波斯貓,懶洋洋地躺著。
我在旁邊獃獃地聽了很久。吸引我的不是因為她是女流浪歌手的原因,而是她淡淡的歌聲觸動了我的傷心事。我蹲下身,伸出手,把錢放在他旁邊的報紙上。
她的衣服很破,尤其是牛仔褲,不少的洞,可是很乾凈,連同她的頭髮,他的手指,這是我看到過的最乾淨的女流浪人。
我站起身的時候,看見她的眼睛,訝異地盯著我。我茫然地轉身,離開,好像她說了句什麼,不過,已經不再重要。
出地鐵站的時候,有人拉住了我的手,我轉頭,是剛才那位女流浪歌手。她揚了揚手裡的500法郎:「托你的福,我這一星期都不愁沒錢吃飯了,我請你吃牛肉麵好不好?」她的臉上是孩子般的笑容,明朗。鬼使神差地我竟點了頭。
在牛肉麵館,我們要了兩碗牛肉麵。她吃著面,越過碗沿偷偷看我。她說:「我叫姚安若,安之若素的意思。你呢?」
我們不過是萍水相逢,轉眼就各奔東西。她很固執。我只好說:「霍凌東。」
吃完了拉麵,姚安若背起吉他,把桌邊的波斯貓捧到我面前:「這個送給你吧?」
我搖搖頭:「謝謝,不用了。」
她追著我出了麵館,可憐兮兮的說:「你就收留它吧,這貓可是稀有品種,是我前天晚上撿到的,跟著我實在是暴殄天物了。」
我笑笑:「跟著我也是一樣。」
她聽不明白我的意思,不依不饒的纏著我,非要我收留了那隻貓,無奈之下,我只好如實說:「我也是一位流浪人,和你一樣居無定所。」
「不可能吧?」
她上下打量我,或許是我的穿著和氣質怎麼看也不像是流浪人,她不相信我的話。
「真的,我沒騙你。」
我徑直朝前走,她卻跟在了我身後,我便也不再搭理她,我的人生,還沒有可悲到與一個陌生人計較的程度。
乘了三輛公交車,四班地鐵,我幾乎繞著巴黎走了半圈,天黑前,才回到我所住的酒店,佇立在九樓的窗前,我俯覽著窗外的夜色,不愧是時尚之都,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都如同珍珠一般璀璨耀眼。
視線不經意的往下方一掃,竟詫異的發現,酒店的門外,橙紅色的路燈下,立著一抹小小的身影,肩上背著大大的吉他,懷裡則抱著那隻白如雪的波斯貓。
我訝異極了,那個女流浪歌手竟然跟我跟到了這裡,而我卻以為她早就不跟了,短暫的驚訝了片刻,我轉身奔了出去。
一口氣奔到樓下,我出了酒店的旋轉門,徑直朝那抹身影走去,「是不是我不收留這隻貓,你就打算一直跟著我?」
她抬起頭,咧嘴一笑:「我其實是沒有棲身之處了,想看看你這個流浪人住哪裡,我也好跟著將就一晚。」
手指向我身後的酒店,遺憾的說:「可惜你是我見過最富有的流浪人,竟然住酒店。」
「那我應該住哪裡?」
「如果你真的是流浪人,那你應該清楚,橋洞或地下通道才是與我們身份相匹配的吧……」
我環起手,戲謔的將她從頭打量到腳:「看你長得細皮嫩肉的,住那種地方就不怕被騷擾?」
「怕呀,所以我經常挪地方,這不是沒地方住了,才想著跟你找個新住處,哪知你住的跟我想象的一點也不一樣。」
她把手裡的貓硬塞給我:「既然你住的這麼好,那就收留它吧,總比跟著我流落街頭要強。」
我沒好氣的笑笑:「流浪這個詞的定義不是睡橋洞才能稱之為流浪,我只是在這邊停留兩天,明天就會離開,下一站要去哪裡,現在還不知道,你如果只是讓我收留它一晚沒問題,超過一晚那就不行了,我不可能帶只貓四處流浪。」
她低下了頭,那樣子就像是個做錯事的孩子,「好吧,一晚就一晚吧,明天我再想辦法,只是……能不能也收留我一晚。」
好像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氣才說出這麼一句話,她的樣子讓我想起了另一個女人,突然間就生出了憐憫之心,我點頭,她開心的跟著我進了酒店。
到了豪華的套房,她放下背上沉重的吉他,坐在沙發上感嘆:「你真是我見過最奢侈的流浪人了。」
我倒了杯水遞給她,打趣說:「你也是我見過最乾淨的流浪人。」
她一邊喝水一邊與我聊天,聊的幾乎都是關於我,我從哪裡來,家裡有什麼人,我有問必答,卻一句也不問她的情況,不是因為不想問,而是因為不好奇,我已經,過了好奇的年齡。
聊了二個多小時后,她問我:「你喜歡聽我唱歌嗎?」
「莫非你想唱給我聽?」
「是啊。」她調皮的笑笑:「就當是你收留我的回報吧。」
「好啊,我洗耳恭聽。」
她取出吉他,擺好姿勢:「想聽什麼歌?」
「我只要說你都會唱?」
「應該是。」
「這麼厲害?」我思忖了一下:「MoreThanLove《假如愛有天意》」
她拉動吉他弦,熟悉的旋律緩緩奏響,不得不承認,她確實厲害,我漸漸聽得入迷了,人還坐在那裡,思緒卻飄得很遠很遠……
一曲結束,她沒有徵詢我的意見,重新又彈了一遍,彷彿是看出了我對這首歌的迷戀。
事實上,我確實不介意她繼續彈。
第二遍結束了,接著第三遍,第四遍,一遍又一遍,直到她彈了不知多少遍,直到我意識到她可能累了,才將飄遠的思緒拉回來,起身說:「謝謝,就彈到這裡吧。」
安若放下吉他,伸了個懶腰,「我待會睡哪裡?」她問我。
「跟我來。」
我將她領到其中一個卧室,開了門說:「就睡這裡。」
「時間不早了,睡吧,晚安。」
我轉身欲走,她卻突然拉住我的胳膊:「帶我一起去流浪吧?」
「開什麼玩笑?」
「我沒開玩笑,我說真的。」
「不行。」
幾乎未加思索,我便拒絕了她,我怎麼可能帶著她去流浪,我與她,只是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我會唱歌賺錢,不會成為你的累贅的,絕對不會成為你的累贅,好不好?求你了?」
她的眼神溢滿了渴望,我頓時很不解:「你為什麼要跟著我去流浪?又或者我為什麼要答應你?我們很熟嗎?」
「因為我沒地方去啊。」
她垂下了腦袋,緊緊的咬著下唇,表情說不出的可憐。
「我認識一位酒吧的老闆,我可以介紹你去他那裡唱歌。」
鬼使神差的,我竟然說出了這樣的話,明明我早已經不是那個愛管閑事的我。
她猛得抬眸,驚喜的問:「真的嗎?」
「恩。」
「太好了,那就這麼說定了哦,在沒有安頓好我之前,你不可以離開這裡。」
「好。」
「我們拉鉤。」
她像個孩子似的跟我較真,我卻也像個孩子似的配合。
約定完之後,她開心的沖我扮了個鬼臉,關了卧室的房門,沒到一分鐘,房門又開了,她嘿嘿一笑:「忘了道晚安了。」
「晚安。」
我點頭,心裡不免有些無厘頭,好端端的,這女孩怎麼就成了我的責任?我即不想做活雷鋒,又不想做樂善好施的人,因此,大可不必管閑事,無論是對她,還是對她那隻貓。
說來很不巧,我的那位在法國開酒吧的朋友外出旅行,要一周后才能回來,我被迫延長了我的行期,只因為,那一晚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