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找真愛(1)
對許多年輕人來說,當涉及到性行為時,「愛」就是一個具有魔力的詞。哈里斯(LouiseHarris)在5,000名青少年中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高中和初中的54%的男孩、22%的女孩說,如果有人愛他們,他們會和對方發生性行為;11%的男孩和22%的女孩說如果可能的話,他們會「推遲」。在另一項調查中,孩子們被問及——「為什麼你認識的同伴會有性行為?」63%的女孩和50%的男孩答覆,「他們彼此相愛」。大多數青少年說他們在某一刻曾愛過。但當他們告訴父母時,父母會說,「你怎麼可能知道什麼是愛情?你還是個孩子。」也許一些孩子對戀愛了解不夠,但他們仍然去探索,只是所使用的方法給他們帶來痛苦。以下的故事是一些心碎的青少年和我分享的:我信任博比,他知道在我們不**的情況下感情可以維持多久。他坐在駕駛座上,沒有安全感。他一次又一次地告訴我他愛我,他覺得我對他的愛不如他對我的愛那麼深。當時,我就努力向他證明。我是他的——110%是他的。我們第一次**的時候,我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之後,他一句話也不說——他睡著了。我是那麼孤獨。我從來沒有那麼恨過自己。但是已經這樣了,我已經失去了童貞,我再也不能把它找回來了。之後就再也沒什麼重要的了,所以性成了家常便飯。我惟一的恐懼是失去博比。他是我的第一次,即使他對我不好(有幾次是這樣),我也會做任何事情來抓住他。漸漸地,我們開始疏遠了。他開始和別的女孩出去。我愛他,可他欺騙我,讓我認為他還愛我,其實他並不愛我。博比的愛是有條件的,自私的愛,不像《聖經》中所描述的那樣:「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快到感恩節了,她在看小孩。「我過來好嗎?」然後,一件事接一件事,在一個陌生的房子里,老舊的沙發上,我不再是處男了。童貞失去了,我也不再天真了,不道德的大門完全敞開,進來了**、狎妓、大麻、超速,幾次得淋病。愛和接納是我一直在尋求的。這個世界怎麼可能這麼腐爛?我找不到愛。我找到的只有隨便的性行為,後面系著各樣附加條件。接納?根本沒有人在意。他們太擔心自己是不是會被弄得焦頭爛額。自始至終,《聖經》告訴我們上帝的愛是什麼樣子。記得我們在第1章中所講的嗎?愛表明看重對方的安全、快樂和利益,就像看重我們自己的一樣。這種類型的愛不自私,它認為別人比自己更重要,它尋求去保護並強化上帝賜給每個人的尊嚴,這是因上帝愛我們而來的回應。不幸的是,許多年輕人不再矚目於上帝的愛。一個總的規則是,許多人把愛減少到兩點:(1)溫暖的感情或情感反應;(2)對一個使他們感覺很好的關係產生的積極反應,這兩點都是自我為中心而不是以他人為中心。難怪青少年對愛感到那麼迷惑。青少年正在成熟並建立自己身份的過程中,他們必須努力掙脫一些束縛,和抵制他們的力量抗爭,這種力量甚至讓許多成年人困惑以致想去反抗。「愛」,似乎是婚前性行為的一個合理理由,或許比任何其他理由都充分。許多青少年如果對愛缺少真正的理解,也會堅信彼此「相愛」的未婚青年可以涉足性行為。正如一個研究者這樣說:孩子們相信,愛帶著道德重量,然而他們「相愛」的標準則特別寬泛。甚至在13歲的時候,一半以上的青少年(53%的男孩和52%的女孩)說他們曾經相愛過,在18歲的男孩中這個比例為85%,17歲的女孩中為83%。一個15歲的紐約女孩,一個處女,但只是因為在關鍵時刻爸爸在樓下叫她,斷送了她和男友暑期相守的夜晚。她告訴我們,「我曾經想和自己相愛的人發生性行為。現在,我覺得和自己所愛的人發生性行為並不那麼重要了。我想在我有過第一次以後,那時再和所愛的人發生性行為才會變得重要。」後來在我們的採訪中,她又補充道:「如果我願意和一個我不愛的人發生性行為,早就不是處女了,但我現在還保持童貞。」這是明顯的前後矛盾,雖然她也許只是由於好奇或是別的什麼,要準備搔一下癢處,用合理的原因讓它聽起來正常。在一個傳統規則似乎已經不再讓人信服的社會中,人們努力去建立新的對與錯的標準。我們從調查中得知了青少年的保守,青少年也的確想讓他們的朋友對他們有很高的評價,而且大多數人也很想「好好的」。綜合起來,這就使愛的大眾版看起來只是為了方便。在缺少承諾和責任的情況下,粗糙的東西也看起來挺像「真愛」的。今天年輕人身上的壓力由於困惑更加重了。青少年把愛和性看做是同義詞。許多類似的困惑是由於電視、錄像和電影鼓勵所產生的。這種愛和性之間的困惑,會讓一個青少年在感到愛一個人的時候產生很大的性壓力。這種困惑的另一個危險是當另一個人說「我愛你」的時候,要有壓力用性來回應。許多青少年的結論就是,「如果你不和我發生性行為,你就不是真正愛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