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了……那麼現在呢(2)
*把婚後的談情說愛—你知道的,很浪漫的東西—不當一回事,覺得那是讓人討厭的義務(「女人就是太過於幼稚、太過於依賴他人、太過於苛求」)。*不注意個人衛生,不修邊幅(「嘿,這就是我自己,不接受拉倒」)。*整個晚上面對著電視機或是待在車庫,還不以為然(「這是我的家—我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事」)。夥計,如果上面的任何一條聽起來很像你,那麼也許你會暫時感覺到自以為是的權力、控制力和勝利感得到了膨脹,但最終你會失去任何有價值的東西。我的一位正在離婚的聽眾給我來信,他經過3個月的反省總結出了自己的十大惡行:1.從婚前的甜甜蜜蜜轉變為婚後的漫不經心。2.對老婆說的話左耳進右耳出。3.持續不間斷地收看有線電視的體育節目。4.永遠記不住周年紀念日。5.對妻子的個人喜好大加批判(尤其是曾經看作如此神聖的泡澡的時間)。6.明知妻子有事,卻只肯問一句「怎麼了」就不再深入關心。7.只顧埋頭工作,盡量減少娛樂休閑。8.對個人的衛生狀況滿不在乎。9.認為任何事情都是理所當然的。10.和老婆講話永遠不用大腦。現在,在我繼續不停地往下列舉你們男人在「愚蠢的大丈夫」方面所犯下的錯誤之前,我覺得在道義上有義務阻止一下你們馬虎鬆散的狀態。在婚姻中作為丈夫,有不少顯而易見的基本的標準(不尋花問柳、不吸毒、沒有什麼惡習,美滿的性生活,善於交流,能夠與家人共度時光,幫忙做做家務以及照顧孩子與家人一同出去度假,諸如此類—你知道他們都是屬於你的),至於細節就沒那麼清楚地列舉出來了,因為我們女人是—真誠地說—善變而麻煩的。下面這個從互聯網上弄下來的「清單」(作者不祥)是這樣說的:規則1.女人總是在制訂規則。2.這些規則在沒有任何預先通知的情況下隨時會改變。3.沒有哪個男人會有可能知曉所有這些規則。4.如果女人懷疑男人知道了所有這些規則,她會立即更改部分或是全部規則。5.女人從來不會犯錯。6.如果女人錯了,那肯定是由於男人做錯或是說錯了某些事情直接導致的誤會造成的。7.如果第6點所說的事情發生的話,男人必須馬上為自己造成了誤解而向女人道歉。8.女人可以隨時改變自己的想法。9.如果沒有女人書面表示同意,男人永遠不能輕易改變自己的想法。10.女人有權利在任何時候發脾氣或是難過。11.在任何時候男人都必須總是保持冷靜,除非女人要求他生氣或是難過。12.女人絕不讓男人知道她是否想要讓男人生氣或是難過。13.任何想要證明這些規則的嘗試最終會導致**上的傷害。14.如果女人有經期綜合征,那麼這些規則就毫無用處了。「理解你的女人」需要時間,從成熟到感激你的女人也需要時間。然而你有可能永遠也不會預料得到女人的思想和行為,或是理解得很透徹,這是個值得一行的旅程。在我回到談論嚴肅的事情之前,讓我給你們看看喬治總結的「不能對老婆說的10句話」:1.今晚不了吧,親愛的,我頭疼,何況比賽已經開始了。2.如果你是辛迪·克勞馥該多好啊。3.那條裙子讓你看起來胖了四五公斤。4.你母親總讓我想起7個小矮人。5.那件衣服穿在我身上也會比穿在你身上好看得多。6.我敢確定你一次就想要6個孩子。7.親愛的,我覺得你的白髮比我祖母的還多。8.親愛的,從哪兒看得出來你苗條了?9.親愛的,千萬別在意,我又不是因為你的長相跟你結婚的。10.我永遠不會因為另一個男人離開你。也許這份清單並沒有我想像中那麼深刻,但我同意,被喬治列為禁忌的這些話還是不要說比較好。還有一點我覺得需要指出的是,你說你能在你妻子不舒服的時候照顧她,而你的妻子卻只能在她感覺安全的時候對你付出所有。雖然只有在少數的婚姻中,身體上的安全確實是個難題,但對於幾乎所有的婚姻來說,每當發生責難、挖苦、責備和貶損的時候,情感上的安全感就會受到威脅。我覺得你們男人往往傾向於「自我防禦」(掩蓋錯誤、過失和缺點),因此會不惜採取一些惹人厭的手段來提升自己的權利或形象。但是,聽著:如果你還像原來一樣借著貶低老婆來凸顯自己健全和強壯的特質,那麼你最終也不會從婚姻裡面獲取你的需要和夢想。另外,那種威脅要離開以展示他至高無上的主控權的男人也同樣令人厭惡。你必須採用一種比較好的方法來解決你自己的憤怒和挫折感,不能讓你的妻子有委屈求全或是被拋棄的感覺。也許你可以用那種策略讓她沉默,但是如果這樣的話,你就永遠不能讓她再愛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