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姐的悲歌

阿姐的悲歌

班上的同學最近真是多災多難,班長萬能騎腳踏車上學途中被一輛疾駛而過的汽車擦撞,一隻腿骨折,現在還躺在醫院裡。接著太保和隔壁班的同學因為在走廊上擦撞到肩膀,而大打出手,兩個人都被記了兩個警告。然後是阿姐,他和九班那個叫阿賢的男生在廁所做了一些親昵動作時被老師發現,學校做出強制轉學的處分。這件事在學校傳開,阿姐已經好幾天沒來上課了。阿姐是同性戀的事大家都心照不宣,我們都喜歡阿姐,所以大家都能接受他喜歡男生這件事。而且,這根本是個人的感情事件,誰也沒有資格去做評論,更不是一件錯事,得用「轉學」這麼嚴厲的方式處罰?學校當局是怎麼回事?對於棘手的事就一腳踢開了事嗎?「我們到校長室去抗議。」鍋爐在班上提議,「我們不能讓阿姐被轉學。」「我贊成。」我說,「阿姐又沒有做錯事。校長不能因為自己不吃榴槤,就把在學校吃榴槤的學生給趕出校園,這樣的做法實在太霸道了。」「跟校長抗議?這樣不太好吧!」宜真說,「阿姐的爸媽不抗議嗎?」「你有沒有一點同學愛啊!」鍋爐瞪了宜真一眼。「阿姐發生這樣的事,我覺得轉學對他比較好,要不然回到學校還要面對那麼多異樣的眼光,他受得了嗎?」宜真說。「我也覺得轉學對阿姐比較好。如果是我,這個學校我一分鐘也待不下去。」歐偉俊說。「但是,我們總要表示對阿姐的支持,讓他在這個時刻不會太孤單。」林淑麗說。「要不要跟班導商量一下?」宜真說。「班導可能會反對,他希望我們盡量不要給他惹麻煩。」太保說。「我們可以表達我們對這件事的看法,如果校長不接受,大家再想別的辦法。」鍋爐說。最後的結論是,送一份全班簽了名的抗議書交給校長,希望他收回對阿姐強制轉學的決定,至於阿姐要不要繼續留下來讀完這最後的半學期是阿姐的自由。有點麻煩的是,這份抗議書的內容落在我的頭上,我必須在今天晚上寫好。雖然覺得有壓力,但是我還是很高興能為阿姐做這件事。晚飯過後,我打了一個電話給阿姐,希望為他打氣,並告訴他我們準備為他向校長抗議這件事。但是,阿姐的母親說他身體不太舒服已經睡了。我寫了很多版本,都寫不好,亮家說抗議信要寫得簡潔有力,最好是正中學校要害,這樣學校才會反省。我問亮家可不可以幫我寫,她很爽快地答應了。她塗塗改改地寫到半夜兩點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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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生青春手記:喂,穿裙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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