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嘉寧:小說,故事和事件(2)
周嘉寧:我的寫作
我想我還是從我的《蘋果瑪颱風》《陶》《三點二十九分的鏡子》《非非的意外槍擊事件》等短篇,和《陶城裡的武士四四》以及最近的《杜撰記》系列短篇的一些寫作體會說起。
《蘋果瑪颱風》之後的那4個短篇寫於2002年夏天,也就是在我結束了長篇《女妖的眼睛》之後,開始了《蘋》系列。在這4個短篇裡面有沒有故事對我來說都是不重要的,如果有人問我,《蘋》或者《陶》或者其他的幾篇短篇講的是一個什麼故事,我覺得我的回答肯定是:「我也不知道。」比如說《蘋》描述的就是一個女孩子在等待颱風,什麼都沒有發生。她只是在等待著颱風,什麼都沒有,也沒有颱風。我想描述的只是這樣的一種焦灼的等待狀態。令我自己再次讀它的時候感到心動的是一些很細小的情景。這些情景與事件無關,就好像四四在窗戶前面聽到熊貓牌收音機收到的口琴聲,以及四四和張五坐在曬台上抽黃駱駝,這只是一些情景。我的這篇短篇小說就是由情景組合而成的狀態—焦灼—我只是想描述一種等待中的焦灼狀態。於是在描述中,故事反而顯得次要。故事是為能否表達出狀態而服務的,比如說《三點二十九分的鏡子》中女孩子每天下午三點二十九分都會等待著同一面鏡子的出現,那時時間會靜止。而在我寫的時候,我首先感受到的是一種時刻侵襲我的恍惚感。我想描述它,但不是用語言來描述感覺本身,而是找到一個故事或者說是情節,用它來表達我所需要的恍惚感,然後我才造出了這樣一個故事。如果不需要故事的話,用一個情景就可以完成,那麼故事也可以消失。
這種描述的語言所帶給我的興奮,我在《陶城裡的武士四四》中感受得最深。其實在寫完了以後我就在想,可能並沒有多少人能夠真的看完我安排的所有故事情節,但是我覺得只要看了幾段之後,就算不完整地知道故事情節,可我所想傳達的感覺也應該能夠如我所願地傳達出去了。
《非非的意外槍擊事件》是《四四》的雛形。當然在《非》裡面所描述的狀態、情緒、感覺是單一的,而《四四》是一個集合體。焦灼,虛妄,嫉妒,希望等等。至於《四四》的情節,它是一個把所有的狀態集中起來的框架,我並沒有精心去安排它,甚至在我開始寫的時候,我並不是很清楚接下去會發生什麼。我能夠控制住的是情緒,而情節的發展是隨著情緒的升級而發展的。如果能夠全部看完的話,那麼結尾的確也是一個我認為很妙的故事,可是這個故事在整個長篇里是看不清晰的。很多人看完以後可能對故事的印象淡薄,會不知所云,所感受到的應該是一種濃烈的語言所帶來情緒,而故事被語言塑造出來,又被語言所淹沒了。
但在當時我並不知道以此來支撐一個長篇是不是可行。我也不得不承認,在《四四》的寫作時,我感受到一種文字排洩慾所帶來的快感,所以我寫得很快,不曾修改過一個字,而我的確是忽視了讀者。我在寫的時候並沒有把讀者的因素考慮進去,因為在《四四》和之前的一系列短篇的寫作中,到最後,文字的節奏好像已經同身體的節奏融合在一起了。我是自我封閉地在寫的,我沒有考慮過讀者接受的這個角度,所以沒有修改,因為怕毀壞了當時原生的狀態。
《杜撰記》系列開始寫作是在《四四》之後,幾乎是抱著一種對以上寫作態度的反省。當時我對於自己的寫作有點懷疑,我在想一個讀者不能夠好好接受的小說是不是一個好小說。我對我以前放棄接受方觀感的態度表示懷疑了,於是就做了一些調整。調整的一部分就是我不再注重於狀態的描述,而開始選擇敘述。
我記得我在開始《杜撰記》的時候曾經說過我想開始講一些故事。當選擇了敘述之後,我盡量地把自己放在故事之外,但我寫得不如過去順暢,因為我在整個過程中都反覆地節制語言。過去我習慣使用長句子,在《女妖的眼睛》和《四四》以及前面的一些短篇裡面,長句子就是我語言的特點,但是我在《杜撰記》系列裡面,我不自覺地放棄了長句子的使用,閱讀障礙在這方面肯定是有所減少的。我也不再用文字來渲染自己的意象化的東西。情緒和狀態的描寫在《杜撰記》裡面是少的,而敘述和對話的出現是過去我很少使用的。我希望的是能夠通過一種旁觀的敘述來傳達人物的感情,那些感情是人物的,而不是我自己的。他們是自己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的,情緒是有的,而情緒不再是情緒本身,情緒都隱藏到故事裡面去。
對講故事,我其實還是不在行,就比如說《杜撰記》里的那5個小故事,其實都是舊的故事,甚至到了最後夜X也給我的《杜撰記》的故事情節歸納出了某種模式。
可以說就編故事而言我是失敗的,但是我覺得就講故事而言我是成功的。可能是由於我太執迷於語言本身,雖然說從最早的散文到《女妖的眼睛》到《四四》到現在的《杜撰記》,旁觀者都感到我在發生著巨大的變化。我是從一個階段跳到另一個階段,而其實就我自身而言,我始終沒有變過的是我對於語言的追求,我覺得這是組成小說的最基本的單位。對語言的追求是一種技術性的東西,因為我在意造句,用詞,詞的搭配,句子的排列,分段,甚至在面對著電腦屏幕打字的時候我注意著整篇文章的句子在形狀上的排列。對我而言,如果一篇小說沒有好的語言技術就稱不上是好小說。
在《杜撰記》的那5個小故事裡,就故事性而言,我都是失敗的。我覺得我是在用我自己的語言技巧重新講述一些陳舊的故事,可是這些陳舊的故事因為新的語言的使用肯定與過去看起來不同。
故事的講法
在我的寫作觀里,我真的認為寫小說從某種程度而言是在挖掘一個故事的潛力。
故事的潛力有兩方面的因素,一個是故事本身所具有的傳奇性,我認同一個好的傳奇性故事是可以支撐起一篇好的小說;而另一個則是如何在一個平淡無奇的故事裡注入一些其他的因素,或者做形式上的轉變,來讓這個故事變成另一個故事,或者說變成不是故事。
先說說第一點。雖然我自己至今沒有做過任何這方面的嘗試,但是我們每個人已經都有過這樣的經歷,就是被一個故事吸引,看了它的開頭就想知道它的結尾,或者已經猜到了它大喜或者大悲的結尾,卻還是著迷於它當中的曲折過程,出於一種想知道的目的往下看。也肯定都有過這樣的經歷,一個故事將你帶進迷宮,你跟著它轉悠,全神貫注地根據自己頭腦裡面殘餘印象的地圖來尋找出口,最後你津津有味地繞出了迷宮,卻發現推開出口的那扇門,並不是你想像中的花鳥世界,而是邁出一步就是懸崖,如此地出人意料。一個傳奇性的故事是要求完整的,它必須有頭有尾,能夠從走出第一步開始就知道肯定能夠繞到最後一步,它是一個事先已經布好的局。
然而總能夠讓我感到困惑的是,作為一個傳奇性的小說,它的所謂的完整性是不是包含了語言這一點。就我個人所感,在一個以傳奇故事為支撐的小說裡面,語言反而是應該藏到故事的背後去。讀者的注意力被語言所吸引顯得多餘,但是這並不是說語言是一個退而其次的被忽視的東西,因為鋪陳和節制同樣需要技巧。
就比如說剛剛在看馬牛的《妻子嫉妒女傭的美貌》,看的時候完全關注著故事的情節發展,看到最後的結局一笑了之,語言完全沒有給我留下任何的印象,而回過頭來看看的時候,不能不說那些對白的語言絕對是經過控制的。而控制,是把語言控制在了故事的背後,它自始至終在引領著讀者,在設計著局面,卻徹底地隱藏起來。所以從表面上看來,讀者一口氣讀完了小說,被情節吸引著往下看,而其實穿針引線的就是語言,對白、動作—所有微妙細節的控制和把握,都可以細化到一個用詞上。要我相信一個傳奇性的故事僅僅靠其自身的傳奇性而脫離了精心設計的語言,就成為一個好的小說,我是不肯的。
再說說第二點,有些故事其實就本身的故事框架而言,人們已經爛熟於心了,無非是情愛生死分合等等。如果剝啊剝,把故事的外衣全部都剝掉的話,看到的就是一個毫無嚼頭的乾枯的故事內膽。其實到頭來想想,這樣的小說的核心並不在於故事,而是在於語言或者是形式(這裡我只從語言的角度講,因為關於形式這個問題,我並沒有考慮清楚,或者說並沒有考慮過,拿出來講不免顯得不負責任,但是形式是挖掘故事潛力的一種方式我不排除)。把一個故事的潛力挖掘出來,讓它看起來像另外一個故事,或者根本就不是故事。
就拿《杜撰記》來說,其實是5個很舊的故事,毫無吸引人的傳奇性可言,也沒有曲折的情節,一波三折更是談不上,結局也幾乎全在意料之中。而我自己覺得讀這樣的小說的時候,讀者是不必急於知道結果的,或許對於讀者而言根本沒有結果可言,有無結果並不重要,可能結尾並不是一個故事的完美結局,而只是某個情緒的高潮,或者谷底。因為在這裡的核心是語言。
這讓我想起蘇德的一系列小說很有蘇式風味的結尾。現在回頭來看這些小說,比如《真如涅記》算是一個有著曲折情節、人物關係複雜的故事了吧,可是從讀者的角度來說,記得的結尾往往不是那裡面人物生死糾葛的下場,而是落在灰塵中的一隻紅洋鞋。除了根的馬蘭豆綠油油的,紅洋鞋則是紅艷艷的,這種用語言構造起來的色彩場景竟然比整個故事都令人感到印象深刻。
又或者像《病態樓》的結尾的那句「我掏出那把小剪子,頭皮發麻」,我覺得這就是一個高潮的結尾,並不是因為情節發展到了高潮,而是語言的節奏控制演繹到了一種高潮。
在這裡,故事是隱藏起來了,故事是個工具。看完《病態樓》的讀者里,很多提起《天生殺人狂》,這兩者並沒有完全的關係,而是一種相通的情緒。當然《病態樓》比起《天生殺人狂》來是明顯帶著女性才會有的陰鬱,是這種陰鬱給人留下了閱讀感,而不是故事。而這種陰鬱感的創造顯然不是因為故事的原因,故事只是一個把文字組合在一起的框架和理由,而創造出這種陰鬱感的是語言,以及用語言所拼寫起來的場景。這些場景可以完全沒有邏輯上的關聯,但是隱秘的聯繫肯定是存在的。這種隱秘的聯繫是由語言創造出來又超越語言本身的。語言的掌握歸根到底是一種節奏,怎麼樣的節奏製造出怎麼樣的情緒,收放之間又能夠適時地加重或者減緩這種情緒。
還有就是用一些符號化的東西作為補充,比如《病態樓》裡面的青蛙精、媽媽的長頭髮、苛刻的梳子等。
但是故事是不能沒有的,故事可以有一定程度的退化,就是退化到事件,這是底線了。如果徹底地把事件都取消了的話,那麼小說就不成其為小說。
關於事件的想法我想提提圖森。圖森的《先生浴室照相機》,是我一再提起的,看這本書的時候狀態很奇怪,沒有一次從頭翻到底,每次都是從中間的某一頁讀起。就這樣顛來倒去地看完整本書,而且還不止一遍。要我現在來告訴你,這本書講了怎麼樣的故事,我是講不出來的,或許他有一個完整的故事,可是我不知道,但是照樣讀完了。想來,吸引我的只能是零碎的事件,是一個片段和下一個片段之間的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