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取向難道有對錯之分?(1)
網友:我不是一位同性戀的人,不過我想談談對同性戀的看法。我今年18歲,是一個女孩子,我認為同性戀並不沒有什麼不好的地方,一個人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對象,我認為這是最基本的權利,只不過他想選擇的是別人沒有選擇的東西,或者說,是別人不可以接受的一件事情。為什麼別人不能接受?只是因為自古以來沒有人這麼做。如果說有人做了,是不是就不是這樣的呢?李銀河:你說得對,性取向沒有什麼對錯之分,它是人的權利。但你以為「自古以來沒有人這麼做」卻是錯的。古希臘時期,同性戀是普遍的實踐。中國古籍上也有大量關於同性戀的記載。同性戀現象是在人類歷史上、在各個文化當中普遍存在的一種基本行為模式,無論是在高度發達的工業社會,還是在茹毛飲血的原始部落;無論是在二十世紀九十年代的今天,還是在遠古時代。在許多未開化與半開化的民族中,同性戀是一個彰明昭著的現象;有時它在當地的文化中,甚至佔據著優越的地位,同性戀者因其特異性受到人們的尊敬和仰慕。在四千年以前,古埃及人把男性之間的**行為看作神聖的事情,傳說中認為,霍祿士和塞特這兩位大神有過這種行為。古埃及的後宮,每個女人都有一個親密的同性朋友。古印度也有類似的情況。古代非洲北部的迦泰基人、希臘人的一部分祖先杜侖人、古代黑海以北的西先人,以及後來北歐的諾曼人的歷史中,也都有關於同性戀現象的記載。根據記載,在古代的美索布達米亞,也有大量同性戀現象存在,並有許多男妓專門為同性戀者服務。在巴比倫的神廟,男妓聚集在特殊的妓院中,由教會實行監督,由主教負責管理。在一些伊斯蘭國家,由於女性與世隔絕,不易接近,又不受教育,在社會中沒有地位,導致了男性中同性戀現象的風行。有些國家還有成年人喜愛青春期前幼童的風習,認為他們的容貌可以同美麗的女孩媲美。拉丁美洲三大文明之一的瑪雅文明,記載了青春期的同性戀現象,有專家認為,瑪雅文明屬於喜愛同性戀甚於異性戀的文明。瑪雅的男孩在結婚之前,父母通常會給他安排一個男性玩伴(男奴),以滿足他的需求。瑪雅人還認為,成人之間的同性戀是天性使然,難以改變,因而對同性戀採取了寬容的態度。同性戀歷史中最引人注目的當然還是古希臘文明中的情形。在古希臘,成年男子常常同已經渡過青春期但尚未進入成熟期的少年發生熱戀,尤其喜愛12歲到16歲之間的少年。在公元前6世紀到4世紀這200年間,希臘人把同性戀視為"高等教育"的一個分支,當一個少年接受完傳統的基本教育之後,即被置於一個年長男子的羽翼之下,這成人被稱為"愛者(lover)";少年被稱為"被愛者(beloved)"。這個成年人通常三十齣頭,負責少年的道德與心智發展教育,以仁慈、理解、溫暖及純粹的愛對待少年,唯一的目的是為了培養這少年道德上的完美。在戰爭中,他們並肩作戰;如果少年犯錯,這成人要替少年受罰。少年長大成人後,或者結婚,或者成為另一個少年的保護人即"愛者"。在戰場上,同性之愛也得到讚賞。在不少戰役中,斯巴達的軍隊都因士兵的這種"同性之愛"而贏得了戰爭。柏拉圖對此曾作過如下評論:"一小群彼此相愛的士兵並肩作戰,可以擊潰一支龐大的軍隊。每個士兵都不願被他的'愛人'看到自己脫離隊伍或丟下武器,他們寧可戰死也不願受此恥辱……在這種情況下,最差勁的懦夫受到愛神的鼓舞,也會表現出男人天賦的勇敢。"著名的底比斯聖軍,就是全部由一對對彼此相愛的士兵組成的。他們轉戰33年,立下輝煌戰績,最後才被馬其頓帝國亞力山大大帝所擊潰。在最後一次戰役中,300名聖軍全部光榮戰死或受到致命的創傷。雅典也盛行同性戀愛。史載雅典政治家阿西比亞德將軍就是一個這樣的傳奇人物。他十七八歲時,成為當時雅典城內個子最高、長相最英俊的青年。無論他走到哪裡,都有一大群男人追隨。這些男人把他當作美麗的少女一樣與他**,向他求愛。他扮演蕩婦的角色十分在行——奚落他的傾慕者,或與他們**,把他們弄得十分尷尬。如果他心情好或是有利可圖,他有時也給這些同性戀追隨者一點點恩惠。於是他成為雅典青年心目中的偶像。總之,希臘人認為男性是近乎完美的造物,因而是更加理想的愛情對象。對於那些有文化修養、興趣高雅的男人來說尤其如此,因為他們將精神上的投契作為愛情追求的一部分。尚未成熟的英俊少年比異性情侶更能燃起他們熾烈的感情之火,他們有著姑娘式的靦腆、精力旺盛、朝氣蓬勃,男子漢的氣質正處於含苞待放之時。這種愛遠遠超出了純生理的範疇,成為一種高雅的、具有美學意義的情趣。柏拉圖甚至認為,"神聖之愛"只存在於男人之間,只有男子之間的愛情才是情感的真正貴族與騎士形式。在他的著作中是這樣讚揚男子之間的愛情的:"通過對男孩子的夜晚之愛,一個男子在起床之時開始看到美的真諦。"斯特拉頓則說:"12歲的男孩惹人喜愛;但是他長到13歲就變得更美了;14歲時少年的愛之花更加芬芳馥郁;而15歲更增添不少魅力;16歲則是盡善盡美的年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