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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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告業萬多間公司,能進入「吉通」是我的造化,那些小公司的苦苦掙扎我們自然不放在眼裡,但鍾良辰的公司雖不是4A,也絕非等閑。我便是怕與他的交往讓欣姐以為不妥,所以準備先流言一步知會她。良辰與欣姐是舊識,但關係似乎一般。他們這些廣告業的中流砥柱,基本都從「瑞得」入行,學成一身本領后,才出來各霸一方。良辰對欣姐從未加以評論,但越是不評論,似乎越表明不欣賞。我為良辰的公司作過一個案子。那是在我百分百確認與我公司不存在商業衝突的前提下接的單。酬勞是那樣理想,我為什麼不做?當然做完之後,我也想不出理由張揚。我與良辰及他的同事吃過一次飯,開過三次會,提案一次過,貨訖兩清。但在之後一個月里,我很期望接到他的電話。我並不了解他,只知他被稱作廣告界第一美男,只知與他相處輕鬆愉快,只知喜歡他的笑容與聲音。當然,我印象深刻的不僅外在,還有他的沉靜與禮貌,談吐恰好,絕沒有一般有幾分姿色男子所常見的輕浮。空等了一周后我想:我雖然升得快,但畢竟是新人,他如此資深,何種人未見過,幹嘛會對我留下印象?給我打電話說什麼?想到這裡,心情略平。所以再次偶遇時,大大方方招呼。我們與各自同事吃飯,正是不方便說話的時刻,但他偏偏慢慢走了過來。「雪個」,他很自然坐在我旁邊,身旁的女同事臉色已經興奮。「吃飯?」我問廢話。「是啊。」他對桌上人點頭,我不覺得應該介紹,誰不認識他?「周三的BH公關會,你會去嗎?」「不會吧,應該是欣姐去。」我有點緊張,其實也頗有些得意,話極少,怕給人看出什麼來。他也不方便再說,起身,又轉回來小聲問我:「我發過郵件給你,為什麼沒回?」我很意外地小聲回答:「沒有收到啊?!」那頓飯我吃得有點恍惚,女同事追問:「你認識鍾良辰?他居然過來主動與你講話?」我只好說:「奇怪嗎?都是同行。」郵箱里確實空空蕩蕩,我想了想,決定主動給他發信,新建另一個郵箱,告訴他只用來接收他的信件。他回復得很快,約第二天晚飯。我對著顯示器想:這麼正常的約會,真無趣啊。一見鍾情也這麼無趣啊。欣姐每一稱呼鐘的公司,即稱「敵公司」或「匪公司」,我現在與匪頭目燭光晚餐,並且進展順利形勢喜人,怎麼能不惹火她?我問良辰:「為什麼你著名的條件大好,至今孤家寡人?」良辰:「這還用問為什麼?只有一個原因。」「啊?性取向的問題?」我答。「取你的頭」,他狠狠拍了我一下,「只能說明我潔身自好,寧缺勿濫。」年輕就是這一點吃虧,他們都愛打我的頭。我覺得幸福,鍾良辰就好象一直守身如玉地等在那裡,等我到來。他比我大整整十歲,這樣輕取「鑽石王老五」的山頭,呵呵呵我對自己說不要太得意啊。「你跟欣姐同事過嗎?」「很短,不到半年吧,她來時我已快離開。」鍾良辰嘴巴緊,聽不到他對任何人做不好的評判。他的家如同圖書館,我們的約會內容只要進行到家,便是各自悶頭讀書,翻看資料。他後來要求為我辦一張家庭圖書證。我總覺得生活不可能這樣一帆風順,憑什麼好的都給我得了呢?終於,欣姐招我進她辦公室。她單刀直入:「你與鍾良辰一齊?」「是這樣,欣姐」,我不過談戀愛,又不是做賊:「遇見沈逸芳那次,本來就想告訴你。」她臉上有個古怪笑容:「你以為我反對?」「你不反對?」「我反對何來?關我何事?」我無以應對,但,太奇怪了:「喂那請問你臉上那算是什麼表情?恭喜?」「沒有。我恭喜何來?」我有點著急:「什麼意思嘛?」欣姐在椅上搖來晃去,慢吞吞地說:「其實呢,這件事我也知道一陣子了,一直在做劇烈的思想鬥爭。」「你鬥爭什麼?」「哼哼年輕人,」她那個笑簡直討厭極了:「我做思想鬥爭,是因為有些陳年舊事,不知道該不該告訴你。但是,因為是朋友,我還是決定做一次惡人。」「你知道鍾良辰什麼把柄?」「沒有。什麼叫把柄?我連是非觀都沒有。但據說你的戀愛談得蠻認真,所以我不想別人添油加醋地與你說。」「說吧。」我不信鍾良辰是同性戀,我驗過貨了。「鍾良辰當年是沈逸芳的老情人。」我無反應。不是說我知道這件事,而是這件事我太不知道,來得太過突然,我不知如何反應。「那時鐘良辰與你現在差不多大,沈逸芳結婚不過兩年,比鍾大十歲。但就愛上了。」「很多人知道嗎?」「老一輩廣告人無人不知。」「後來呢?」「後來,鍾良辰要沈逸芳離婚與他走。」「小說情節?」我笑,很勉強地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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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趙新作演繹都市男女大戲: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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