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看韶涵
說起來很慚愧,我是一直到陪著韶涵回到台灣,才開始認識我女兒的,在此之前,我對她、她妹妹、最小的兒子,都只是個義務母親,供吃供穿,而且還做得不夠好、不夠稱職。從小因為生意人的父母,學習了不少做生意的技能,同時也清楚自己除了做生意便沒有其他討生活的門路,因此當我的牛排生意由一個攤子擴充為店面時,我便下定決心,不論犧牲什麼,都要將這個生意還算不錯的牛排館經營下去。當時的韶涵還只是強褓中的嬰孩,我將她背在身後挺起腰桿為客人煎牛排。直到她與她妹妹都長大了,她們的生活起居我才全權交由我的母親照料,而我繼續努力不懈地為牛排店拚命。每天我總是一大早起床,兩個女兒仍在熟睡中,我便開始忙著進貨及準備今天生意要用的東西;深夜大家都睡的時候,我則在書桌前結算一日的營業額,因此經營生意的這些年,我幾乎沒有與韶涵她們說到話,更違論帶她們出去玩或慶生。要是沒記錯,我們全家出遊的情況只有一次,那天我將店面交給店中的工作人員照顧,與丈夫帶她們去動物園。那天恐怕是我第一次注意到女兒們長大的事實,我驚訝著自己這麼久沒有好好看看她們、關心她們,但看著她們開心地跟我說著學校的事,原來她們也知道只有今天,媽媽才有時間聽她們說話。於是,我決定要韶涵與她妹妹假日來店中幫忙,一來可以看到她們、二來我也酌發薪資讓她們學習理財。就這樣,每逢周末她們姐妹倆便來店中幫忙照顧生意,那怕是補補紙杯、遞遞餐具,我也不想再發生那種看到自己女兒卻不相識的感覺。她們樂在其中地幫忙打蛋、攪拌調味料,那一刻我才知道韶涵有多麼體貼,為了多與母親相處,放棄與班上同學玩耍的時間,並遊說妹妹一起待在假臼繁忙的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