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根據地的供給制(3)
1940年深秋,學校組織人員上山燒炭,延安冬天取暖主要靠木炭,需要抽身強力壯的男同學去完成這個任務。上山燒木炭很艱苦,要在山上居住,飲食、交通都很不方便,再加上缺少結實耐磨的衣服和鞋,有的連襪子都沒有(引自丁炬《對徐徐同志的回憶與思念》一文)。解放戰爭時期(1945—1948)的供給制接近抗戰勝利時,各根據地都擬訂了比較完善的供給制度,規定:(1)衣著方面,供給單、棉、襯衣和鞋襪,以至毛衣、大衣;(2)伙食方面,供給糧、菜、油、鹽、肉、炭。這就基本上達到了「溫、飽」的生存保障。(3)日常生活用品方面,供給牙刷、精鹽、肥皂、草帽,學慣用的筆、墨、紙張、書報。(4)病號除免費治療或入休養所外,還發給營養補助。年老體弱的發給保健費。女同志生育,除發給生育費外,還提高其伙食標準。對於女幹部所生嬰兒則發給衣被所需的布及棉花,還規定發給奶費;需要請人照顧的,發給保姆費或免費住託兒所、幼兒園;幼兒達到入學年齡,可以免費入學,生活費用全由公家負責。革命軍人及工作人員的家屬,凡在解放區內居住而又不能生產自給的,當地負責組織群眾代耕;隨同幹部同居的,則幫助安排適當的工作或組織生產,生活困難時,給予適當的補助。在供給標準上,也因工作上和實際生活上的需要,由沒有差別而逐漸有所差別,如一些負責同志吃中、小灶伙食,電台人員發夜餐費,對老弱婦孺傷病員的伙食、津貼從優,發給技術人員較高的津貼等。晉綏邊區的供給標準1944年9月19日晉綏邊區行政公署頒發的供給標準為:(1)口糧(每人每天):軍隊系統小米1斤8兩(750克);政、民系統的幹部小米1斤6兩(克);交通員、戰士等小米1斤8兩。(2)伙食(菜金,每人每月):大灶肉2斤,油15兩(克),鹽1斤,菜45斤,炭45斤(燒木炭者加倍);小灶肉4斤,油1斤8兩,鹽2斤,菜45斤,炭75斤(燒木炭者加倍)。(3)政、民系統津貼(每人每月):行署正副主任小米3斗(每斗26斤,共39公斤),臨時參政會正副議長、駐會委員、行政委員小米2斗。專署專員、行署處長及其以下工作人員發本幣,專員、行署處長津貼25元,縣長、專署行署科長等20元,區長、縣政府科長等15元,戰士、班長等5元。(4)婦女衛生費:女幹部生育時,除統籌部分發給標準布1匹、棉花2斤外,由各所在機關自給雞3隻、紅糖斤(750克)、雞蛋60個、麻紙300張(雙生子除布、棉花外,其餘加倍發給),並在產前一個月、產後一個月,享有小灶標準待遇。新四軍的供給標準1945年1月,新四軍浙東遊擊縱隊司令部規定的供給標準,例舉主要項目如下——口糧(每人每天)機關人員白米1斤8兩(750克);部隊人員白米1斤10兩(克);機炮部隊、軍工廠人員、教導隊、海防隊白米1斤12兩(875克)。伙食費(口糧在外)菜金:兵團每人每天蔬菜2斤,油5錢(克),鹽5錢,柴斤,燒茶、洗澡、洗腳、洗衣服用柴1斤,也就是每人每月食油、食鹽各15兩(克)不到1斤(舊秤1斤=16兩),折價開支。肉金:主力兵團每人每月肉1斤,按市價實報實銷。並規定每月1日、16日集體購食,非特殊情形者不得發現錢。地方兵團主力每人每月肉12兩(375克),區常備隊以下斤。津貼費普通津貼:主力兵團每人每月按20斤米定價發給,地方兵團主力按10斤、區常備隊以下按6斤發給,並規定每月25日發(每斤米約合今人民幣元)。肥皂:4至9月每月一塊,其他各月每月半塊。此外,婦女每月草紙50張。幹部保健:排以上幹部實行普通保健,每人每月供給的數目為:排級,豬油斤;連、營級,豬油1斤,豬肉1斤;團級,豬油1斤,豬肉2斤,雞蛋30隻;師級,豬油1斤,豬肉4斤,雞蛋90隻。以上豬油、豬肉、雞蛋按定價折錢,與津貼費同時發給。服裝根據經濟條件、物質來源和部隊必需之實際情形發給。原則上每人每年發制服兩套,襯衣兩件,棉製服1套,棉背心1件,被毯二年1床,飯包袋1隻,彈袋1條,米袋1條,雨傘1把,飯碗1隻,布鞋6雙,襪子4雙,毛巾4條,每班哨兵大衣一件,每個幹部大衣一件,其他裝具按實際情形補充之。鞋子:偵察員、便衣通訊員、特務長每年12雙,武裝通訊員每年8雙。供給標準的上下浮動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后,某些地區和部隊的供給標準有所提高。如有的地區在原有的大灶、小灶外,增加了中灶待遇,規定縣級地方幹部和部隊的分區級政委等享受。中灶的供給標準,油、肉較大灶多一些,細糧比重也多一些。1946年6月,國民黨政權發動全面內戰。隨著解放戰爭的勝利,戰場深入到國民黨統治區,人力、物力的消耗大為增加。各解放區都適當降低了供給標準,以節省開支。如晉綏邊區在「節衣縮食,照顧前方,照顧戰士,照顧群眾」的原則下,取消了中、小灶待遇,在一段時間內取消了幹部服裝的供給,停發後方黨、政、軍幹部的被服和日用品,取消一般的保健費,各類人員的伙食標準也有所降低。山東地區規定,除主食外,取消一切糧食開支;主食定量也有所降低,服裝有所減少。菜金,主力部隊由公家供給,地方部隊供給一半,地方機關全部自給。同時,還降低了灶別標準,原來吃小灶的改吃中灶,吃中灶的改吃大灶。辦公費、特別費等由各單位自己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