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憶十年前的消費水平

回憶十年前的消費水平

有編輯來信問我十年前吃什麼,玩什麼,如何花錢,是否吃碗兩塊錢的豆腐腦就感到幸福?這些問題問得我直發愣,因為即使現在,豆腐腦也只是一塊錢一碗,而對於愛吃的人,一般來講,可以吃到豆腐腦總是令人高興的,卻很難與幸福扯上關係,我一直認為,幸福是倫理學討論的一個主題,而在普通生活中,一般使用快樂或快感這樣的詞語就夠了。不過編輯的話卻讓我想到十年前的生活水平,沿著這樣一條線索,我甚至可以想到一百年或一千年前中國人的生活水平,在我們有限的一生里,目睹了很多巨大的變化,這些變化發生在物質範圍里,食物豐富了,住房面積改善了,我們的快樂增加了嗎?這真難說。事實上,我認為,快樂與否首先涉及記憶,我偏巧有記日記的惡習,翻翻日記本,可以看出,快樂是一件十分偶然的事情,我對著日記,翻來翻去,卻無法得出什麼結論,一般來講,生活中絕大多數時間,我處於渾渾噩噩的狀態,有點麻木,有點機械,甚至獃頭獃腦,靠著習慣完成一切,吃、穿、性、閱讀、寫作等等,剩下的時間裡,一般都被這樣與那樣的壓力包圍著,那些壓力令人焦慮,令人不滿,當然,挫敗是最經常的,只要是我想做的事情,或是我認為有意義的事情,它一定不會成功,總是這樣。而那些快樂,或是直接說,那些偶然的滿足,簡直就是出奇不意地襲來,一次沒想到的結局還過得去的愛情,猶如馬路上撿到的一個錢包,或是一次該付而沒有付出的賬,丟失的手機撿了回來,打麻將在最後幾盤裡和了大牌,把輸的錢撈了回來,還有什麼呢?想不出來了,快樂總是短暫的,易逝的,很難抓住的,被牢牢抓住的快樂往往會變成乏味,甚至快樂的反面,只要想想那些離婚的人,你就很容易同意我的觀點。十年前,我的消費水平是每年約一萬元,用這筆錢,可以隨意地看電影,逛公園,玩遊戲,買地攤兒新衣,買書,可以吃得起小飯館,比起現在,只是無能力消費住房與汽車,出遠門只能坐擁擠的火車,坐不起飛機,那時出國更加艱難一點,但在攀比消費時,心裡會更平衡,因為在個人對物質的佔有上,沒有形成眼前這麼大的差別,然而這一切都只是生活的表象,只要把視野放大,就會看得出人與人、社會與社會的差別,十年前,我看同時期的美國小說,不自覺地與美國人對比,令我感到與那個世界存在著巨大的差別,現在,我仍看同時期的美國小說,是否覺得與他們的差別縮小了呢?沒有,一點沒有!反而是由於文化水平提高了的緣故,覺得與他們的差別更大了,我不再會問那個幼稚的問題了,不再會問,為什麼總覺得當一個美國人就感覺一切都會好一點呢?我長大了,獲得了一種智慧,這種智慧便是:不講條件,不問原因,逆來順受,冷酷無情,自私麻木,得過且過,因為這樣可以免受幻想的污辱,因為這樣可以更加接受這個世界,因為這樣可以令我平靜。就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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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姑娘――石康惡捧北京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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