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1)
小五是個獃獃的男生,喜歡突然在教室里高聲歌唱,給我們的生命增添驚嚇的感覺。我從他的歌聲中往往能找到自信,於是一首《梅花三弄》成了我的成名之唱,唱到**的時候我往往突然改變聲部,嚇得小五馬上和我唱《游擊隊之歌》。小五和四班的一個叫永的女生在一起。每天下課了都會長途跋涉地去看她,順便抽上一支煙。可是永不許他抽煙,一聞到他身上有煙味就會使用暴力。小五最後終於學乖,抽完煙總會把我叫到身旁,這樣永聞到的往往是我這老煙槍的味道。永是活潑可愛的女生,跑起步來兩隻腳向外踢雙手左右擺得跟雨刮器似的。具體一些就像H遊戲《**的血液》裡面那些女生的跑步姿勢。這是瘋子才提出的比喻。永喜歡和男生玩,這讓我經常從小五身上聞到很濃的酸味。為此事小五對永說過九千次。最後不得不說,你既然喜歡我就不能為我改變些嗎?永就順著小五的意思雄辯說,你既然喜歡我就不能適應我嗎?小五不善辯論只能跑回教室找我這個最佳辯手諮詢。我是班上的愛情顧問之類的人物了。連義大利男人的真愛問題都會向我諮詢,他們真是把自己的幸福當兒戲。我就邀小五跑到廁所抽煙,貧窮的我們有時只有一支煙,我們就一人一口地換著抽。我說,小五,你喜歡她就該相信她啊。他說,是的,我也是相信她的,但是心裡還是不爽。我說,知道愛是什麼嗎?他說不知道,我說,兩個人在生活中不斷地互補,最後達到共同的升華。他馬上掏出個小本子記了下來。小五最喜歡把我說的精彩的話記錄下來然後用在寫給永的情書中。我說,你愛的是永,而不是你心中的模型,如果你一直要永變成你想要的理想女生,我覺得你該想想你是否真的喜歡她。小五記錄完后,說,是啊。我去給她道歉。然後跑到四班的講台上大聲喊:永,我對不起你啊,永!字字帶淚聲聲見血。可還是讓人想入非非。有時小五和永會鬧著要分手,在我的記憶里小五和永分了三千二百次手,其中分得最長的一次是三節晚自習。小五每次都會要我陪陪他,我們就在教學樓下面的空地上抽煙,然後我聽小五小聲地哭。他哭完了馬上又會覺得自己做得不對,然後找到永說我錯了,別和我分手好不好,就當我剛才放屁。永也會滿眶熱淚地打小五一拳,然後兩人又一起回家。這樣的場面總是能深深地打動我,真的總是能打動我,我就活活感動了三千二百次。有感動真好。特別是在高三這個現實與理想激烈衝突的時候。這個時候的我們什麼感動都不會放過了。有次Log將老師發下來的卷子和資料做成個球,再用透明膠帶纏在外面。這個就成了我們下課後快樂的源泉。我們分成數隊,每隊四人進行比賽,規則跟排球一樣。我們一直玩到不小心砸到某校長的頭的那天為止。後來又玩起毽子,男生女生一起打杯賽,練就了我一腳好的毽子功夫。在我們痛快叫好的時候我總是想,為什麼三年前我從未這樣快樂過呢?我的心中有一個理想,我希望我不會讓所有關心我的人因我而感到失望。於是我為了這個理想努力地在高三的日子裡拚老命。我的身體變得越來越差,幾乎每個月末的時候我都會得上一場很嚴重的感冒。我在野貓睡著的時候睡覺公雞都沒起床的時候起床,那滋味難受極了。可是我總是會在洗臉的時候對著鏡子里的自己微笑,我說,我要為了我的理想而堅持下去。於是我在我的寫字檯上貼上了四個大字:天道酬勤!在日記里我這樣寫道:「我明白我現在還遠遠不夠,我要不斷努力,拿到最好。我的壓力很重。的確,但是如果我在這樣的壓力中都能創造成功實現理想的一步,我將從此為自己感到自豪。我要塌實地走完高三的路程。這樣我才對得起愛我的人,父母,朋友,可敬的老師。以後的路是我自己要走的,我曾有過不少的曲折和幻想。如今我要好好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