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2)
13-5-2-21-1-1-8-5O,Draconiandeviloh,lamesaint索尼埃是在用這些詞句和符號告訴人們關於他死亡的原因和兇手的線索嗎?既然死者本身精通宗教、美術史上各種圖像符號,那當然用得著他這—行的專家來解讀這些符號的意義。可是法國警方似乎還有一些瞞著蘭頓的東西,警察頭子法歇是個驕橫強悍的傢伙,急於畢其功於一役,對此案又懷著某種陰暗而不可告人的目的。這樣的開頭,當然也不錯了但在我這樣熟讀大量驚悚小說的人眼裡,只能算是平平。要想吊起骨灰級讀者的胃口,還要有更好一點的招式才行。但是別急,令人眼睛一亮的人物馬上就要來了。一個穿著隨便的年輕女子不顧守衛的阻攔,邁著風一樣的步伐穿過了警戒線,在法歇的惱怒中昂然登場。這位貿然闖入的蘇菲是DCPJ密碼破譯處的探員,她告訴祛歇那組數字她已經破解,就是數學史上最有名的斐波那契(Fibonacci)數列。數字重新排列后,變成1-1-2-3-5-8-13-21,每一個數字都是前兩個數字的和,就那麼簡單。僅此而已?死者在和活著的人開玩笑嗎?在蘇菲向法歇解釋密碼的同時,她交給蘭頓一個電話號碼,說是美國大使館托DCPJ轉給蘭頓的口信,有要事需蘭頓馬上給美國大使館打電話。蘭頓接通了這個號碼后,發現那是蘇菲家的錄音電話,裡面錄好了蘇菲幾乎是耳語一般的聲音:"蘭頓先生,不要對這段話作出任何反應,冷靜地聽下去,你現在身處危險的境地,請完全按照我的吩咐去做。」看到蘇菲這個乾淨漂亮的暗渡陳倉,我便知道自己是肯定放不下這本書了。在暫時避開了其他警察耳目的盥洗室里,蘇菲向蘭頓出示了兇殺現場的真實照片,那上面有著被警察們悄悄擦去的最後一行文字;「P.S.找羅伯特·蘭頓」。蘇菲說,法歇認定了蘭頓就是兇手,設計了「協助破案」的圈套,不動聲色地請他心目中的嫌疑犯到現場,一面聽蘭頓的講解和意見,一面暗暗觀察他的表現,然後準備一舉把他拿下。只有蘇菲知道蘭頓肯定是無辜的,只有她知道那個P.S.不是「又及」的意思,而是她自己的昵稱的縮寫,因為死者正是她的祖父。《維特魯威人》是蘇菲最喜愛的達芬奇作品,那一串數字是為了把DCPJ密碼破譯處卷進來,是瀕死的索尼埃向蘇菲發出的最後召喚。索尼埃要蘇菲找到蘭頓,是要他們一起合作尋找發現一個被保存了幾千年的事關人類命運的重大秘密。三這個世界,秘密是太多了,因為謊言太多。我們其實就是生活在無窮的秘密之中,每個秘密都很難說和人類的命運無關,久而久之,難免麻木,任是驚天大密,充其量也就是姑妄聽之。而且,所謂的秘密,說來說去也就是那麼幾種類型,令人生厭,最多騙騙那些天真而輕信的菜鳥。說來也奇怪,很多人明明知道所謂的秘密多為無稽之談,卻還要傻頭傻腦地趨之若鶩,甘之如飴。是自欺,是無聊,還是因為永恆的窺視欲?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有無知,就有秘密。秘密本質上是雷同的,相似的,乏味的,通向秘密的道路卻各有巧妙不同。看懸疑驚悚小說,外行就像那個猴急的賈瑞一樣,總是急不可耐地要直奔大結局,完全不解風情,老手卻更往重推理和解謎的過程。此中的真味,和世界上的很多事情一模一樣。在這一點上,丹·布朗幹得很出色。比如說,那個死者在地上用鮮血寫就的數列,固然是要把蘇菲卷進來,如果和下面的詩句結合起來,難道不是暗示那些字母也要重新組合?果然,這是一個字謎,謎底是—幅絕世名畫,至於是哪—幅畫,大家可以自己動手試—試。不過,我最佩服的是在小說的後面,這串數字竟然又被用了—遍。根據名畫背後的鑰匙,蘭頓和蘇菲來到瑞士銀行的密室,外面追兵馬上就要破門而人,情形十分危急,裡面的保險庫卻要取物者輸入十位數字的密碼,而且只允許輸入一次。就在電光火石的瞬間,蘭頓終於想起了那串數字:1332211185。夠聰明吧?不,還有更聰明的人。就在他要按下確認鍵的當口,蘇菲擋住了他,把數字修改為1123581321。想得明白嗎,為什麼後面的數字是正確的?這絕對是神來之筆,最妙的是作出正確的選擇根本不需要額外的知識,只需要一點點人人都知道的常識和最合乎邏輯的推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