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號染色體 自由意志(1)
當這本書的第一稿快要完成的時候,也就是新千年到來之前的幾個月,傳來了一個重要的消息。在劍橋附近的桑格中心,第二十二號染色體的全部序列已被測完,這是第一條被從頭讀到尾的人類染色體。在人類自傳的第二十二章里的所有1100萬個詞已經被讀出來,並寫成了英文:3340萬個A、C、G和T。在靠近第二十二號染色體長臂頂端的地方,有一個大而複雜的基因,充滿了重要性,它叫做HFW。它有14個外顯子,合在一起拼出了一篇6000多字母長的文字。在轉錄之後,這篇文字被奇怪的RNA剪接過程剪輯一番,造出一個非常複雜的蛋白質,卻只在大腦前額葉的一小部分區域里表達。相當過分地概括一下,這個蛋白質的功能是把自由意志賜予人類。沒有HFW,我們就不會有自由意志。前一段是瞎編的。在第二十二條染色體上沒有HFW基因,在其他染色體上也沒有。在花了二十二章的篇幅沒完沒了地講事實之後,我就是想要騙騙你。我在身為非小說作者而感到的壓力下撐不住了,沒法再抵禦想編些東西出來的誘惑。但是,「我」是誰?是被一種傻傻的衝動戰勝、決定寫一段瞎編的情節的那個我嗎?我是一個被我的基因組合在一起的生物體。它們事先確定了我的體型,給了我每隻手上的五個手指和嘴裡的32顆牙,設置了我的語言能力,規定了我的智力能力中的大約一半。當我記憶什麼事情的時候,是基因在為我做這件事,把CREB系統打開,把記憶儲存起來。它們給我造了一個大腦,把日常工作的職責分派給它。它們還給了我一個明顯的印象,就是我能夠自由地決定我想怎樣行動。簡單的自省告訴我,沒有什麼事是我「幫不了我自己」的。同樣,也沒有什麼告訴我,我必須要做什麼事不許做什麼事。我能夠現在就跳進我的汽車開到愛丁堡去,原因沒有別的,就是我想去。我也能夠編出一段小說般的文字。我是一個自由的力量,有自由的意志。自由意志從何而來呢?很清楚地,它不是來自我的基因,否則就不是自由意志了。根據許多人的說法,答案是它來自社會、文化和後天培養。根據這個說法,自由就等於我們的天性中沒有被基因決定的那部分,是一種在我們的基因幹完了它們那暴君的惡行之後才開的花。我們可以到達我們那基因決定論之上去摘取那神秘的花:自由。有一類科學書籍作者有著一個悠久的傳統,他們說生物學的世界被分成了兩派:相信基因決定論的人和相信自由的人。但是,同樣是這些作者,他們否定基因決定論,只是因為他們建立了其他形式的生物決定論以代替它——父母影響決定論或社會環境決定論。很奇怪的是有這麼多作者捍衛人類的尊嚴不受基因的統治,卻似乎很高興接受我們的環境的統治。有一次在某出版物上我受到了批評,因為它聲稱我說過(其實我沒有說過)所有行為都是由基因決定的。這個作者進一步給了一個例子以說明行為不是由基因決定的:廣為人知的一件事,是虐待兒童的人往往自己在小時候也受過虐待,這就是他們日後行為的原因。他似乎沒有意識到,這個說法同樣是決定論,而且對於那些已經受了很多苦頭的人,這比我說過的任何話都是更缺乏同情、更帶偏見的譴責。他是在主張:虐待兒童的人的孩子很可能也會變成虐待兒童的人,他們自己無法改變這一結局。他沒有意識到他是在使用雙重標準:在用基因解釋行為時要求有嚴格的證明,卻輕易就接受了用社會因素來解釋行為的說法。有一種粗糙的劃分法:基因是不可更改的編程員,是加爾文主義的命運前定,而環境則是自由意志的家。這是錯誤的。在塑造性格與能力方面最有力量的環境因素之一是子宮裡的總體狀況,你無法改變它。正如我在六號染色體那一章中提出的,有些智力能力方面的基因也許是**方面的基因,而不是能力方面的基因:它們把它們的擁有者帶上一條自願學習的路。同樣的效果也可以由一個會激勵人的老師達到。換句話說,天性比起後天培養更有可塑性。阿道斯·赫胥黎(AldousHuxley)的《美麗的新世界》寫於優化人種的熱情達到頂峰的20年代,它呈現給我們的是一個恐怖的世界:整齊劃一,強制的控制,沒有個人的差異。每個人都溫順、自願地接受他或她在等級制度里的位置——從?到埃普西隆【從最高到最低。——譯者注】——順從地工作,並享受社會希望他或她享受的娛樂活動。「美麗的新世界」這個詞現在已經有了這樣的意義:集權統治與先進的科學手挽手實現的惡劣的社會。所以,讓人吃驚的就是當你讀了赫胥黎的書之後你會發現,裡面幾乎沒有任何優化人種的東西。?和埃普西隆不是天生的,而是產生於在人工子宮裡的化學調節以及其後的巴甫洛夫式的條件反射訓練和洗腦,並在成人之後靠類似於鴉片的藥物維持。換句話說,這個糟糕的社會與天性沒有一點關係,卻全部來自於後天的培養。它是一個環境的地獄,不是基因的地獄。每個人的命運都是註定的,被他們的嚴格受控的環境,而不是被他們的基因。這確實是生物決定論,但卻不是基因決定論。赫胥黎的天才在於他認識到了一個後天培養佔主導地位的世界事實上會多麼可怕。確實,30年代統治了德國的極端的基因決定論者與同一時期統治了蘇聯的極端的環境決定論者,誰給人們帶來了更大的痛苦,還很難說。我們所知道的只是,兩個極端都很恐怖。幸運的是,我們抵抗洗腦的能力相當輝煌。不管父母和政客們怎麼告訴年輕人吸煙對他們有害,他們還是要吸煙。事實上,正是因為成年人給他們宣講吸煙的危害,才使得吸煙有這麼大的吸引力。我們從遺傳得到一種仇視權威的傾向,特別是在我們的青少年時期,我們用它來保護我們的本性,提防獨裁者、老師、虐待人的后爹后媽以及政府的宣傳攻勢,另外,我們現在知道,幾乎所有用來顯示父母影響塑造我們性格的證據都有缺陷。在虐待兒童與在童年曾經受過虐待中間,確實有一定聯繫,但是它可以完全用遺傳的性格特點來解釋。虐待兒童的人,他們的孩子從遺傳得到了虐待他們之人的性格特點。研究發現,在把這個因素考慮到之後,後天因素就沒有什麼決定作用了。例如,虐待孩子者收養的孩子不會成為虐待孩子的人。驚人的是,同樣的現象在你聽到過的幾乎所有的標準的「社會的陰謀」里都是如此。罪犯生罪犯,離婚的人養出離婚的孩子,問題父母養出問題兒童,肥胖的父母養出肥胖的孩子。朱迪斯·里奇·哈里斯(JudithRichHarris)【當代美國心理學家。曾因功課不好而從哈佛大學肄業。但是在後來的很長時間裡堅持從事心理學方面的工作並做出了重要發現。——譯者注】在她寫作心理學課本的漫長的職業生涯中曾經相信了所有這些說法,但是在幾年前她突然對此產生了懷疑。她的發現讓她感到震驚與不解。因為幾乎沒有任何實驗考慮了遺傳的因素,在所有這些研究里沒有任何因果關係的證據。對於這樣的忽略甚至都沒有人提一句:在這些研究里兩件事情之間有聯繫被經常地說成是有因果關係。但是在每一個現象里,從行為遺傳學研究里都得到了新的、有力的證據,反對里奇·哈里斯所稱的「後天培養假說」。例如,關於孿生子離婚率的研究顯示,遺傳能夠解釋離婚率的一半區別,每一個孿生子遇到的獨特的社會因素解釋了另一半,而他們共同的家庭環境一點作用都沒有。換句話說,如果你是成長在一個破裂的家庭,你離婚的可能性並不高於平均水平——除非你的親生父母離了婚。在丹麥,對於被領養孩子的犯罪紀錄的研究顯示,他們是否犯罪與親生父母的犯罪紀錄有很大關係,與養父母則只有很小的關係——這很小的關係,在考慮了同伴效應之後也消失了,這個效應就是,這些被領養的孩子是否犯罪與他們的養父母是居住在犯罪率高的街區還是犯罪率低的街區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