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大公變法

第四十一章 大公變法

東方歷6446年,神聖歷5635年。自萊候趙襄民在夏王國鼎力支持下,擊敗趙路易以來,登上了利沃夫公國大公之位!

趙襄民成為了利沃夫公國明斯克.萊六世,他獲得公國內戰勝利后。趁著自身佔有優勢,我為刀俎,他為魚肉絕好形式!清洗貴族的情況下,同時在公國進行改革變法。

面對這些往昔的趙襄成麾下貴族與勢力,趙襄民大下殺手,斬草除根,以絕隱患!

趙襄民,首先對那些已經陣亡的趙路易與其附屬貴族。沒收封地,收回國有。抄沒家產,用於更推動變法。

對其這些些家族中惡跡斑斑之人公開審判處死,其餘之人貶為平民,終身不得離開淮陽城一步。對那些臨危投誠倒戈的貴族,他也不忘打壓,逼迫其犯錯,好進一步行動!

趙襄民對付這些倒戈者。首先對被其俘虜的德萊文伯爵下手,殺雞敬猴,樹立威信。指責德萊文破壞選舉結果是引起內戰的罪魁禍首。將他名正典型,沒收土地,圖沒家產。清查其家族,有惡務者殺,余者貶為平民。

剩下兩個反叛貴族伯爵,將他們降為子爵,削減其領地為子爵領,將兩個人子爵領移封到公國最北部山區。

最後對馬爾他候爵下手。趙襄候以利沃夫大公名義,發下大公令命其侯爵領地。規定十月時間之內,從臨近神聖波河公國之地移封至帝國最窮困的南疆邊境。馬爾他侯爵深知如果不離開去往南疆,以現在自己現在這種情況,如不遵令,比被抓住利用自己與家族有覆滅之禍。收到大公令后,動員家族軍隊並威逼利誘脅迫大量領民前往南方領地!

趙襄民見曾經的趙路易幾個附屬貴族,這麼識相,自己不能一時壓迫太狠。以自己現在境界與情況,擁有超乎常人的壽命,他有的是時間和理由收拾他們,等他們搬到領地之後就算沒有動作,只派人密切監視。

面對那幾個大貴族,趙襄民還有一點顧忌。但是沒人對那些眾多反叛附庸趙路易的貴族們,下手絕不手軟,這些紮根於公國的各個地方地頭蛇,這很影響他對公國的統治。利用這是絕好機會,全部清除消滅。

對於這些反派的貴族清算,使趙襄民獲得巨大收益同時,也徹底穩住了對公國的統治。清除怎麼多貴族,使他成為利沃夫公國數百年對地方統治最強力的大公!

萊候趙襄復在內戰中獲順利之後,為了穩定和鞏固自己在利沃夫公國的統治。他立即上書天子趙德王,希望將八萬大軍留在國內。

在這份上書之中,萊候還表明待利夫公國時局穩定后變法,希望得到天子鼎力支持!為了更好地推動變法請求天子派遣官吏和當年流亡人員到利沃夫公國輔助他。

夏王國內閣對萊候趙襄民的上書,經過幾輪討論與深思熟慮同意了萊候的意願。

夏德王下旨令,命隨萊候進軍利沃夫公國的八萬大軍就地留守。更在之後又陸陸續續將他們的二十多萬家人送到利沃夫公國國內。

德王還派遣趙襄民任監察御史時的御史台(部)舊部們去利沃夫公國輔助趙襄民,同時抽調夏王國的禮部,吏部,戶部,文部,兵部農部,刑部,工部,財部,路(驛)部等十部侍郎,主事,郎中,員外郎,令吏百餘人去往利沃夫公國,可以說夏國十二部中的宣政院(部)沒人好去,能去的都去了!

在本國內,不僅鼓勵當年流亡到數十年夏王國,如今事業有成紮根王國的三十餘萬貴族平民們回國,還發榜號召鼓勵夏王國的子民們去往利沃夫公國。

據戶部統計上報,夏王國當時有九十二萬餘人前往利沃夫公國。當時的利沃夫人口才約二千萬,這近百萬人的到來,狠狠地衝擊了原有的社會形態。

在得到夏王國的鼎力幫持下,又有近百萬人的到來助力。趙襄民變法信心倍增,他給予他們公國內士的地位。

在用了一年多時穩住國內后,開始了大刀闊斧的改革與變法!

東方歷6228年,神聖歷5637年元月。趙襄民開始了歐羅巴大陸第一個本土國家變法!史稱明斯克.萊六世變法或者趙襄復變法。

趙襄復變法,是指萊候趙襄復在利沃夫公國的當明斯克.萊大公時期內。任用夏王國官吏與流亡親信們為公國官員,進行變法改革。趙襄民在政治上主張廢止世襲貴族特權,選賢任能,賞罰嚴明。經濟上主要實行通商路、興商業,平糴法,修水利,築道路,新農耕等等極大地促進了魏國農業商業生產的發展,使利沃夫國因此而富強。為了進一步實行變法,鞏固變法成果,效法夏王國《國法》,著成《利沃夫公法》一書,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護變法,固定法權。

變法內容主要包括四大項:

第一是廢除變法前時代的世襲制度,招募賢才,根據能力來選拔官吏,領取俸祿賞田乃至食邑期限。同時取消除舊貴族原本享有領地外的一切特權,以後不再分封土地,國內實行郡國制。

第二是正式廢除了農奴制,放開人身限制。用沒收來的土地賜於平民每戶十畝地,同時鼓勵老百姓墾荒。廢除原本農奴制制度下的土地界限,允許在合法公正情況下土地私有買賣。同時對國家境內的所有土地進行測評,估算國家的土地產量,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按照土地的貧瘠標準,分配給農民土地,鼓勵農民生產的積極性,積極者可封士。同時引進夏王國農業技術,修水利實行新農耕。為了保護農業也為穩定社會,使用平糴法。

第三是鼓勵工商貿,保護合法商貿行為。興修維護運河,廣築道路體系。鼓勵商業,立法保護,限制嚴厲打擊貴族不法行為!

第四是實行法治,廢除一系列貴族特權。建立完備的利沃夫公國法律《利沃夫公法》,對於國家法令、政府職能、官員的升遷獎懲、軍功的獎勵,都做了最完備的規定。人

第五就是改革軍事制度,效法夏王國,建立「新兵制」,即對軍隊的士兵進行考核,獎勵其中的優秀者,並且按照不同士兵的作戰特點,重新將他們進行隊伍編排,發揮軍隊的作戰優勢。獲得顯著軍工者封爵賞賜。公平公正對待軍人軍功,嚴厲打擊一切破壞行為!

趙襄民變法的第一條,是對國內殘存的奴隸貴族領地特權制度的顛覆。特權的廢除,向各國招納賢才,使其統治時期的國中有了英才薈萃的局面。

趙襄民變法的第二條,是對利沃夫公國內傳統的歐羅巴農奴制度的顛覆。農奴制度經過戰爭的破壞,戰敗奴隸主貴族抄家沒產,又經過變法,遭受致命打擊。開荒出新農耕的實施,使公國的土地面積在這一時期快速增長。傳統的奴隸主貴族經濟被打破,大批原本屬於奴隸主貴族的莊田,通過沒收,開阡陌等等方式轉入了新興地主階級和農民的手中。

趙襄民變法第三條是鼓勵工商貿,保護合法商貿行為。開運河造道路。鼓勵工商業,立法保護,經濟的發展騰飛,在此過程里完成。

趙襄民第四條,奠定了利沃夫公國建全的法制,為公國發展打下堅實基礎。

趙襄民變法第五條的作用,對於當時的利沃夫是最直接的。新兵制的確立,公國擁有了一支強大的軍隊,面對獸人與對手不在那麼被動!

這五條的實施,不但在當時成就了利沃夫國的騰飛,也成為不久的后神聖波河公國的波茲南子爵改革的內容範本。

做為歐羅巴大陸本土各國中中第一個變法國家,利沃夫國的國勢,在趙襄民在位的時期達到了一個高峰,位到帝國第三強。

萊候趙襄民在位的數十年,是利沃夫公國輝煌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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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落西方的東方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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