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六章:千萬華裔赴國殤

第一百一十六章:千萬華裔赴國殤

第一百一十六章:千萬華裔赴國殤(二合一)

國殤(shang),詩歌名,是中國偉大浪漫主義詩人屈原作品《九歌》中的一首,這首詩歌是祭祀保衛國土戰死的將士的祭歌,歌頌了將士的英雄氣概和壯烈的精神,對雪洗國恥寄予熱望,抒發了作者熱愛祖國的高尚感情。書書網更新最快

操吳戈兮被犀甲,車錯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敵若雲,矢交墜兮士爭先。

凌余陣兮躐余行,左驂殪兮右刃傷。

霾兩輪兮縶四馬,援玉兮擊鳴鼓。

天時懟兮威靈怒,嚴殺盡兮棄原野。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遠。

帶長劍兮挾秦弓,首身離兮心不懲。

誠既勇兮又以武,終剛強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靈,魂魄毅兮為鬼雄。

譯文

手拿干戈身穿犀甲,戰車交錯刀光劍影。

旗幟蔽日敵勢如雲,箭如雨下士卒爭先。

犯我陣地踐踏我軍,左驂戰死右驂刀傷。

兩輪深陷四乘不行,手拿玉槌擂響戰鼓。

天地失色神靈震怒,屠戮殆盡屍橫荒野。

沙場險惡九死一生,原野迷茫征途無期。

身背長劍手持強弓,首身分離壯心不改。

赤膽忠心所向無敵,血戰到底驅逐強敵。

慷慨赴死感動神靈,英靈永存為鬼亦雄!

國殤:指為國捐軀的人。殤:指未成年而死,也指死難的人。戴震《屈原賦注》:「殤之義二:男女未冠(男二十歲)笄(女十五歲)而死者,謂之殤;在外而死者,謂之殤。殤之言傷也。國殤,死國事,則所以別於二者之殤也。」

古稀已過的司徒老先生是個標準的美髯翁,他在「紐約華僑抗日救國籌餉總會」聽到祖國來人時,喜出望外,親自率眾出門相迎,高規格接待了項華南、薛安民一行。

司徒老先生看了翁文灝部長的信函以後,感到事關重大,他與美洲致公黨主席李清泉先生詳細聽取了國內的訴求。

薛安民告訴他們,由於國內沿海地區盡失,大量企業內遷,現在雖說大部分已經恢復生產,但技術落後,機械加工設備十分匱乏,急需擴大產能,改造升級,這些嚴峻的情況翁部長在信中已經說得非常明白。所以,內地實業家甘光複利用海外關係,在洛杉磯組建了『太平洋機械貿易公司』,主要服務於內地企業。

前不久,貿易公司在汽車城底特律招標購買了一千輛貨運卡車,一個月以後第一批貨運卡車就可以交貨裝船起運。但國內嚴重缺乏司機、汽車維修工等高技術人才。所以,項華南他們前來向司徒老先生和致公黨求助,代雇機工,而且數量巨大,接近三千人之多。

一千輛貨運卡車,按每二十輛卡車、一輛油罐車、一輛後勤保障車、一輛維修皮卡車組建一個車隊計算,就可以組建五十個車隊,每輛卡車最少需要兩個司乘人員,每個車隊最少需要五十名機工,沿途還要建立幾十個大型維修站點,需要幾百名機工駐站,總計最少需要雇傭三千名機工來華。

國內雅虎貿易公司給出的條件十分優厚,雙倍美國當地的薪水,並且尋求美利堅的保險公司為機工們投保。

抗戰一開始,旅居美洲的華僑華人在美國紐約成立了「紐約全僑救濟總委員會」。華僑領袖司徒美堂還發起組織紐約市54個僑團,成立了「紐約華僑抗日救國籌餉總會」(簡稱「紐約籌餉總會」),作為統籌紐約地區籌賑工作的機構。在此期間,波士頓成立了「新英格蘭救援中國委員會」,舊金山成立了「中華民國國民抗日救國總會」、「舊金山華僑拒日救國後援總會」等組織。在美洲的其他地區,如墨西哥、秘魯、哥倫比亞、巴拿馬、古巴、巴西等國家和地區,也都先後建立了華僑支援祖(籍)國抗日的團體。

司徒老先生馬上召集美洲的華僑抗日團體,在紐約商談此事。各個海外華僑團體的首領群情激昂義憤填膺,紛紛表示全力支持。大家獻計獻策,還要同時成立醫治傷患的救護隊、報道戰況的記者團、宣傳救亡的歌劇團,也有從事救濟難民和動員、組織民眾抗日的各屬籍華僑回鄉服務團等各類組織,在洛杉磯成立『致公黨美洲抗日服務總站』,由司徒美堂老先生居中協調。

根據國內雅虎貿易公司董事長甘光復先生的提議,主要在機械零配件製造方面進行巨額投資,組建工廠,創辦技工培訓學校,希望旅美華僑企業積极參与;前期提出的宣傳口號是從上學期間食宿等一切費用全免,進入實習期還有薪水可拿,進入投資合作的工廠做工以後,唯一的要求是要與太平洋公司簽訂合約,最少要為他們公司服務八年以上。

這是改善美洲華僑民生天大喜訊,由甘光復控股的『太平洋機械設備貿易公司』已經在洛杉磯成立,底特律舉行的汽車招標轟動全美,為此而在機械零部件製造方面投資在業務範圍之內。

在旅美華僑的眼中,小爺甘光復肯定的身後有國民政府的影子,否則絕對不會有這麼大的手筆。

太平洋公司隨時可以支付前期一百萬美金雇傭機工的費用,足見其魄力之大,捨得本錢

那時候美國的排華法案還沒有被廢除,在美華僑的社會地位十分低下,大多從事與體力類工作,當然,國內雇傭的技工也在這個範圍之內,每個月的薪水在三十美元上下。

《排華法案》是美國於1882年5月6日簽署的一項法案。它是根據1880年對《柏林蓋姆條約》(en:burlingametreaty)的修訂而制定的。條例的修訂允許美國暫停入境移民,國會很快就執行了這一決定。該法案是針對大量華人因中國的內部動蕩和有機會得到鐵路建設工作而遷入美國西部所作出的反應,是在美國通過的第一部針對特定族群的移民法。

華人是在1848-1855年加利福尼亞的淘金熱中開始大量進入美國的。一直持續到隨後的一些大的勞工密集的工程,例如跨大陸鐵路的修建。他們中的大多數來自在太平天國運動后陷入貧困的華南地區,來美找尋著他們的財富。起初,那裡有著充足的表層金,所以華人的到來被容忍,如果不算是熱情接納的話。

然而當容易獲取的金的儲量縮小,淘金競爭加劇的時候,對華人的憎惡也隨之加劇。本土主義者團體開始聲稱,加利福尼亞的金子是美國人的,而後開始對外籍淘金者進行**侵害。華人們在被強行驅逐出金礦之後遷入了城市,主要是舊金山,從事薪酬勞動和僕役。隨著美國經濟的衰敗,針對華人的憎恨被州長約翰比格勒政治化,他將美國的不幸歸咎於華人苦力和1864年和1869年間簽約建造中央太平洋鐵路(centralpacificrailroad)的華人勞工。另外一個比較重要的**人組織是白人至上組織,它在全國大約有60個分部。

最初加州政府並不支持排華,因為華人的稅收填補了政府的赤字。後來,政府財政富裕了,便不再反對排華。在1860年之前,華人是加州最大的移民團體。因為華人大部分都是健康的成年男子,所以儘管這些華人提供了廉價的服務,但卻沒有使用例如學校和醫院等公共設施的權力。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華人來到加州,暴力經常在一些城市例如洛杉磯發生。到了1878年,國會決定製定和通過排華法案,但遭到了時任總統海耶斯(hayes)的否決。在排華的狂熱時期,加州甚至在1881年宣布將當年3月6日作為假日用以大規模的遊行來支持排華法案的制定。

排華法案最終於1882年通過。而加州進一步通過了各項後來被認為違反憲法的法規,從而加深了對華人的排斥。法規通過後,大多數華人家庭面臨著獨自留在美國還是回到中國和家人團聚的抉擇。全國尤其是加州的報刊開始抹黑和指責華人導致了白人失業等很多問題。警察也以各種機會逮捕華人。儘管當時對華人的厭惡極為廣泛,但一些資本家和企業家由於經濟因素抵制排華法案。

1882年,美國國會受理了共和党參議員約翰米勒(johnf.miller)提交的排華法案,為此,美國國會作了激烈辯論。

主張排華者的主要依據是:華人有諸多的惡習和偏見,不可能在生活上美國化,更不可能接受美國建立在基督教基礎之上的倫理道德標準;而且華工的大量湧入,造成了同美國工人搶飯碗的緊張態勢。反對排華者的理由則是:排華違背了中美《蒲安臣條約》中的自由移民政策,而且違背了美利堅共和國「自由、平等」的立國原則。最終,排華主義獲得了國會多數票的支持。

1882年5月6日,美國國會通過了美國史上第一個限禁外來移民的法案《關於執行有關華人條約諸規定的法律》,即通常所謂的1882年美國排華法案。

排華法案是美國歷史上對移民最為嚴厲的限制之一。排華法案在十年內禁止那些被雇傭為礦工的華人勞工進入美國,否則將遭到監禁或者驅逐。許多華人僅僅因為他們的種族而遭到殘酷毆打。少數非勞工的華人想要移民美國必須獲得來自中國政府的許可證明,然而這是極其困難的。

法案也影響到了已經在美國定居的華人。任何華人離開美國后想要再次進入美國必須要獲得許可。而且法案剝奪了華人移民的美國公民權,從而使華人永久孤立。法案通過後,在美華人鮮有機會與家人重聚或是在他們的新家園開始家庭生活。

其1884年修正案更收緊了允許先前到來的入境移民離開美國和回國的規定,同時闡明,該法適用於一切華人而無論他們的國籍為何。法案通過10年後的1892年,該法案被所蓋瑞法案(gearyact)所延續,並且沒有終止日期。

許多人強烈支持排華法案,包括了勞工騎士團(knightslabor)和一個工會。它認為實業家使用華工會導致工人薪水降低。而在眾多勞工和左派組織中,世界產業工人組織(industrialworkerstheworld)是唯一一個例外。它於1905年成立之初便公開反對排華法案。

華人移民被認為帶有不道德和不衛生的生活習慣,並通過壓低工資進行不正當的商業競爭,而事實上他們也是群體暴力的受害者。且不論1868年的《蒲安臣條約》,1882年的法案本是臨時性通過的,可是到了1902年卻成了永久性的。從1910年到1940年,設於今天在舊金山灣的天使島國家公園(angelislandstatepark)的天使島移民站(angelislandimmigrationstation)作為華人移民的處理站。在那裡達到30%的華人移民被遣返中國。

摘錄1882年《排華法案》中的部分條款:(原文引自美國國家圖書館)

12、任何企圖通過船隻進入美國的中國人,都要向海關移民官出示此法案之前列出的證明文件,否則將不準進入美國。任何在美國境內的中國人如被發現身份非法者,經美國法院裁決確為非法入境后,將經由總統簽署命令驅逐回中國。

13、此法案並不適用於任何中國政府的外交以及其他官員的以政府公務為由的入境請求。此類官員將被認可為持有本法案列出的證明文件。另外,本法案亦不適用於此類中國官員隨從的私人以及家庭侍佣。

14、自此法案生效日期起,任何州法院或聯邦法院不得給予中國人美國公民身份。若有法律與此法案相悖者,以此法案為準。(1924年,美國通過了《限制移民法》,按照規定,中國也有100名配額可以加入美國國籍,但排華法案使得這一配額名存實亡。在華人被剝奪平等工作機會以及擁有土地和經商、受教育等權利情況下,留居在美國的華人活動只能局限在華人社區,集中居住在「唐人街」,靠經營洗衣店、餐館、雜貨店等下層卑微艱苦的服務業為生。)

15、出現在此法案中的片語「中國勞工」,指被一切熟練或非熟練的中國工人,以及一切被礦主僱用的中國人。

清政府自1876年起曾不斷對美國迫害華僑提出抗議。對此,美國政府或以不能干預地方事務來推脫責任,或乾脆不予置理。處於列強壓迫之下的清政府,明知美國排華後果嚴重,也不敢採取報復措施,反而步步退讓,於1884年與美國簽定新的條約,10年內禁止華工赴美。這一條約標誌著清政府承認美國排華法案的合法性,使美國政府更加感到中國軟弱可欺,排華益發肆無忌憚。1904年4月27日,美國國會通過將所有排華法案無限期延長的議案,激起中國人民極大憤慨,於1905年爆發了抵制美貨運動,迫使美國政府下令放寬教師、學生、商人和旅遊者的入境限制,但華人仍嚴禁如舊。1924年和1930年又連續頒布新的移民規定,杜絕華人進入美國。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中美兩國成為反法西斯同盟國,排華法案成為中美關係的障礙。經f.d.羅斯福總統提議,美國國會1943年12月17日通過了《麥諾森法案》(magnusonact),或稱排華法案廢除案,從而廢除所有排華法案。該法案允許已經在美居住的華人成為已歸化公民,並且不會受到驅逐出境的威脅,並允許每年105名華人的入境移民限額。

那時候,在美國的華人有六七十萬之多,其中大多數為留居美國華工的後人,他們是社會的最底層的人群之一,社會地位還比不上外來的黑人;相比較而言美籍華人的待遇就好多了,雖說同樣受到歧視,但在就業方面相比較華工而言寬鬆多了。

二戰期間,美國經濟復甦,用工緊張,部分工業發達工廠集中的地方,在資本家的用作之下,通過地方性法律法規,容許華工進入工廠,從事繁重的體力勞動和貨運行業,這使許多華人子弟進入了許多容許的行業掌握了不少的技能。

…………

《美國排華法案》的存在無疑給小爺甘光復在美國布局的最大障礙,好在他知道歷史的最終走向,提前布局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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