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手審理「兩案」(4)
先後參加「兩案」審理領導小組會議的人員,據我的回憶有:胡耀邦(時已任中央秘書長),黃克誠(中紀委常務書記)、宋任窮(中央組織部長)、王鶴壽(中央紀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書記)、江華、曾漢周(最高人民法院)、黃火青、李士英(最高人民檢察院)、黃玉昆、史進前(軍委總政治部)、曾志(中央組織部副部長)、劉順元(中紀委副書記)、張啟龍(中紀委副書記)、章蘊(中紀委副書記)、於桑(公安部副部長)。第二辦公室的主要負責人是:曹廣化、劉文、劉鳴九、彭儒(負責二辦機關黨的工作)、汪文風、劉麗英、郝志偉、包玉山、高建昌、張泰臣、吳斌等(先後分別擔任主任、副主任工作)。二辦下設一組(審理**集團案)、二組(審理**集團案)、審理組、秘書組。在二組下,設審訊組(在「四人幫」被粉碎后,公、檢、法尚未及整頓,當時黨內訊問與司法審訊也劃分得不夠清楚),其成員先後有汪文風、陳倫、吳信傳、劉澄清、劉瑞珍、熊傳勤、龔世貴。我在擔任光明日報社公安記者的時期,雖曾參與過對蔣介石集團保密局頭子毛人鳳親自派出的在浙江溫州梅沃登陸的刮蒼山行動隊隊長周慶寶、電台長潘舟弘等一干罪犯的預審。參與過對政治騙子李萬銘的預審。對華北一個橫行平原的響馬的預審。但對於曾在黨內擔任了中央委員、中央政治局委員、政治局常委、副主席的人物進行審理,還是存在著內心發怵的情況的。但是,有黨和人民的支持,我鼓勵自己,要堅決完成黨交給我的任務。為了徹底查清所有事實,調動一切力量搞好「兩案」審理,中央又成立了一個向汪東興、吳德、紀登奎、倪志福、陳錫聯、王海容、唐聞生、張玉鳳、章含之調查**集團的錯誤和罪行的訊問組,決定由王鶴壽領導和主持這一工作。其下屬人員有汪文風、張忠海、熊傳勤、劉瑞珍。訊問組根據檔案文件和訊問所得材料,經過反覆印證,編輯出版了《**批判**、**對抗**指示》的文件摘要彙編。當時,廣大幹部和群眾對「四人幫」的禍國殃民的罪行,都表現了極大的憤慨,紛紛要求公審,嚴辦,打擊的力度要大,打擊的層面要寬。不僅對著「四人幫」,而且對著「幫四人」。**有一幅漫畫,題名「哥德巴赫猜想」,對跟「四人幫」幹了壞事的人,諷刺為「彈簧脖子軸承腰,頭上插個大風標」。說這種人只是沒有頭腦、沒有立場地執行「四人幫」禍國殃民的指示。有的人,對直接傷害過自己的對象,其仇恨甚至超過了江、張、姚、王。可是「文化大革命」究竟怎麼會造成這麼個結果,卻沒有予以澄清。有的人還在搞兩個「凡是」,是要把幹部、群眾壓下去,維持「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千瘡百孔的爛攤子。對「四人幫」的審查、審判,正可以給全黨、全國幹部、群眾一個回答,使大家了解真相,真正起到撥亂反正、正本清源的作用。對**、**兩個集團的審理,從一開始就存在著兩種不同的看法:一部分人主張,既然要清查**、**集團的罪行,就必須對十年動亂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問題都徹底查清楚,弄個水落石出,分清是非,分清是罪行還是錯誤,不論涉及到哪一級、哪一個人,都應該盡量查清。另一部分人卻說,清查只能清查到四屆人大或黨的十大前後為止,不能再往前查,否則就會產生「清查誰?矛頭指向誰?是否要砍旗?」的問題。這個前提定不下來,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重新確立的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就不能在這個重大問題上貫徹,清查提綱就無從擬定,清查工作就難以進行。當時搞兩個「凡是」的同志還在中央領導崗位上,而這個矛盾和分歧,不論從內容和所面臨的形勢來看,都是必須加以解決的。王鶴壽同志的秘書、中紀委辦公廳副主任凌華將這一情況向王鶴壽和胡耀邦同志作了彙報,經過領導小組討論,支持了前一個意見,即對十年內亂中的重大事件和重大問題,應該遵循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一律查清其來龍去脈,在事實的基礎上作出符合實際的結論。以後對**、**兩個集團案件審理的結果也證明,查清問題,清查的是**、**兩個反革命集團的主要罪行。鬥爭的矛頭,指向的是**、**兩個反革命集團的主要罪犯。遵循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辦事,並不存在什麼「砍旗」的問題。反倒是事實本身,說明了**雖然在「文化大革命」中有錯誤,但也有警覺,他老人家的一些主張,是公開的。而**、**反革命集團,卻是在背地裡搞陰謀的,二者在本質上是不同的。早在1964年開展社會主義教育運動的時候,在當時外患(來自北方的霸權主義,揮舞導彈、原子彈,躍躍欲試)、內憂(思想分歧、政治分歧)夾逼的情況下,在黨內的高層,對形勢就產生了過分的估計。**認為,有三分之一的政權,可能不在無產階級手裡。有的同志甚至認為有一半的政權,不在無產階級手裡。所以,**在「文化大革命」開展之初,才說找到了一個好辦法,發動了「自下而上」的「革命」。這就導致了錯誤。顯然,這跟**、**搞亂全國,全面內戰,打倒一切,篡黨奪權,是性質上完全不同的兩回事。但**在估計形勢、採取措施和用人上的錯誤,的確為**、**集團,提供了「打著紅旗反紅旗」的借口和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