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事求是落實政策(3)
中央「兩案」審理領導小組的領導同志,不僅要做各省、市、自治區領導同志和中央、國務院各部、委領導同志的思想工作,還要做「兩案」辦公室一些同志的思想工作。在緊張工作的1979至1981年的一段時期里,我們幾乎每周都要開幾次會,白天上、下午開會,晚上還經常加班加點地開會,一個人一個人地討論,一件事一件事地掂量。那些七八十歲高齡的老人,常常一天是三段工作時間。在會上,一般是主要領導同志建議要從寬,其他同志要求從嚴。老的同志要把建議起訴判刑的人數往下壓,中年的同志則主張,減下的人已經少得不能再少了。發言都有根有據,每個人都舉出事實,各抒己見。討論中,大家都從事實、材料出發,誰也不以勢壓人,不給別人扣帽子。但研究是認真的,討論是熱烈的,爭論是激烈的。許多情況下,中年的同志列舉一個對象的嚴重錯誤和罪行,就說他還存在盲目執行的方面。雙方有時爭得面紅耳赤,互不相讓。有的中年同志為了儘可能地多判幾個,重判幾個,有時慷慨激昂,很動感情。他們說:「老人家,您知道您是怎麼被他們誣陷投入監獄的嗎?」「老人家,我可掌握這傢伙的全部材料,他常常對被害的老同志向他的打手們布置,要開導開導他。這個開導,就是武鬥的意思。」被提問的老人卻豪邁地哈哈大笑幾聲,然後堅決說服大家研究問題、處理問題要從中央的政策出發,不要從個人的感情出發。他們說:「我們是**員嘛!」有時為了討論如何處理一個被審查對象,討論被審查對象的一個問題,竟有爭論幾個小時、兩三場會議的。我自己雖然贊同中央處理「兩案」一些人員的方針政策,其實在有的具體問題上,我還是屬於少壯派。例如有一位體育冠軍,人們都知道他是周恩來同志一手扶持起來的。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他卻與**打得火熱。在社會上,人們非常恨他。中國人民對這種忘恩負義之人,是極端鄙視的。我對他也有這種情緒。可是王鶴壽、黃火青同志卻認為,他幾度當冠軍,對國家榮譽還是做出過貢獻的,要建議免予起訴,不要判刑。我們不同意,就跟老人們吵,老人們則力圖說服我們。為此在會上常常爭執不休。我是中央紀委派到二辦的幹部,黃火青是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對我比較客氣。我們雖然爭了,但他說不服我,就笑一笑。王鶴壽同志可不同,他同我爭了幾次,就有點急了。有一次,他有點生氣,就說:「不管怎麼樣,他是當過幾次世界冠軍的,這就是貢獻。」我隨口說:「他第二次當冠軍,是別人讓給他的,這個讓給他的同志才是高風亮節。」這一下把鶴壽同志弄火了,他說:「那你去替我拿兩個冠軍回來看看!」搞得我與他最後有點不歡而散的味道了。後來,我當然還是聽了他的。處理結果也證明效果是好的。我講這個事情的意思在於:第一,**關於審查幹部,不要看一時一事,而要看全部歷史和全部工作,是具有多麼重要的意義。可惜,在老人家生前,從反右派開始的歷次運動中,並沒有完全執行這一方針,所以造成了擴大化,甚至完全錯了的情況。在老人家身後,在審查**、**反革命集團案件中,我們卻執行了這一方針,教育挽救了絕大多數可以挽救的同志,把敵人孤立、縮小到了最小的範圍給予打擊。第二,在中央「兩案」審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的工作中,的確是發揚民主的。誰有什麼意見都可以暢所欲言,可以進行討論,進行爭論,對事不對人,不傷和氣,不影響同志之間的感情。大家都對事不對人,不管發表的意見最終判定是錯是對,真正做到了不抓辮子,不打棍子,不戴帽子。誰講了自己的意見,對則取之,錯則棄之。亦對亦錯,則取其對者,棄其錯者。大家沒有傷人之心,也沒有被傷之虞,說錯者也頂多是受了某種思潮的影響,說過了也就算了。這才是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紀律,又有自由,既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那麼一種生動活潑的氣氛。記得對於**、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這些人,是否應建議司法機關判幾個死刑、立即執行的問題,中央「兩案」審理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進行過討論。從我們掌握他們的罪證材料來看,一些人的確是罪大惡極,罄竹難書的,我們判其死刑也不過分。但王鶴壽主張,要按照「一個不殺」的方針來處理。王鶴壽等老同志都是「四人幫」的直接受害者,但他們為了堅持中央的方針,卻毫無個人情緒。這就比較能說服大家。但說服工作也相當艱苦,得相當具有耐心。中央「兩案」審理領導小組主持工作的負責同志,對於審查中詢問被隔離審查對象的工作,過問是很細的。王鶴壽同志不僅在我們對被審查對象的每一輪詢問以後都要看筆錄。他還要把絕大多數的筆錄送給中央一些領導同志審閱和提意見,請中央領導作出指示。中央領導人也很關注審案工作,他們要聽審案工作彙報。他們特別對我們如何執行中央政策,十分關注。有一次我們在城外工作,領導同志看見管理部門的一個簡報,反映在午夜十二時后還在談話,立刻電召負責審理談話工作的我,馬上專車進城,進行彙報。他擔心我們對**集團的那些人也採取了他們整我們幹部的辦法,白日黑夜進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