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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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人下了車,跟著時駿走到案發現場以北的小岔道上。站定轉身,時駿不再是那個整日里嘻嘻哈哈的人,他嚴肅地說:「案發當晚,馮鑫鑫就是在這裡遇到了兇手,這一點我們已經在有關部門取得了證據。我發現馮鑫鑫的時候是先聽見了她和兇手急促的腳步聲,接著才聽到了她的呼喊。我不想說這裡面存在著微妙的差異,我要說得是,當時兇手暗示了馮鑫鑫是受到苗春燕的指使才來加害她。」

「這不可能!這是誣陷!」

「你等一會再喊,我還沒有說完。」厲色言道的時駿打住了苗春燕的反駁,看了看在場的眾人,又說道:「在馮鑫鑫屍體的右手手套上留有兇手的指紋,是在手背的位置上,而裝有大量現金的提包上卻沒有兇手的指紋,有人能看出裡面的問題嗎?」

蕭正義點點頭:「是不是在搶手包的時候留下的?」

「如果是那樣,那兇手的手指指紋該是朝著馮鑫鑫手腕的方向或者是橫向的,但兇手的右手食指指紋與馮鑫鑫的右手食指重疊,大家可以試試看,有這麼搶東西的嗎?」

苗春燕聽得有些糊塗,不管蕭正義願不願意,就抓過他的右手把自己的右手覆了上去,接著她緊緊地皺起眉頭:「這樣根本使不上力嘛。」

「那如果兇手是拿著馮鑫鑫的手準備寫字呢?這是不是更加合理?」

「寫字?」

「對,寫下你的名字。事實上,當兇手握住馮鑫鑫右手的時候我已經看到了,被我發現兇手自然來不及寫下字就匆忙逃跑。至於他為什麼要寫下你的名字,是因為兇手下刀太狠,馮鑫鑫當場死亡而沒有來得及留下死亡信息。想想看,兇手特意暗示馮鑫鑫是受到苗春燕的指使,那麼馮鑫鑫在臨死之前一定會不甘心地留下苗春燕的名字,這樣一來,嫁禍就算圓滿成功。」

這個解釋沒有人提出任何反駁意見,說他們贊同了時駿的分析倒不如說這些人都在等看好戲。一旁的霍剛觀察著每一個人的反應,哪怕是他們呼吸的節奏都沒有放過。而時駿,負責解開謎團的人便可以全神貫注地繼續說下去:「我從頭說起吧。真兇事先偷走了苗春燕的一份計劃書,並透露給苗春燕知道。那時候,苗馮二人正在為裁員的事爭執不下,白天工作時間不好大吵大嚷,晚上集團大樓沒人,正是較個長短的最佳時機。馮鑫鑫上鉤了,到集團去找苗春燕攤牌,而王衛就按照計劃刺破了馮鑫鑫的車胎。也許有人會問,沒有什麼可以保證馮鑫鑫不會在其他時間離開集團,早幾分鐘恐怕就可以錯開王衛。而現實上,是真兇跟馮鑫鑫已經約好接下去的見面時間,所以馮鑫鑫必須在23:20分左右離開集團,但是等著她的是被刺破的車胎。你們都知道在昊天集團門口是很難叫到計程車的,必須走到前面岔路口才行,馮鑫鑫的路線完全在真兇的腦子裡,也早早地讓王衛等著馮鑫鑫。」

苗春燕越聽越驚訝,可還是注意到了問題重點:「就算你說得這些是事實,可是你有什麼證據嗎?」

並沒有回答苗春燕的問題,時駿的話題依舊放在後面的部分,他說:「現在可以明確有一個人買通兇手殺害馮鑫鑫,並要嫁禍給苗春燕。而事實上,這個人的嫁禍對象不止苗春燕一個。大家都知道,兇手跑到蓮花街的時候被貨車撞死,那輛車以及司機都是蕭正義進出口公司的。」

聞言,蕭正義哼了一聲,一肚子的火氣發不出去,只能催著時駿:「你快點說吧。」

「別急。兇手非常聰明,甚至想到一旦警方發現了買兇殺人的真相而展開調查后的犧牲品,那就是你,蕭董。但這一點卻是此地無銀,能夠計劃出這樣謀殺案的人是不可能使用自己公司的車來作案的,有哪個兇手會自爆其短?所以,從一開始我們就排除了蕭董的嫌疑。

接著,我們來分析一下苗春燕。苗春燕當天下午因為一份丟失的計劃書而在辦公室加班至深夜,如果沒有她的這次加班,馮鑫鑫也不可能會去公司,更不可能被人殺害。也許有人會說,這些都是巧合,我提醒各位,在馮鑫鑫離開集團的時候她的車胎被扎,這恐怕就不是巧合了。」

說到這裡的時候,張軍問道:「就算你說這是一起買兇殺人案,但兇手卻是被貨車撞死了。難道說,那個貨車司機也被買通了?」

「不,貨車司機什麼都不知道,只是被兇手利用了而已。光是用嘴說很難明白,大家跟我到另一個案發現場看看吧。」

前往蓮花街的路上,沒有人說話,大家都被一種忐忑不安的心情籠罩著。十幾分鐘后,時駿站在當時追趕王衛的街口,說:「當時,我追著兇手跑到這裡,他好像突然失去了方向感抬起頭看著上方。大家試試看,你們抬起頭能看到什麼?」

霍剛也跟著把頭抬起來,一眼就看到了對面最高那棟大樓頂部的時鐘。這時,苗春燕也說:「最顯眼的就是那個時鐘了。」

「對,兇手當時看得就是這個時鐘。然後,他突然拐到小衚衕里,帶著我接連穿了三四個衚衕才又跑回大道上。這是不是很奇怪?為什麼不直接跑去另外的街道或者是橫穿馬路呢?為什麼接二連三在小衚衕里穿越卻有回到了原點?」

「你究竟想要說什麼?」馮遠卓不耐煩地問道。

「當時的時間是晚上23:25,我們在衚衕里跑了大約有三到五分鐘左右,等到兇手跑回來並穿越馬路的時候,剛好是23:30。」

眾人面面相覷,完全不理解時駿話中的意思。時駿無奈地笑笑,說:「看來,我要先把司機的問題說清楚了。那個撞死兇手的司機是個酒鬼,當晚在酒館里遇到一個熱心腸的人,他們喝了很多酒,在23:20司機才開車離開酒館。因為當時已經超過了送貨時間又喝了酒,他所開的貨車嚴重超速。但是有一點我要說明,不管他的車開得再怎麼快,都會被23:25分的火車道攔截。我曾經做過很多次試驗,從小酒館到火車道至少需要十到十五分鐘,就算超速也不可能趕在23:25之前駛過火車道。火車通過的時間是兩分三十秒,自動護欄升起需要二十秒,汽車加速需要十秒。也就是說,司機在路上被阻攔了三分鐘的時間,也就是23:28分。接著,從火車道駛出途經懷遠里到達這裡最快時間本應該是四到五分鐘,但由於司機超速,到達這裡的時候剛好用了兩分鐘——23:30」

突然,張軍打斷了時駿的分析,問道:「就算司機在23:30分到達這條街道,但怎麼撞到兇手的呢?這條街道很長,如果當時兇手跑到前面街口再橫穿馬路,那貨車根本不可能撞到他。畢竟這裡面有個時間差的問題。」

「嗯,你的這個問題很有趣。事實上,真兇也想到了,所以,他提早在連接本街道和懷遠路的路口上停放了一輛白色麵包車。我想,真兇是告訴王衛,殺了馮鑫鑫后必須在23:30跑到這條街道的馬路對面,在那裡有一輛白色面麵包車等著他,這輛車只會在23:30分打開車門。所以,當王衛跑到這裡的時候發現時間早了,才會引著我來來回回地穿衚衕。王衛遵守著與僱主的約定,不管在什麼位置上,最後都會朝著麵包車跑去。麵包車的位置緊靠懷遠路,司機通過火車道以後嚴重超速,再加上大型貨車的重量與慣性,拐過街角的時候根本無法避開跑過來的王衛,一人一車就這樣相撞。」

最先說出這種推測只限於理論的人是蕭正義,接著,苗春燕和張軍也都表示同樣的看法。時駿瞥了眼馮遠卓,見他仍舊穩定如初,心下瞭然。面對眾人說道:「光說不練那是假把式,來做個實驗吧。霍剛,讓你的人出來。」

很快,霍剛手下兩個刑警駕駛與劉喜宏同一品牌型號的貨車停至眾人面前,時駿讓二人下車,對幾位董事說:「你們可以先檢查一下車輛以及這兩位警官的情況,如果發現有通信器材科一併沒收。別客氣,盡情搜。」

蕭正義和張軍走上前去,把貨車裡裡外外搜了一遍,隨後又將兩位刑警搜了一遍。蕭正義點點頭:「他們身上很乾凈,車內也沒問題。」

「好。現在是晚上23:00。先由一位刑警把貨車開到劉喜宏在案發當晚喝酒的那家酒館門前,準時在23:20分出發。而這位刑警,會沿著當時王衛的逃跑路線穿越幾條衚衕。」

對這樣類似於異想天開的實驗竟然沒有人發對,他們用各種不同的眼神看著時駿。時間在等待中一點一點流失,時駿看著手錶走到23:25的時候,讓那位模擬王衛的刑警行動起來。

有人眼盯著手錶掐算時間,有人看著街道等著貨車闖過來的一幕,還有人站在一旁好似在打發時間。突然,苗春燕說一聲:「23:29了」所有人都朝著馬路上看去,只有時駿穩穩地靠在電線杆上吸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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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者時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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