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同行,我幫前夫找老婆(2)
看得出,前夫比我還痛苦,他的身體被我拖得筋疲力盡,精神快崩潰了。我實在不忍心再去傷害他。我想,自己就是做牛做馬,也要報答他,伺候他。否則,死後也不會安寧。以後,我不敢出門,一直呆在家裡做家務,他上班養我。說是家,其實比乞丐還不如,一間8平方米的鐵皮房,夏天熱得像悶在高壓鍋里。有時他睡不著,一整夜,他都跑到別人的天台上睡,早晨一醒來,臉上是被蚊子咬得密密麻麻的紅點。我每天把家裡打掃得乾乾淨淨,把他的衣服疊得整整齊齊。每天,他一下班回來,我就給他拿來拖鞋。我用盡所有的能力報答他。兩個人就靠他這點微薄的工資,生活得不像人樣。我時時覺得命運很不公平。人窮的時候,特別膽小怕事,特別自卑,總是害怕跟別人發生矛盾,我每天都把門關得緊緊的,生怕跟別人打交道。兩年後,還是查不到是誰害我的,我們怎麼回憶,也找不到任何得罪人的蛛絲馬跡,甚至連跟人家發生口角都沒有。最後,每個人都認為這是歹徒認錯人了。他做了兩年半保安員后,被提拔為一個物業管理處副主任,我們的生活開始有點好轉。他依然對我很好,但我深深知道,這幾年來,我們幾乎沒有經歷過一次正常的性生活。我自從發生這個不幸后,幾乎失去了**。有時,我強迫自己去跟他溫存,但實在沒有那種感覺,太過分地強迫自己,就像被強姦一樣,很不是滋味。我知道他的內心有多苦,越理解他,我就越覺得對不起他。有一天,我告訴他,你找個善良本分的好女人吧,我照常會幫你們做家務。他堅決不同意。我想,如果我不離婚,他肯定不會先提出來跟我離婚的。我後來故意說不愛他了,跟他鬧離婚。鬧了兩個月後,他說,要不,離婚後,你還是跟我住在一起,否則我絕對不會離的。我答應了他。我們終於辦理了離婚手續。因為沒有什麼家產,屬於真正的無產階級,我們也不會計較什麼分家的事。他在鐵皮屋旁邊搭了一間5平方米的小屋,自己搬過去住,就算分家了。白天,我們一起吃飯,晚上,有時他要跟我一起睡。但他一躺在我床上,我就跑到那間小屋子睡。後來,我漸漸地"不要臉"了,自己跑出去找工作。很多人見到我就避開,不敢跟我說話。辛辛苦苦地找了一個多月,才找到一份工作,在附近一個住宅區做清潔工,每月700元工資。這樣,我們的日子逐漸好了起來。每當看到人家夫妻恩愛地出來散步,我就會傷心地偷偷掉眼淚。我怕把他拖下去,這樣拖下去將拖到老,便給他介紹女朋友。我帶了個女的來家裡玩。她是離過婚的,生活也很苦。我想,這樣的女人比較會過日子,也不會嫌棄我們,便把她帶來家裡吃飯。我說他是我哥哥,那女人也相信了。在吃飯的時候,我問那女人:以後做我的嫂子吧?女人有點不好意思,但沒有回答,我知道她願意。等她走後,他把我罵了一頓,還說,一個男人怎麼能跟兩個女人過日子,那不讓人家笑話嗎?這件事後來就不了了之。不久后,我半夜起來小解,偶然發現他在自慰。我知道他是個老實本分的男人,感覺更加內疚了。我下決心給他找個女人。王海珠說到這裡,我迫不及待地問她:後來找到了嗎?她指著旁邊那位女人說,就是她。那女人的眼眶也紅了。原來,王海珠帶來的這位女友就是他前夫的妻子。當時,我明確地告訴前夫:如果你不再找個女人,我一輩子更難過,你這樣反而是在折磨我。他還是那個條件:找個女人後,我們三人還是住在一起。我哭了,好久哭不出來了,這次我徹底地哭個夠。我去找她,我把真相告訴了她。她也是個很善良的人,她聽后也哭了,我們抱在一起哭。她答應我嫁給他,但她也給我一個條件:我們三個人住在一起,這樣,可以互相幫助,也會讓我心裡好受點。她也是屬於真正的無產階級,只有幾件衣服。我們沒有告訴別人,選了個黃道吉日,她就搬過來了。我們後來就這樣組成了一個"三口之家"。他們像哥嫂那樣對我很好,我很知足了。我這條命本來就是揀回來的,對什麼都不敢有奢望。去年,他們倆給我開了一個報刊亭,我每天都很早開門,很晚才關門,為的是多掙點錢,不要拖累他們。現在我自己每月可以掙3000元左右。我就這樣過著有家庭卻又單身的生活,已經三年多了。我覺得我的壽命不可能很長,最多活到50歲,但我覺得夠了。人間的愛,我都享受到了。像我這樣本來很不幸的人,能有這種日子過,算是老天對我不薄了。王海珠的不幸遭遇,讓我感覺心裡很不是滋味。我想,任何知道她這種經歷的人,都會感覺有點沉重。離開咖啡屋時,我回頭看她們倆,看到她們肩靠肩慢慢地走著,心裡最想說的是:好人一生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