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愛》第十三章(4)
他一邊解釋一邊省略重點,或者,他從重點開始解釋,由於那個女人,他知道自己再也不想和別人的女人做了,他再也不能把愛和搞分開來對待。那個晚上,他做完后感到索然無味,心裡想著他的小喬。他說小喬,你相信嗎?我很感謝那個女人,她讓我知道了,我有多愛你,我再也不會搞一把了。他每解釋出一個層次,每說一次原諒我吧,她就為他可恥,也為自己可恥。他是她的男人,卻低下頭來請求原諒;她是他的女人,卻要在兩個人之間決定某種命運。他還在解釋,這樣的解釋與其說是解釋,不如說是傷害。他說他一直都想把真相告訴她,但又一直沒有說,她問他為什麼,他說因為不想騙她。「為什麼沒有說?」她問。「你知道。」他說。她聽出了話外音——他是想等到她和他在一起了,他完全地控制住她,迷惑住她,確認她離不開他,或者,他想等到他們結婚,等到她懷上他的孩子,等到所有的籌碼都加上來,加到他再無性命之憂,他才告訴她。即便如此,他也沒有勇氣來承擔這個事實,他仍然會隱瞞下去。他的懦弱讓她驚訝,同時再一次為他可恥。「一個和十個」,他如此懼怕它,如同懼怕一個魔咒。他在害怕什麼,是他心愛的女人的貞潔?那麼他的貞潔又在何處?「你讓張立幫你保密?」「是,」沉默了一會兒說:「我告訴張立我愛你,我要娶你。」「還有誰知道?」「沒有了,」他猶豫著:「也許他會告訴萬麗群。」也就是說,萬麗群又告訴了別人,最後所有的人都知道了,包括史號哲。她的感覺果然沒有錯。她想這可真是有趣,如果張立不是和萬麗群有關係,他不會告訴她;如果萬麗群保守住秘密,其他的人也不會知道;如果其他的人中沒有一個史號哲,那麼喬英倫也就不會知道。這一切就像一個連環套,最後套中了目標。事實與她的情緒完全吻合,最後的結論是:九月四號那天,方駱搞了一個,而喬英倫,還欠他十個。火車朝著同城飛馳,方駱看著時間,還有一小時四十五分,他才能到同城,如果加上打車的時間,起碼要兩個小時。他站在車箱的連接處,腳下的鐵板搖來晃去,另有兩三個男人站在旁邊抽煙。這趟車的旅客很多,不時有人從他身邊走過,他握著手機,看著窗外。他沒有想這個傷害到底有多深,如何來達成原諒的協議,如何在日後相處中消除心中的陰影,他只是想快一點,再快一點。不知道為什麼,下午她說去頂點酒吧的時候他就感覺不好,他還存有九分的僥倖,以為秘密保持在張立那兒,他一直擔心他離開的這幾天,她會發現什麼,他著急、憂慮,飛快地辦事情,想趕回來呆在她的身邊,那麼,無論是在同城還是在北京,只要在她身邊,他起碼還有一點把握。時間一分一秒,他在電話里肯求她,等他回來,一定要等他回來,只差兩個小時了。等他回來,等他回來幹什麼呢?她想,等他回來說我愛你嗎?像以前一樣,然後她也說我愛你,還有隻愛你,最愛你。是的,最愛你!她不由地笑了起來。「最愛我,」她笑著說:「意思是說,還可以愛別的女人?」他愣住了,他們明明不是這個意思,可現在聽起來,完全就像一個說不清的寓言。他說:「不要最愛你,我們以後都不要說了,我們只說我愛你,只愛你。」她輕輕一笑,實在找不出別的詞,就說:「你真夠無恥的,現在還能說出這種話。」他吃了一驚,不知如何回答,他在電話里喘著粗氣,這話傷了他,儘管是他先傷了她。我真的無恥嗎?他問自己,如果說真的無恥,那也是不該發生那個事、不該向她隱瞞實情,而不是他說出的我愛你、只愛你。他問自己為什麼沒把原來的生活通通拋開,完全的、徹底的,不留痕迹的拋開,他愛她,居然不能為她做到這一點。他看著窗外,遠處和近處的風景都是黑乎乎的,輪廓大致相同,它們被火車迅速地拋下,看上去更像它們在向後奔跑,它們跑得飛快,體積完整,方駱漸漸被這樣的奔跑迷住了,他好像不再是他,從軀殼裡遊盪出來。他看見一個三十八歲的男人失魂落魄地站在車窗里,目光獃滯,右手握住一個手機,他看不出這個男人有什麼優點,既不偉岸也不洒脫。他憐憫他、憎恨他,想把他從車窗玻璃裡面拽出來,扔進朝後奔跑的黑乎乎的輪廓中。在頂點酒吧,他遇見他的小喬;在同城山上,她對著他笑;在那個晚上,她病了;後來,他撫摩她、親吻她、熱烈地愛著她……如果她跟他去了北京,如果那個女人沒有吸引他,如果……他知道,他們很愛很愛,到現在依然很愛很愛,但是這一切都要被他的錯誤和謊言毀滅了。「這是命。」他突然說。她心神為之一震,那天上午,她的父親把手放在她的肩上說:要記住,英倫,前面的路是黑的。她沒有說話。他聽著她輕微的笑聲,倍感凄涼,像他這樣一個男人,憑什麼擁有她、愛她?多少年來,他過著隨心所欲的生活,這種生活導致了他明明知道不妥,明明知道不妙,他還是做了。他萬念俱灰,差一點,他就主動掛斷了電話。  [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