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抄襲必須死

第十章 抄襲必須死

在和小芳回去以後,才算是真正的鬆了口氣。

「你怎麼會來找我的?」我好奇的問道。

「我擔心你半夜會有危險,所以就去看了下,結果你居然不在,所以就去找你去了。」小芳此刻還帶著擔心的語氣。

「沒事,就是晚上睡不著出去遊了一圈,好了快睡覺吧。」我此刻也是累的要命。

不管是身體還是心理上的累,都讓我差點崩潰。

這才第一天,甚至還一天都沒結束,就已經經歷了這麼多危險。

誰知道後面還有什麼危險在等待著我?

最關鍵的是,還要以這小蝌蚪的樣子存活那麼久,不知道能不能活著變成青蛙上岸找尋答案啊。

可能是太累了的關係,幾乎躺下就睡了過去。

因為實在是太累的關係,幾乎剛躺下去就感覺有聲音在耳邊響起。

「天淵哥哥……」

這讓我心裡異常的鬱悶,眼睛都,懶得睜開,不爽的叫道:「讓我再誰會,今天不去上課了。」

「天淵哥哥,什麼上課啊,你要參加比賽了。」那聲音再一次傳來。

我連忙睜開了眼睛,朝著眼前看去,只見眼前不是黑乎乎的小蝌蚪小芳還能是誰?

然後連忙朝著自己的是身體看了一眼,渾身黑乎乎的,一個巨大的腦袋帶著一條小尾巴,還是沒手沒腳。

「果然不是做夢啊。」我鬱悶的從地上起來。

「你怎麼了?什麼夢不夢的?」小芳好奇的問道。

「沒什麼,昨晚上做了一個夢而已,你大早上叫我幹嘛啊?」

我剛醒來還有點不是很清醒點感覺,想洗個臉都沒手。

「你忘記了?我們今天還要去和司馬小龍比賽呢,比賽完了以後,我們就要開始找媽媽了。」小芳在身邊溫柔的說道。

聽她這麼一提醒,才想起來,還有和小龍蝦的比賽。

然後才是危險的開始,找青蛙媽媽?

要說這小蝌蚪的媽媽也太不靠譜了,怎麼生了就不管了。

難道這就是動物界的留守兒童?

懶得想那麼多,朝著小芳看了過去:「行,我知道了。」

「那個……」

但小芳卻是有種欲言又止的感覺,讓我有點好奇。

「怎麼了嗎?」

「那個……能不能求你一件事情?」小芳有點害羞的說道。

「事情?什麼事情?」

「你能不能贏得比賽,我不想跟司馬小龍走,據說他們家有家暴。」小芳帶著一絲絲害怕的語氣說道。

我在一邊異常鬱悶,爆炒還差不多,龍蝦哪裡來的家暴?

再說了,我能比的過龍蝦嗎?

別說我不想贏,我就是想贏,也不一定能贏啊。

「求求你了,天淵哥哥,我真的不想跟龍蝦走,只要你贏了他,以後他就不會來找我麻煩了。」小芳楚楚可憐的說道。

雖然在人類的視角看過去,小蝌蚪都是黑乎乎的一團。

但是當我變小了以後,看著對面的小芳,居然有種很萌的感覺。

就像是一團棉花糖在求情,雖然這是一個黑心棉花糖。

特別是這野結衣姐姐的聲音,讓我沒理由拒絕啊。

咬了咬牙,雖然我沒牙,但還是答應了下來:「好吧,我答應你,盡量贏得比賽。」

「真的嗎?那實在是太好了,你真箇好蝌蚪。」小芳連忙開心的叫道。

也幸虧她沒手沒腳,不然手足舞蹈是必不可少的行為了。

面對小芳的感謝,我是苦笑不已,尼瑪以前上學被發好人卡就算了。

現在做個蝌蚪還被發好人卡。

我到底是有多好啊?

難道我的好人卡已經從三次元,到了二次元了嗎?

「哦,對了,快走吧,等會你就要遲到了。」小芳像是想起了什麼一樣連忙說道。

帶著我就朝著水面沖了上去,在不遠處的一處淺灘上,果然出現了幾個非主流小動物。

隨著我們的到來,司馬小龍笑的是異常得意,一副勝利者的姿態。

「小傢伙你終於來了,我還以為你不來了呢?」司馬小龍得意的對著我說道。

而作為男人,最討厭的事情之一,就是被人家說小。

真男人都喜歡大。

不管是被叫大哥,還是買個大房子,就連車子也必須叫大奔。

當人最重要的是有個地方必須大,就算不大,也要說自己很大。

上來就這麼藐視的態度,讓我心裡很惱火,這場比賽我還真就要贏你。

「嘿嘿嘿,也不要怪我們欺負你,我們三局兩勝,你說怎麼樣?」司馬小龍得意的說道。

「怎麼個三局兩勝?」我好奇的問道。

「既然是追求愛人,除了強悍的體力以外,文才也是必不可少的,所以第一場比賽,我們就比文采,第二場比賽游泳,至於第三次嘛。」說到這裡的司馬小龍卻是停下沒有再說。

「第三場是什麼?」我好奇的問道。

「前面兩場你都輸了,第三場也就沒有比賽的必要了,哈哈哈哈。」司馬小龍說完就得意的大笑起來。

我當時就笑了,尼瑪一個龍蝦和我比文采,我隨便背誦一個李白的詩句,不是秒殺你嗎?

於是再一次追問道:「第三場到底比什麼?」

「你先贏了我一場再說吧,別大言不慚了。」司馬小龍絲毫沒把我放在眼裡。

「行吧,既然你要比,那麼就比吧。」?我倒是要看看,龍蝦怎麼和我比文采。

「好,爽快,那麼第一場,就比文采,我寫了一首歌,獻給我們美麗的小芳。」司馬小龍說完朝著淺灘中間爬了過去。

張嘴就開始唱了起來。

「小芳啊,你可知道?我愛你。」

「我要帶你飛到天上去。」

聽見這歌,我立馬就不淡定了,這尼瑪不是抄襲嗎?*裸的抄襲啊。

就把小薇換成了小芳啊。

你這麼不要臉,原作者知道嗎?

尼瑪,好像原作者就算知道了,也沒辦法吧?難道告一隻龍蝦侵權嗎?

「天上星星多麼美麗,我要摘下一顆,送給你。」

尼瑪,還真是一個字都不帶改的啊,不知道抄襲下地獄啊?

哪怕你是借鑒或者高仿也行啊。

哪裡有直接複製粘貼啊?

我在一邊聽著這歌是一陣陣的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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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變成了小蝌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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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抄襲必須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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