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不起小波的兩件虧心事
小波是我二哥。小時候,每逢星期六的下午,我們都要從上學所住的城裡西單到城外爸爸所在的人民大學去合家團聚。媽媽給我們每人3毛車錢,我們卻從城裡走到城外,省下的「私房銀子」,小波去買舊書,我卻攢起來,偶爾去買些豆面酥糖或大米花來吃。星期一我們要坐車回城裡。一次在車上他不小心把買的票掉到車外,問我能否證明他買了票。我氣得說:你這麼不小心,我不管!我躲得遠遠的,直到售票員相信他了,我才走回來。
夏天的星期天下午,我們從人民大學回城。路上我們在城外的紫竹院先游會兒泳,回來時就累了,只好坐車。有一次,到了家門口,他卻發現,游泳褲忘在了紫竹院。怕媽媽打,他要走回去找,我卻一直走進家門。四五個小時后,天早黑透了,家裡人都很著急,要去找他,他拿著游泳褲回來了。大哥望著我說:怎麼能讓他一個人回去找?那時,我心裡泛起一點羞愧,但又慶倖免去了責罰與奔波。
深夜醒來,淚透枕邊,童年時對不起小波的兩件虧心事又在眼前。小波早就忘了,我也從未再提起,埋在心底30年。
(----王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