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三章
桃花夾了塊魚肉,吃了一口,說:「沒有現做的香。改天你嘗嘗我做的魚。」
「你就瞎吹吧,反正我也沒有吃過。」
「你想吃我做的飯,那就趕快把我娶了唄。」
「你這麼急著嫁人,怎麼還怕咱這朵名花無主?」
「看你說這話。我是想和你在一自起的。」
從此以後,兩個年輕人,就經常在一起了。
桃花為了能夠纏住萬林,坐實江山,吸取第一次的教訓,來了個未婚先孕。
桃花像瘋了一樣,四處尋找萬林。終於在一個朋友家裡找到了他。萬林說:「怎麼啦?有啥事?」
桃花把他叫到沒人處,說:「我有好長時間沒來例假了,怕是有了。真是這樣,你讓我怎麼作人?」說著,還哭了起來。
當時,萬林叫她這麼一說也不知道怎麼辦了。萬林並沒有想到要結婚生孩子,只是覺得倆人在一塊兒,玩得開心。這事來得太突然了。萬林對桃花說:「事情還沒有到那一步。今天我有時間,咱們到醫院檢查一下,不是就知道了。」
「去醫院檢查可以。如果有了,你必須和我結婚。」
結果出來后,萬林和他的父母說:「我和桃花有了孩子,.........」。萬林爸說:「多長時間的事,你們年輕人也太膽大了。」
萬林媽說:「孩子,不是我們作大人攪和你們年輕人的事情。是這個桃花太有主意了。自己只要想到了,啥都可以做出來。我和你爸看的沒錯。結婚過日子,那不是一早一夕的事情。要從長遠考慮,不能光看到眼前的光景。再者,我們也是有頭有臉的人家,她給咱家來個未婚先孕,名聲不好。」
誠然萬林的父母打心眼並不認可這段交往,就連萬林內心也不願意。他們一家人考慮到社會影響,以後的家庭穩定,以及萬林事業發展,決定和她來個了斷。
萬林找到桃花說:「父母不同意我們的事,我想不出好的辦法來。」
桃花那粉色滿面的臉,馬上就陰上來,無情地說道:「我一個黃花大閨女,你玩就玩了,還我的肚子搞大,怎麼收場?」
「這不在和你商量的。我也不知道會弄成這樣。事情總不可以這麼拖著吧?」
桃花暗地裡想,萬林的父母從根本上就不同意,他也是自己拉著上鉤的,時間拖的越長越不好收場。權衡再三,決定讓他給錢。有錢啥事情不可以解決好。他們不是萬元戶。這次就讓他出血受痛。想了好大一會兒,咬了咬牙,說:「考慮到我這四、五年,照顧孩子不能上班,包括孩子的撫養費,你給六萬塊錢。以後咱們各自各的,互不攪擾。」
「你也太狠了!我們是有錢,可它也不是大風刮來的,是辛辛苦苦掙來的。」
「那好。只要你們不顧及名聲,我還怕什麼?世上只有男人找不上老婆,還沒有聽說過女的打光棍。」
結果兩個人不歡而散。
最後,暴發戶動動腦子,針對桃花內心的算計慾望,萬林出面,給了她八萬元分手費,和她斷絕了來往。
這下桃花又算計錯了,可精明的她只好尋覓下一個目標。
父母不尊敬,營生不會幹,家業沒半點,整個一混混的「老五」,也不知是誰牽線,還是兩人互通,桃花和他走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