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遠的五月3
他是這樣一個人!我知道他是這樣一個人嗎?我能夠承受這樣一個人嗎?如果當年能夠這樣問自己,也許我們會成為世上最令人羨慕的朋友,不管我們是否戀愛是否結婚。然而,我不能。我像大多數女人一樣,希望所愛的男人既強悍深沉又溫柔順從。
一九八五年春節前夕,我們終於結婚了。沒有房子,沒有儀式,沒有錢,甚至沒通知各自的家庭。我們置辦的惟一家當是兩塊五毛錢一把的特小號鋁壺。在一個臨時外出的朋友家裡,我們用這把小水壺和一個五百瓦的電爐燒水做飯,度過了新婚後最初的日子。二十天後,他急性腸梗阻發作住進醫院,但這並沒妨礙我忘乎所以地認為,只要擁有他我便擁有一切。
兩個月後他出院,我們住進了一間借來的小平房。雖然房子只有十平方米多一點兒,但總算有了自己的家,我們覺得很知足。
冬天,爐子上的水壺和窗紙的響聲呼應著,水蒸氣把玻璃畫得斑斑點點。那時北京的冬天似乎比現在冷得多,最冷時用濕手拉門上的鐵把手會有被沾上的感覺。他回到家總是先摘下滿是哈氣的眼鏡,一邊擦一邊念叨著,「還是家暖和!還是家好!」我們吃著爐台上烤的饅頭片或燒餅,講各自單位里發生的事情,談論我們共同認識的朋友,追憶老北京的掌故。如果趕上下雪天,又正巧有朋友來訪,他就像個孩子,一邊順口把「風雨故人來」的詩句改成「風雪故人來」,一邊張羅著喝二鍋頭吃涮羊肉。他喜歡這種情調到了痴迷的程度,把我這個對北京風俗一無所知的南方人也感染得興趣十足。夏天,他喜歡喝生啤酒。那時,北京的生啤酒不好買,我常常拿著大小不等的塑料桶去排隊。我知道他下班回家,特別是朋友來了,喝不上生啤他會難受得坐立不安。
我們的小屋從不冷清,常有人不約而至,深夜十二點也有人來敲門。來得最多的是鄂復明,家裡的力氣活兒、技術活兒全由他一個人包了。最方便的是不用請,只要等著,不出三天他準會來。史鐵生也是那時候的常客。房子小,沒有沙發也沒有扶手椅,專門為他準備了一張摺疊椅,鐵生搖著車到門口一喊,他就跑出去背他進來。一個體重不足一百一十斤的人背一個體重近一百五十斤重的人,況且他放療燒傷后沒有腰肌和腹肌,背起來一定非常吃力,但每次他都堅持親自背才放心。後來他的身體狀況越來越差,為讓他能休息好,鐵生寫了一張條貼在我家的柜子上:因主人身體不好需要休息,來訪不得超過十五分鐘!客人看著表,坐到十五分鐘便開始不安,但只要他能堅持,總是說:「那張條不是為你寫的,踏實坐著。」於是客人便心安理得地待下去。
本來我是個反對喝酒的人。父親在世時常喝酒,從我懂事起就聽母親叨嘮和抱怨,所以我對喝酒的人抱有很深的成見。我曾經暗想,將來絕不找一個會喝酒的男人當丈夫。他進入我們的家庭時,父親已經病重,他多次為沒有陪老人喝過酒而遺憾。他對我說:「不會喝酒的人無法體會『酒逢知己千杯少』的境界。不管什麼事,只要是能使人向善而不是使人變惡,就沒有理由反對。」我差不多被他說服了,再也不一味地討厭喝酒。
有一段時間,他每天下班到東四八條口的小酒館去喝啤酒,問他為什麼,他說為一個老頭兒。那個老頭兒看起來沒文化,但氣質特別讓人喜歡,「我們每天總是前後腳到,我要一升啤酒不要菜,他要二兩白酒,一盤花生米。我們誰都知道對方注意自己,可誰都沒打招呼,如果我們認識准能成為忘年交。」我問他為什麼不主動點兒,他說:「這你就不懂了,對我來說,猜想著、琢磨著是一種享受,我相信對他來說也一樣。」這不是為了搜集素材,他和很多寫詩的寫小說的來往,自己卻從不搞創作,儘管所有了解他的人都認為憑他的文筆和閱歷,他是可以寫點兒什麼的。他與那些愛扎堆閑聊神侃的人也毫無共同之處,他和那種「話不投機半句多」的人從不一起喝酒。談資和談話的對象一樣,是他最好的下酒菜,只要對胃口就行。所以與其說他是喜歡喝酒,不如說他是喜歡以酒會友;與其說他是在品酒,不如說他是在品人,品生活。
他的確是一個精於品味的人,是能把沒滋味品出滋味、把苦澀味品出甜滋味的人。他能準確地嘗出這道菜沒放蔥、另一道菜的黃酒又放得太多。對別人來說某個湯放不放胡椒粉或香菜的區別是好吃不好吃的問題,對他來說就變成了能吃不能吃的問題。吃雞隻吃頭和爪子,當然他也知道翅膀是好東西,因為有太多的人喜歡他總是割愛。白菜餡的餃子醋里一定要加蒜,韭菜餡的則一定要有芥末。如果用油炒而不是用鹽和花椒煮,蝦則不再是蝦,花生米則不再是花生米。講究的不是吃什麼,而是怎麼吃,和誰一塊吃。
他喜歡吃香椿,史鐵生也喜歡吃香椿,每年香椿發芽的時候,他都要從自家的香椿樹上摘了最嫩的送給他,後來香椿好買了還是這樣。對於他來說那成了一種儀式。躺在病床上,每年到了這個季節,他都為不能再和鐵生一塊吃香椿面而遺憾得大發感慨。最後一年,他母親為他做了一瓶煮花生米拌香椿,他省下一半讓我帶給鐵生。他當然知道如今香椿已是滿街滿巷都有的賣,製作「專利」他也早已在朋友中廣而告之,而我當時又忙得不可開交,可他仍然催著我去送,還一再叮囑,當天送不了一定別忘了放在冰箱里。香椿在他的思維里不再是香椿,已被演化成一種象徵——友愛;吃在他的思維里不再是吃,已被抽象成了一個概念——與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共享所愛。他自己之所以愛吃香椿也出於同一個邏輯。本來他是不吃香椿的,當年還沒和姐姐結婚的姐夫到家裡做客,他愛姐姐也喜歡姐夫,硬著頭皮吃姐夫滿腔熱情推薦給他的拌香椿,由喜歡變為酷愛,直至一發不可收拾。對苦瓜的偏愛也如出一轍。有趣的是,他只能接受最初接受的那一種形式,香椿只能拌著吃,炒雞蛋他絕對不碰;苦瓜就用小乾魚炒,肉炒就堅決反對。他追求情調和趣味到了教條的程度。
對人又何嘗不是如此。文章寫得好與不好,學問有還是沒有,名氣大還是不大,社會地位高還是不高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覺。他有各式各樣三教九流的朋友,小韓是開車的,老四是理髮的,馬子是臨時工,都是北京衚衕兒里的苦孩子,沒什麼文化,但個個都很仗義,個個都敬他服他,總是一口一個大哥地叫,照顧他的那份周到沒人能夠相比。物價不斷上漲,他也知道不能只節流應該開源,人們紛紛下海做生意,他也躍躍欲試地試圖掙錢,但是無論如何都進入不了角色,在生意場上他找不到他所喜歡的感覺和習慣了的氛圍。
因此他特別看重朋友間沒有任何事務性內容和實際利益的聚會。每當朋友們聚會,他會一改不苟言笑的常態,因為瘦,我常說他笑起來滿臉大括弧。盡興時,他唱京劇、評劇、越劇,唱民歌、洋歌,只要地道他都喜歡。唱得最動情的是河北民歌《小白菜》:小白菜呀,地里黃呀,兩三歲呀,沒了娘啊……他的嗓子不好,聲音小而顫,但唱這首歌恰到好處。
我很情願買酒做菜,也習慣於操持這樣的聚會。我不知道是不是所有的妻子都像我一樣,反正我是這樣,我願意這樣。這種時候,我感到幸福。也許是我對幸福的理解太淺,要求太低,或者就是我孤陋寡聞,我覺得這是一個女人真正的幸福,這是我真正的幸福。現在他的照片掛在我的房間,掛在我的床頭,獨自一人時我凝視著他,首先想到的是他在朋友中間的形象:他笑,他唱,他侃侃而談,他自言自語,他高興起來笑出來的「大括弧」,他激動起來神經質的嘴唇……他指著我對大家說:「這是我老婆……這是我老婆腌的雪裡蕻,我老婆做的魚頭湯,看家的本領,在別處肯定你吃不著……」這時我會想,如果時間可以倒流,我願意用二十多歲的熱情,加上四十歲的理性,重新理解他、愛他。即使他生病時間再長,我也甘願留在這個位置上,做我該做的,做我能做的……我真的常常這樣想,不管別人相信不相信,我常常想,如果時間可以倒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