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2)
宣讀完判決書後,案犯仍被押回看守所,36個案犯一長溜走出了法庭,走了好長一段時間。當然,走在最前面的仍然是張子強。
一路上張子強一言不發。囚車一直開進了看守所的院子,張子強被從車上押了下來,教導員看到他滿臉蒼白,精神恍惚。
1998年12月5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對張子強犯罪集團案做出終審判決。
一早,張子強等一行36人,又被押到倉邊路26號的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庭,在法庭里站了長長的一溜。所有的人都在聚精會神地聽著法庭的最後判決。
判處上訴人張子強、陳智浩、馬尚忠、梁輝、錢漢壽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上訴人李運、原審被告人朱玉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二審審判長在宣讀判決書時,張子強臉色煞白,面無表情,不知道在聽沒聽。
宣判結束后,判處有期徒刑的人被押回看守所。
被終審判決死刑的張子強、陳智浩、馬尚忠、梁輝、錢漢壽等五名案犯押進了法庭旁邊的一個小房間,驗明正身。
驗明正身時,突然,陳智浩激動地朝著張子強喊道:「張子強,你可把我害死啦!」
張子強低頭不語。
錢漢壽直叫:「我要揭發!我要揭發!」
法官上來問他揭發什麼,他想了半天,才說:「我要揭發盜版光碟。」顯然錢漢壽緊張得語無倫次。
法官在驗明張子強正身後,問:「有什麼遺言?」
張子強搖搖頭。
五名死刑犯驗明正身後押出房間。魚貫而出時,死刑犯之一的梁輝走到張子強的身邊,說:「你好啦,我們這麼多人陪你。」五名死刑犯被押上囚車前都戴上了黑色的面罩,在警用摩托車的引導下朝刑場開去。一聲令下,槍聲同時響起,害人者最終以害己而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