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有罪」
2001年9月11日、12日,全球最大宗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冰毒案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第一個出庭的是作為第二被告的、個子矮胖的曾運貴。受到檢察機關指控的曾運貴對所犯下的罪行供認不諱,他還交代,自己和第一被告庄楚城相識十餘年,以前在另一名大毒犯梁旺(已被香港法院判刑)手下「幹活」,1999年5月開始與庄楚城一同到湖北武漢開設冰毒加工廠。
曾運貴認為自己被抓後有一系列重大立功表現,包括配合警方前去抓捕鄭榮昌等多名犯罪嫌疑人、及時變賣房產和拋售股票積極退贓等。
對曾運貴進行了一個小時的庭審之後,第一被告庄楚城戴著手銬、拖著腳鐐,步履緩慢地走進了被告席。公訴人在指控其參與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冰毒犯罪后開始發問:「庄楚城,剛才檢察機關對你的指控你認罪嗎?」「我沒有參與過販毒!」庄楚城突然提高嗓門,用廣東話回答公訴人的提問。立刻,法庭上下一片愕然。對公訴人接下來進行的一系列提問,庄楚城總是用廣東話回答:「沒有。」突然,庄楚城雙眼發紅,一邊擠著眼淚,一邊帶著哭腔告訴審判長,除了跟曾運貴、黃顏成等人認識外,他根本沒有參與過走私、販賣、運輸和製造冰毒活動。
庄楚城說自己與曾運貴個人有矛盾,並指責曾運貴栽贓陷害自己。但庄楚城交代了自己曾因為販毒,在澳門被判監禁三年,對庄楚城的審理僅持續了五分鐘,公訴人最後向法官提出:「鑒於庄楚城拒不認罪,只能暫時中止對他進行法庭調查。」法警將庄楚城帶出了法庭。
第三位出庭受審的是黃顏成,他除被指控犯有與前兩名被告同樣的罪行外,還被追加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
據黃顏成交代,在認識曾運貴之前,他曾在武漢經營一家化工門市部,後來幫助曾運貴租廠房開化工廠,主要負責日常生產管理工作。「包括幾位工人工資在內,曾運貴每月支付給我15萬元人民幣。」黃顏成交代說,自己每月工資只有四五千元,另外,從上海進原料時每月可從中賺取4萬元差價。
在全部被告中,只有林鴻傑最「痛快」,他承認自己曾開過六家冰毒製造廠,案發後也沒有重大立功表現,並稱在內地制售冰毒過程中,從來沒有見到過庄楚城。
除庄楚城、曾運貴和林鴻傑外,包括黃顏成在內其他被告都辯稱說,案發前自己並不知道是在制售冰毒。
如黃顏成聲稱,曾運貴只告訴過自己「生產的是醫藥中間體」,他自己並不知道是冰毒。審判長質問黃顏成:「什麼是『醫藥中間體』?工廠是不是合法的?」黃顏成一下子支支吾吾,無法自圓其說。
而鄭錫泉則交代,別人曾告訴自己是製造化妝品,他也沒有見過冰毒成品。王松江也說他見過像冰塊一樣的成品,但沒有誰告知自己是冰毒,在運輸過程中他還以為是大米。王振權承認自己做後勤工作,只知道是化工產品。曾潤笑說,弟弟曾運貴只告訴過他,倉庫里放的是鹽酸。王桂良、庄鎮聞、許志強、鄭榮昌和黃鴻新雖然說不知道是冰毒,但同時表示認罪。鍾志權和黃良惠則既不承認案發前知道製造的是冰毒,也否認了檢察機關對自己的指控。
但在鐵的事實面前,任何狡辯都是沒有作用的。
12月25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14名被告人中,庄楚城、黃顏成等八人被判處死刑,曾運貴等三人被判處死緩,黃良惠等三人被判處無期徒刑。14名被告人同時被判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