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案(1)
一般來說,刑事案件抓住了案犯,案件也就基本進入尾聲了。可是對於張子強犯罪集團來說,由於這個犯罪集團犯罪時間之長,人數之多,案值之大,涉及之廣是前所未有的,目前得到的所有線索又都是不完全的。而且在抓捕現場,從張子強身上搜出的香港居民身份證上的名字是「陳慶威」,胡濟舒的柬埔寨護照上的名字叫「陳樹光」。
因此對張子強、胡濟舒的審訊一度陷入低谷。預審組發現,從張子強的口供矛盾中尋找缺口,雖有些效果,但很難突破,必須尋找新的突破口。
專案組調整策略,決定加緊外圍取證。於是廣州警方迅速逮捕了張志烽,並重點跟上了一個叫「大個D」的人。當時總指揮部提供的情況是,此人會開車,涉嫌參與1997年綁架勒索郭炳湘案,並用分得的巨款在廣州某地購了房,一直住在廣州,行蹤詭秘。
根據有限的情報,要在廣州查出一個不知真名的會開車的人,其難度可想而知。幾天後,偵查員將偵查範圍縮小到芳村花地灣紅棉苑某幢樓房,發現房主陳某的父親叫陳樹漢。偵查員將情況報到省廳指揮部,指揮部立即反饋了最新情報:陳樹漢就是「大個D」。
4月10日深夜12點左右,幾名偵查員敲開了陳家的宅門,偵查員衝進鐵門的一瞬間,立即判斷出身著白色老頭衫年近半百體態稍胖的男人正是「大個D」!「大個D"束手就擒。
「大個D」供認,他於1971年偷渡香港后,成為香港居民。他在做廚師期間,認識了同一年偷渡到香港的廣州青年張志烽,並一直保持聯繫。前兩年,他因涉及一宗毒品走私案,被香港警方通緝,逃回廣州。1997年的一天,張志烽找到他,介紹他參與張子強團伙綁架富商前的密謀活動。臨行動時,他因被香港警方通緝,未能直接到現場參與綁架。綁架作案成功后,他分得1700萬港元。
「大個D」的供述使偵審工作開始走出低谷。4月初,深圳偵查員在外圍調查取證過程中,盯上了一對形影不離的神秘男子——劉國華兩兄弟。
香港800公斤炸藥案公之於眾后,涉嫌參與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如驚弓之鳥,紛紛東躲西藏。劉鼎勛和劉國華兩兄弟更是心驚膽戰,為逃過香港警察的視線,潛入深圳避風。
總指揮部決定「動動」他們,並指示深圳專案組選好時機,利索解決。
4月10日下午,劉氏兄弟從台山老家掃墓后,折返深圳。像往常一樣,他們約了幾個朋友,躲進富華酒樓吃飯。7點多,正當劉氏兄弟拔腿走人時,早在附近設伏的偵查員沖了上來……
面對預審民警的攻勢,劉鼎勛開始招架不住,交代出800公斤炸藥案的某些真相。
劉鼎勛供認:1998年1月7日,一個熟人叫他第二天早晨6點左右駕車到香港大老山隧道搬炸藥。第二天,他按時來到此處,看見一個叫「阿成」的人駕駛一輛貨櫃車趕來,然後跟著「阿成」來到水響村裡的一幢平房裡。張子強與一伙人早在這裡等著,將「阿成」車上的炸藥搬下來。後來他們感到這裡不安全,又將炸藥轉藏在新界的一幢兩層樓房裡。
劉鼎勛的供認,使800公斤炸藥案現出端倪。
與此同時,從審訊張志烽的口供中得到一條重要線索:張子強和一個叫「阿七」的人曾糾合一批人,在「9·29」綁架案之前綁架過一名富商,並勒索到20億港元。總指揮部立即電告香港警方,旋即獲得對方傳來的準確情報:「阿七」真名陳智浩,香港居民,有過重大犯罪記錄。此人涉嫌參與1996年5月23日綁架勒索富商案。
粵港警方再度聯手,開始秘查「阿七」的行蹤。4月26日晚上,香港九龍深水灣營盤街某幢豪宅走出一名年約30歲的高個男子,司機將其接上車后,直奔羅湖海關。正當他等待安檢時,一名檢查人員把他帶到一個特別的房間里。幾個人表明警察身份后,立即給他上了銬子,押上一輛警車,往廣州方向急馳而去。此人正是「阿七」。
同夥的大量供詞使張子強的心理防線逐漸崩潰,1998年6月底的最後幾天,張子強竟然一連三天不說話。6月29日值班的管教幹部覺得張子強今晚的行為有點異常,從監視器里看到張子強仍然在地鋪上翻來覆去地睡不著。值班幹警看看值班室牆上的鐘,已經是12點33分,馬上就要交班了,他就坐下來寫交班日記。寫了一會兒,又抬頭看看監視器,看見張子強又坐了起來,兩手抱著雙腿低著頭。他準備繼續把交班日記寫完,沒寫幾筆,發現張子強仰躺著一動不動。他突然感到不對,立即拔腿朝806倉跑去。
他急促地跑到806倉門口,「嘩啦——」一聲打開監視窗,對著監倉里其他人喊道:「快快,把張子強扶起來!」
同倉的人都驚醒了,大家七手八腳地上前把張子強扶著坐了起來。
張子強想以自殺了之,以逃避法律的制裁。但是,他的這個企圖在一開始實施的時候,就破滅了……張子強終於交代了自己製造的一系列驚天大案的經過。
在攻審張子強前後,「9810」專案組再次撒出一張巨大的緝捕之網,錢漢壽、張煥群、葉繼歡等同謀相繼落網。這一震驚中外的特大嚴重暴力犯罪團伙終於被徹底摧毀。
1998年的11月12日,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庭,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張子強案做出一審判決。《判決書》厚達48頁,這恐怕是世界上最長的一份判決書了,審判長王敏用了很長時間才把它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