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布制度的起源(1)
發言人制度最早出現於十九世紀初的美國。19世紀30年代,美國報紙開始出現,從此有了記者這一職業。美國政府為了應付對新聞總是具有無限興趣的新聞記者,開始設立總統新聞發言人。據說,美國總統安德魯·傑克遜是最早發明發言人的人。但此時的新聞發言人都是作為總統的私人助理出現,不是政府工作人員。20世紀初伍德羅·威爾遜總統才正式確立了總統新聞發言人制度。
西方國家普遍建立新聞發布機制,是二戰後的事。二戰後,媒體的影響力越來越大,深入到社會的各個角落,與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緊密相聯。為了適應這一變化,從20世紀50年代后,各國政府紛紛效仿美,建立新聞發布制度,設立發言人。
據統計,美國目前大約有4萬名發言人左右。總統、副總統有發言人、州長、市長也有自己的發言人,各部門也不例外,如國務院發言人、五角大樓發言人等。稍有規模的企業都設立專職的新聞發言人,即使是小企業,也設兼職新聞發言人。
我國早在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就已開展新聞發布工作。周總理在與國民黨談判期間,多次舉行記者招待會,爭取輿論支持。解放后不久,國務院副總理兼外交部長陳毅也曾多次舉行記者招待會。
1980年,我國政府又舉行了兩次新聞發布活動。一次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召開了一次新聞發布會,由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曾濤作為發言人,向中外記者發布關於審判四人幫的決定。
同年,發生「渤海二號」石油鑽井船翻沉事故,為了向國內外公眾發布關於事故調查和處理的結果,中國政府召開了另外一次新聞發布會。
1982年3月26日,時任外交部新聞司司長的錢其琛同志就中蘇關係發布消息,這是外交部第一次以發言人形式舉行新聞發布會。錢其琛同志在《外交十記》中這樣描述外交部的第一次新聞發布會:「外交部的第一次新聞發布會是一次沒有座位的新聞發布會。那是(1982年)3月26日,地點在當時外交部主樓門廳處。當時沒有專門進行新聞發布的場地,七八十位中外記者受邀出席,大家就站在我周圍。當時擔任翻譯的是現任外長李肇星。」
1983年2月,中央要求外交部和對外交往較多的國務院各部門建立新聞發布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發布新聞。
1983年3月1日,時任外交部新聞司司長的齊懷遠向中外記者宣布:中國外交部從即日起建立發言人制度。
1983年下半年,中央提出建立全國新聞發言人制度。國家統計局、外經貿部、國台辦等部門發言人也逐漸走上前台。
1988年中央進一步明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新聞發布制度。此後,中國政府的新聞發布工作從此進入了制度化建設階段。
目前,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發展和對外宣傳工作的需要,隨著公眾知情權意識和參與意識和的增強,新聞發布制度建設又進入一個新的普及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