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與土匪(2)(圖)
幫會土匪講流氓與土匪之間的差別,並不是說二者就判若天壤。在流氓與土匪之間,有時也是難以區分的,即二者有時也可以同時體現雙方的特點。也就是說,流氓可以成為土匪,土匪也可成為流氓。大致說來,很多土匪都是由流氓演變而來的。如清末張國梁,為人「喜任俠,弛不羈」。少年時「日與輕快惡少年游」。顯然,少時是一無賴流氓。後來因殺人犯法,「官捕之急,遂投某山盜藪」,做了土匪(薛福成:《庸庵筆記》卷一,《張忠武公逸事》)。有時土匪也勾結流氓,一起為非。如咸豐年間,順天府大城縣土匪李玉峰與弟李五,原來都是流氓,後來才落草成為土匪。不過,成為土匪以後,他們仍然到處勾結「棍徒」即流氓,「四鄉搶掠」(《清穆宗實錄》卷八五,同治二年十一月中丙辰)。除了這種互相勾結的特點之外,稱呼上也有許多共同之處,如明末土匪余士藻,自號「靖海大王」,其手下李肅七、李肅十及其他同黨,分稱「十二大王」、「十八羅漢」、「二十四天罡」、「三十六地煞」,「焚殺淫掠,殆無虛日」(計六奇:《明季北略》卷十八,《湖公平三縣土冠》)。明代南京的流氓,也立有「四十三太保」、「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顧起元:《客座贅語》卷四,《莠民》)。取號何其相似,兩者的關係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