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出場自帶MBG的男人
人類的適應能力是強大的,比如說,在經過無數仙俠小說和各種仙俠劇的熏陶下,他們很快便重新整理邏輯,然後又開始彈幕了。
不過他們這次是直接用聲帶交流。
某男職工:卧槽,真有修仙者。
某男職工二號:現在拜師還來得及嗎?
某女職工:突富驟貧,大俠請留步,我也是有資質的,讓我富到麻木吧。
某女職工:長生不老什麼的,太遠了,我只要青春永駐!!!
眾多女職工:少俠慢走,我們願意無論富貴與貧窮,跟你在一起。
某掃地阿姨:唉,現在的姑娘,嘖嘖,太浮躁,這個故事告訴我們,嫌貧愛富不一定就是人生贏家。
掃地阿姨的話就像是戳中什麼關鍵點,大廳內所有人的目光,瞬間齊刷刷的焦聚在楊姣身上。
望著眾人像看傻子,像看小丑的一樣的目光,楊姣臉紅的幾乎滴出血來。
撿了芝麻丟了西瓜?
眼睛簡直是瞎了?
是道德敗壞?
還是智商有問題?
有句話怎麼說來著,出來混的,總有一天會還的。
不用他們說出來,就算是只看眼神,楊姣也能看出他們的想法。
就是因為能看出他們的想法,她連死的心都有了。
旁邊李志遠就像腳上長針一樣,他現在就想趕緊逃命。
對,不是掩面而逃,而是逃命,懟誰不好好,竟然敢懟修仙者,簡直是老壽星上吊,閑命長。
我李志遠平常也不這樣啊,回頭望了一眼楊姣,感覺就像是在看一個掃把星。
看到李志遠一副嫌棄模樣,就像在遠離什麼瘟神一樣。
楊姣忽然覺得,整個世界都都在針對她。
她嫌貧愛富怎麼了,她也是付出青春的。
她傍大款怎麼,能傍上大款是她的本事。
憑什麼,憑什麼你王跳要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對我這樣。
你既然是修仙者,為什麼不告訴我,如果你告訴我,我會離開你,和你分手。
我今天所有得到的一切,均是我應得的,我通過努力得來的。
你們憑什麼用這樣的眼光看著我,你們憑什麼,我沒有錯,是你們的錯,我是一個女人,難道他不該讓著我嗎?
從某種程度來說,楊姣的話也沒錯,這的確是通過她自己的努力得來的。
但要說她什麼錯都沒有,那也不盡然。
這個世界講究男女平等,然而男女從來就沒有平等過。
紳士風度告訴我們,要對女性謙讓,這沒有錯,但也要有一定限度。
向女人報仇,這就沒有君子之風?
不,不是的,這要看是這女人曾經對那個男人有什麼傷害。
先說楊姣認為自己付出青春,認為吃虧的是自己,但王跳何嘗不是付出了青春?
有人說了,女人的青春比男人的更值錢。
這句話是大多女性的誤區,其實男人的青春也值錢。
女人老了嫁不出去?
不見得,以現在女性少於男性比率,除非她自己眼光高,眼高於頂,還天真把幻想和現實分不清,不然會有嫁不出的?
至於男人的青春?
男人在年青的時候,還可以靠著俊秀臉嫩找個女朋友。
這個時候,大多數女人都不知道這個男人未來會怎麼樣,以後會有什麼成就,所以就算是拜金女,以投資潛力股的心態,也願意選一個帥氣點的男人。
如果一個男的老了,他是鑽石王老五,那麼還好說,依然有無數青春美貌的女孩願意貼上來。
有種你把鑽石去掉,只剩王老五,看誰還願意嫁給你?
拋開性別主觀因素,從客觀角度剖析,就以男女青春價值論來說,其實是平等的。
現在好了,青春付出了,賺來的錢你花了,人家有點困難,你就一腳把人踢了?
而你還理所當然的人為,一個男人這麼小氣的來報復,真的是一點男子氣概都沒有。
不知道什麼時候,男子氣概這種詞語,已經變成女人對付男人武器。
真正讓王跳覺得不甘心,決定逆襲打臉的是楊姣那句:就算你以後收入不穩定了,我也會幫你還貸款。
這句話是多麼暖心。
正因為暖心,最後才會痛心。
男人有時候也和女人一樣脆弱,你承諾不一定要你實現,但你這樣絕情,有想過別人的感受嗎?
女人說:男人不遵守諾言,就該天誅地滅。
王跳說:彼此彼此。
所以王跳回來了,去而復返。
和想逃命的李志遠一樣,楊姣同樣想遠離周圍異樣的目光。
就在兩人正要頂著大家的目光倉惶而逃之時,好像知道他倆的動作一般,王跳又開始搞事情了。
激昂的開場進行曲傳來,很容易就能吸引眾人目光,讓人很容易就明白它的意思,這是有誰來了。
這曲子是那麼的熟悉,這曲子連春晚小品都用過。
它就是大名鼎鼎,小瀋陽扮演四大天王時,扮演劉德華,華仔進場進行曲。
伴隨著激昂的音樂,華龍科技公司門口,一輛勞斯萊斯幻影加長版緩緩停下。
車門被一個穿著紅色禮服的是侍者打開,一隻穿著白色西褲,踏著尖頭鱷魚皮鞋的腳從車門伸出。
那隻腳還沒落地,不知道哪裡跑出來更多身穿紅色禮服的侍者,抱著紅色的地毯向著華龍科技公司大廳門口方向攤開,剛好滾落到華龍公司的門口。
激昂的音樂開始進入高.潮部分,密集的鼓點伴隨著緩緩落地的尖頭鱷魚皮鞋,讓人不自覺緊張起來,吊起胃口來,眼神總是會集中在勞斯萊斯幻影那扇半開的車門。
讓人想立即知道,那豪車下來的到底是什麼人,他長什麼樣。
「女士先生們,讓我們有請我們的修仙小王子,王………跳!」
不知道從哪裡憑空冒出來的聲音,他拖著長長的聲音,叫到王跳的時候,勞斯萊斯幻影的車門快速的被推開,一個白色的身影從車裡猛的躥了出來。
他頭戴白色禮貌,穿著黑色襯衫,白色西服西褲,左手拿著金龍權杖,右手手指戴滿金光閃閃的戒指,戒指上還鑲嵌著一顆顆寶石,在他脖子上的胸前,掛滿了金項鏈,閃閃發光的,讓人看了只覺得眼暈。
一根根拇指粗細的金項鏈掛脖子上,也不嫌墜得慌!
不過這種迎面撲來的土豪氣息,實在是令人窒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