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頭大妞在北京70

一頭大妞在北京70

很快碰到一個網友,可以說是「網戀之友」——一個真正的網戀之友,因為他不在北京,他在遙遠的昆明。他的網名叫納蘭孑孓,真名其實就是人盡可夫的「李軍」,四十九歲,有點兒大,不過我還是喜歡他,因為也沒有接觸到別的人。

孑孓同誌喜歡文學,頭一次給我發短消息時告訴我說我的文筆很好,用詞很鮮活。第二次發短消息說對文學應該有宗教式的崇拜。

頭一條我聽了很高興;第二條我覺得他很傻逼。文學有他媽的什麼可崇拜的?再說還沒有什麼東西能讓我崇拜。

他已出版一本書,現在靠給人改稿子為生,同時又在認認真真寫著第二部、第三部。我看了他的東西,還行。看得出他寫東西時的確充滿了「宗教式的崇拜」,因為滿紙都是嘆詞。這讓我想起我的大學好友裘千尺小學時的一篇作文:「啊!朋友,你見過世上最美的地方嗎?如果沒有,請你來我的家鄉石木!」我在網上給他發了過去,他到現在都沒明白我是什麼意思。

在電話里孑孓同志把自己描述成一米七九、年輕時長相十分英俊的美男,最難能可貴的是,說自己雖然性能力很強但並不熱衷於此,因為「自己是一個高級的人」。

他對我說了很多讚美的詞,比如他說我長得很像林徽因,把我嚇了一跳。以前有人說過我像風二娘、努爾哈赤他媽,但那些都是很生猛的人,被說成文秀的林徽因還是頭一次。

不管怎樣,他是我接觸到的第一個「作家」。這個作家能寫宗教式的東西,聲音好聽,見不到我就說很想我,並且熱烈讚美我,最難能可貴的是還有一條善戰的「大槍」。

雖然人在昆明鞭長莫及,電話里聽聽聲音也是不錯的。他的電話一來,我就跑出去接,理由是小靈通信號不好,其實是不想讓定定聽見。我只要往外一跑,定定就頭都不抬地說:「又是納蘭孑孓那個老**?」

在某種時刻,我承認自己非常喜歡這個老**,因為這是人類所有美好情愫中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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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漂族考研族爆笑生活:一頭大妞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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