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高傲公主的傷心往事(1)
一
在這一次初二年級上半學期期中考試之前很長的一段時間,推得更遠一些,從初一結束初二即將來臨的那個暑假起始,或者說一放暑假,陳菲娜就不開心了。父母給了她一疊錢,有五千塊的樣子,說獎勵女兒考試考得好,給父母爭了氣。關照保姆阿彩好好照顧菲娜,她想吃什麼就給她做什麼,錢另算,然後就再也不管她了。平時住讀,一星期回家一次,父親或者母親,總之他們之中會有一個人在雙休的兩天中抽出一天陪她一起吃頓晚飯。暑假一放,大概覺得日子長了,女兒一直在家裡,就反而不當回事了。父親把錢交給陳菲娜時,還一臉感慨:娜娜,你多幸福啊!要什麼有什麼,不像你父母小時候,窮得過年連件新衣服也穿不上。母親也在一邊說:是啊,我們現在忙成這樣,還不是為了娜娜嗎?爸爸媽媽是要讓娜娜過上公主一樣的生活啊。
錢剛剛拿在手心裡時,陳菲娜也是一陣激動。她盤算著一個暑假五千塊錢怎麼花,她想買一雙新型號的耐克鞋,一件ELLE的游泳衣,一個德國造的高倍數的望遠鏡。錢不夠的話,再問父母要。錢在他們家不是問題。甚至,陳菲娜覺得,父母,特別是父親,很高興看到她向他們要錢的樣子。有時候,一二千塊錢她眨眼間就花了,父親會笑呵呵地說,我們家養了一個消費公主!過生日的時候,父親在飯店包了一個貴賓間,讓陳菲娜點菜。陳菲娜這也不吃,那也不愛。有點故意為難父母的樣子,父親就頗為得意地朝侍立於兩邊的服務小姐瞥了一眼,搖著頭:我們這位小姐呀……
有時候,陳菲娜到了星期六也不回去,打電話說她很忙,要應付很多作業,學校里還有活動,這個星期就不回家了。她的電話實際上是一種探詢,一種發嗲的意思。潛意識裡,她是要父母急急地命令她:不行,一定要回家!或者是,娜娜,爸媽想死你了!都這麼長時間沒看到你啦!但是每一次她等到的都是行,好啊,錢夠嗎?然後是星期一上午,斯二強真的會替她送來錢,她父母托他帶的。他們兩家住得很近,隔了一個小區,只五分鐘的路程。
花錢的興奮只是剎那間的,興奮以後是無盡的空虛。而且興奮所維持的時間越來越短,這有些像需吸嗎啡止痛的病人,用藥的頻率和劑量在後來益發與效果成為反比。拿著五千塊人民幣,興奮地想像著怎麼花,但是這一次,僅僅只是想像了一下,就已經讓陳菲娜索然寡味了。
二
陳菲娜家的經濟條件在她小學三年級時迅速好轉起來。接著,父母也就更加忙碌起來。他們在復興路淮海路的好地段開了一家服裝門市部,有六百平米的樣子。他們還有自己的制衣廠,成衣除了供應自己的店外還與多家商號有貿易往來。陳菲娜的母親是服裝設計師兼生產車間的監督,父親要做制衣廠與門市部兩處的經營管理。兩人都沒有什麼休息日。陳菲娜上四年級時,父母乾脆讓她住班主任家,一個月付班主任一千五百塊錢。出這麼點錢,孩子的食宿有保障,功課有人管,連上學放學的接送都免了,父母像撿了一個大便宜。這下可以安安心心搞事業了,家裡的後顧之憂掃除了。班主任一開始是不願意的,再三再四地強調老師不能替代父母,但架不住陳菲娜父母好說歹說,什麼絕對放心老師啦,這孩子就是和你老師有緣分啦,這幾年是我們拼搏的關鍵時刻啦,大家都是為菲娜好啦,等等,班主任就退了一步。她喜歡陳菲娜,心裡大概還有一點可憐她的意思,就答應說那就試試吧。
班主任自己有一個女兒,比陳菲娜小三歲,念一年級。照說是個小學生了吧,可小姑娘還不改在幼兒園的習慣,喜歡粘在母親的屁股后,要媽媽講故事念兒歌,飯吃了一半最後要媽媽喂才肯吃完。班主任就說,看姐姐多乖,要向姐姐學習呀,別像個長不大的奶娃娃!班主任當然也愛陳菲娜,到了家裡就不叫她名字而像她父母一樣叫她娜娜,看上去像是把陳菲娜當作了自己的孩子,甚至比自己的孩子還細心周到。越是這樣陳菲娜就越是懂事乖巧。在老師的細心周到中有一種責任大過於感情的東西,是惟恐陳菲娜有什麼閃失不好向她父母交代。陳菲娜知道,老師對自己孩子的呵斥與對自己的謹慎,那之間的東西是有區別的。
有時候,老師也摸摸陳菲娜的臉,撫撫她的頭髮,摟她一下。只要給班主任的女兒看到了,小姑娘一定大叫著撲向她媽媽,把老師和陳菲娜兩個人用力拉開來,並且半天也不理陳菲娜,說她搶媽媽。陳菲娜和老師一起大笑起來。笑過之後,陳菲娜的心有一點難受。有時候,老師為了叫不好好吃飯或者不肯做作業的女兒聽話,就故意裝出跟陳菲娜親熱的樣子,說,你再不怎麼怎麼,我就寶貝姐姐一個人啦!這個遊戲也是陳菲娜頂討厭的。剛到老師家裡時,她還不好意思反抗,聽之任之,就是老師的女兒憤起打她幾下,她也覺得有點好玩。在老師家住了兩年後,她就摸出了規律,在她們母女即將鬧矛盾的當兒,她趕緊躲開。
在班主任家住著的事,就是老師不說,早晚都要給班裡的同學知道。陳菲娜各科成績好,在同學們眼裡那是理所當然,不值得稱道的。而放學的時候,那些在校門口迎來了接他們的家長,把書包扔給他們,或者撲向他們的同學,特別是女同學,那種撒嬌的勁兒常常是誇張的,帶著表演性質的。她們明白這個時候,驕傲得目中無人的陳菲娜正躲在教室里。她必須跟著老師下班而離開。有一次女孩們玩電子遊戲比賽,分組時,一個成績最差的大個女孩沒有被陳菲娜小組選上,她就罵:「有什麼稀奇,賣給老師的孩子!」她並沒有指名,但所有的女同學都朝陳菲娜這邊看。陳菲娜沒有生氣。罵得沒錯,她不就是被她父母賣給老師的孩子嗎?一千五百塊錢就賣掉了她待在自己家裡、跟父母住一起、向父母撒撒嬌的權利。他們要後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