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死刑的通姦女子(圖)

被判死刑的通姦女子(圖)

2001年8月20日,世界各地的媒體紛紛報道了奈及利亞一家地方法院19日作出的一項裁決,該法庭對一名通姦女子作出了石刑判決。石刑就是把她半身埋在土裡,被人用石頭活活砸死。此項判決一宣布,隨即引起了奈及利亞乃至全世界輿論的關注和譴責。

31歲的奈及利亞女子阿米娜·拉瓦爾·任美是一個有兩個孩子的單身母親,她與男友同居,產下了一名女嬰。根據當地的伊斯蘭教規,阿米娜在婚外與另一男子同居已經是犯下了不可饒恕的通姦行為,更何況她還生下了孩子。伊斯蘭的法律明確規定,一名女子在婚外生育孩子將被處以石刑。卡齊納州一家地方法院審理了阿米娜通姦案。在庭審過程中,阿米娜在法庭上稱,她的第三個孩子的父親是她相處了11個月的男友,是他事先多次哄騙要與她結婚,她才以身相許的。然而,她的男友根本不承認與阿米娜發生過通姦行為。由於沒有證人出庭作證,阿米娜的男友被法庭以「證據不足」而當場無罪釋放。而法庭卻以阿米娜的自我招供為證,宣判阿米娜石刑。鑒於阿米娜的女兒仍需哺乳,該地區法院裁決給予她為期兩年的緩刑期,允許她在哺乳期結束后執行死刑。

基於國際社會的壓力,奈及利亞政府出面進行了干涉,最終阿米娜·拉瓦爾·任美被無罪釋放。為增強全世界對婦女權利的尊重,義大利羅馬市政府特別授予該女子為羅馬榮譽市民。

阿米娜所在的卡齊納州位於奈及利亞北部,那裡穆斯林占居住人口的大多數。2000年以來,這個北方地區共有12個州實行了嚴厲的伊斯蘭教法。教法規定通姦應該判石刑,即便是犯偷竊罪的小偷也要被砍去手臂。國際人權組織對這些嚴厲的教法提出了批評,奈及利亞政府也宣布通姦判石刑和偷盜判截肢等根據伊斯蘭教法作出的懲罰「違背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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