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終身難忘的庭審(2)
審訊進行時,有法律人士分析認為,此前,成國定已經被判定有罪,而且被判入獄4個月,由此可知,頂包案已經被認定。在此情況下,謝霆鋒被判無罪的可能,幾乎不存在。而香港的有關法律規定,妨礙司法公正罪的量刑最低限度是入獄一年。由於謝霆鋒過去的記錄良好,量刑可能會稍微輕一點,估計應該在半年左右。此外,妨礙司法公正罪的犯人不會獲得緩刑或者獲得感化令處理,所以,他們認為,此時謝霆鋒恐怕是在劫難逃,估計要在獄中度過幾個月時間。
10月2日,庭審結束,法院認定,謝霆鋒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法庭隨即宣布對謝霆鋒收監,等候最後宣判。於是,謝霆鋒被送往香港壁屋懲教所關押,開始了他這一生中第一次的坐監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