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走,我愛你》二十八(9)
我知道我爸媽都不大看得上夏郡,他們也就是覺得我走上這條路了,周圍覬覦的人多了,不放心,想早早把我安頓下來,哈哈哈哈,我抱著電話笑得稀里嘩啦的,我媽真單純。
夏郡非常得意,他視我為他的作品。三天兩頭拉我出去炫耀。
「你不累呀?」我白他一眼,「做造型就得半天,我不想去。」
「最後一次,以後你就不算這個圈子的了,」夏郡很正經,「告別Party。」
「走吧。」我順手撈了夏郡的一件老頭衫想穿。立馬被夏郡截下,「沒見過你這樣的,去好好打扮打扮,不嫌丟人。」
「想拋棄我提前一個月通知啊,我好再找主兒。」
「誰能拋棄你?」夏郡突然冒出這麼一句。
我以為他接下來要說些「誰會捨得拋棄你」什麼的,誰料他說:「你根本不屬於任何人。」
我笑了,這人倒還了解我。
不交心,就不會有拋棄不拋棄一說。
男歡女愛對我已經是件遙不可及的事,只要身邊有個伴陪我說說話,遇事有人商量,就覺得上天待我不薄。什麼叫情,什麼叫愛,還不是男男女女在做戲?
上妝時覺出皮膚越發晦澀,眼角居然有了細細皺紋,我拔下一根白頭髮,心裡有說不出的滋味。
「別看了,咱們是一年當十年的活著。」夏郡安慰我,「好歹活過一遭,夠本兒了。」
「我想戒。」
夏郡不置可否地笑笑,「想從良?立牌坊?」
我不吭聲,想起以前宣樺為我設計的路。心裡立刻一痛。花無百日紅。
夏郡見我不說話,立刻改口,「好,我信我信,我幫你。」
我嫵媚一笑。
夏郡為我挑的衣服都不是我的Style,我試了一件深V領,「這領兒也太低了吧?」夏郡不滿意。
「沒事兒我胸也低。」
「可不,這領兒都快開到肚臍兒上了我都沒看見你胸,你這胸可真夠低的。」
一隻拖鞋凌空飛起,「去你媽的。」
最後挑了一件小弔帶,遮遮掩掩地露著后腰上的刺青,很是逗人遐思。夏郡拍拍我的肩膀,「不錯哥們兒,走著。」
我重申,「最後一次了啊!」
「行行沒問題,最後一次!」夏郡答應得很痛快。
後來我想起這一刻,總聯想到一個故事,一個僕人到巴格達的市場去趕集,在那裡看見死神朝他裝鬼臉,他嚇得魂不附體,趕返家中,求主人賜他一匹馬,往麥加方向逃去。
主人看著僕人向麥加飛馳,實在不服氣,親身到市場去,見到死神,問他:「你為何嚇唬我的僕人?」
「死神回答:『我沒有唬嚇他,我只是作了個詫異的反應———他怎麼會在巴格達出現?因為今夜,他與我在麥加有約。』」
也許我們的一生早就訂好軌道,一個人得多少失多少,都是命中注定的。如果這樣的話,那我只能算咎由自取。天下沒有不散的宴席,一切全都,全都會失去,你的眼淚,歡笑全都會失去。所以我們不要哭泣,所以我們不要回憶過去,所以我們不要在意,所以我們不要埋怨自己,走完同一條街,最終會回到兩個世界。短的是人生,長的是幻覺,不過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