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調查擱淺(1)
警方把在艾米身上找到的精液和安德魯的精液進行了DNA測試,發現兩者是不匹配的。對於這個結果,那些痛恨安德魯的警察感到有些意外,而安德魯的一些朋友卻覺得十分欣慰,他們知道安德魯是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小混混。至於他到底有沒有出現在艾米的汽車旁邊,因為雙方都有人證,所以,很難得出結論,只能視為無效了,何況決定性的證據是DNA測試,即使他在汽車旁邊出現過,也不能說明什麼。
不管怎樣,真正殺害艾米的兇手仍然沒有落網。警方還不知道他是誰,惟一可以確定的是他是個毀掉法醫證據的高手。警方沒有找到更多可供分析的東西,受害人體內的精液和屍體上一道奇怪的壓痕是僅有的證據。可是,兇手的精液並沒有存檔,而那道壓痕是怎樣造成的警方也做不出合理的解釋。所以,除非找到明確的嫌疑人,否則這些證據很難派上用場。
就這樣,這個案子被暫時擱置了,負責偵破此案的探員和關心艾米的人們都在急切地盼望有新的證據出現。
就在艾米被殺一年以後,警方又接到了一起新的案子,和艾米十分相似。不過,警方最初並沒有想到這兩個案件可能有什麼關聯。
那天的天氣非常寒冷,進入警察辦公室的人們都有些發抖,特別是一個年輕的女孩,她進來時面色蒼白,渾身抖成了一團,她驚魂未定地講述了自己的遭遇。這個女孩名叫帕蒂,剛剛19歲。前一天晚上,當她開車離開夜總會的時候,有一名可疑的男子一直開車尾隨著她。帕蒂踩足了油門,一路狂飆,可還是被這個可惡的男人追上了。通過車燈和後視鏡,她看到了那個男人壯碩的身軀和鐵青色的臉,她立刻像見了死神一樣出了一身冷汗。那輛汽車撞上了帕蒂的汽車,帕蒂記得那輛車的車燈很亮,那個男人示意帕蒂將車開到路邊,但是帕蒂早就看出他圖謀不軌,是故意撞了自己的車!所以,她拚命地開車逃跑,倉惶之中,她還沒有忘記記下那輛車的牌照號碼。
有了汽車牌照一切就好辦多了。警方很快就找到了那輛車的車主——38歲的博瑪。
這一發現讓警方大吃一驚,他們不敢相信這個男人居然仍在街頭四處流竄。
這是個極端痛恨女人的惡魔,他認為所有女人都應該受到懲罰。最不可思議的是,他在20年前,即1978年,他曾經在內華達州因二級謀殺罪被判處終身監禁。可是在服刑11年後他就得到了假釋,重新獲得了自由。對此,內華達州假釋委員會的人解釋說,博瑪當時是因為患有精神病才被法外開恩的。可實際上呢,這個人在出獄以後一直很健康。這裡有怎樣的內幕許多人都不得而知了,人們知道的只有博瑪在出獄以後,曾經與多個案件有牽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