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不明印記(3)
幾乎所有的強姦犯都會連續作案。他們根據幻想來選擇受害者,這正是由性犯罪引發暴力犯罪的源頭。他殘忍地殺害了艾米,但是艾米既不是他傷害的第一個少女,也不是最後一個。事實上,即使不算他在20年前曾因為性犯罪被判無期徒刑,只從他出獄之後算起,被他害死或侵犯的女人也已經有很多了。不過,值得欣慰的是從他再次被捕的那一刻開始,他就不會再去傷害其他的女人了。因為,他最終被判處了死刑。
在博瑪因謀殺而接受審判之前,警方在賓夕法尼亞州巴克斯縣附近,發現了瑪利亞的遺骸。拋屍地點距離博瑪的住所不到20英里,與艾米被綁架的地點不過30英里。和艾米一樣,瑪利亞也是因頭部遭受鈍器襲擊而死亡。博瑪被捕的時候,駕駛的正是瑪利亞的本田汽車,這個證據足可以說明一切了。
在法官對此案進行審判的時候,辯護律師曾經提出博瑪的智商很低,只相當於孩子的水平,殺人害命都是無心之過。這不禁讓人想起了內華達州假釋委員會對警方的說法,他們是因為博瑪患有精神病才批准對他進行假釋的。可實際上呢,因為他們這樣的說辭,許多無辜的女人被人殺害了。這個患有神經病又先天弱智的人還想要為害到幾時呢?荒謬的說辭最終沒能站住腳。
電視台對博瑪被捕和接受審判時的言行進行了現場報道。博瑪在剛剛被捕的時候曾經自信滿滿地說:「你們過來吧,誰也別想指控我。我不會再蹲監獄的!」在法庭上,他甚至還對艾米的母親和艾米的妹妹說:「去你們的吧,你和你那兩個寶貝女兒都該死。」這就是博瑪,一個極端痛恨社會、痛恨女人的殺人狂魔。他甚至在法庭上對庭警大大出手,簡直目無法紀。最後,當他得知自己將被處死的時候,終於崩潰了。
他在法庭外面的家人認為這樣的判決不公平,他的母親和哥哥甚至對新聞人員惡語相向、拳打腳踢。
不管他們怎樣不滿,都沒能改變博瑪被處死的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