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泊者(188)--合法傷害權

漂泊者(188)--合法傷害權

培訓班結束了,姚治民通過人事部通知於遠明去胡文江那裡工作。

於遠明知道,姚治民開始下手了。

瞬間,於遠明想到了那天培訓班會場後面的那個中年婦女。也想到了姚治民那張死氣沉沉的臉。

因為胡文江所在的營業機構離恭州主城區幾十公里,上下班來回肯定是一個折騰。

這是圖窮匕首見了,於遠明想。

但是人家說得冠冕堂皇,支持機構發展,推動萬能險銷售。

你還能怎麼說?

每天坐一個多小時的汽車去胡文江那裡,說是上班,其實很輕鬆。

因為胡文江也知道雙方的鬥爭已經白熱化了。

於遠明是屬於史翔的鐵杆兄弟,兩邊都不好得罪。

所以,於遠明去了那裡,每天就打開電腦看電影。

或者QQ聊天,或者看小說。

下午四五點鐘坐車再回來。路上遠點,還好有公交車,也不貴。

這個時候,一個勁爆新聞在公司內傳播,讓於遠明驚呆了!

這個新聞的出處已經無法考證了,大家傳得神神秘秘的,也不知真假。

於遠明第一次聽到都不相信,後來親自詢問了史翔,史翔說是真的。

於遠明說你是不高興姚治民吧?

你們道聽途說的吧?

史翔給於遠明發過來一個截圖。是官方網站上的內容,非常詳細。

於遠明知道,無論如何,這個事情確鑿無誤了。

那麼,如何看待以及利用這個事情呢?

你姚治民對我不仁,我也不會就此罷休!

於遠明突然想到了吳小宇。

那個很久沒有聯繫的《新世紀經濟報道》的記者。

不知道這個消息對他有沒有意義?

不管他,先聯繫一下吧!

去胡文江那裡上班半個月,於遠明依然顯得不急不躁。

好像比在恭州上班還要滋潤。

史翔那邊還是每天打電話,他最近已經不在總部了,去了外地一些機構。

這也印證了姚治民的那句話:接下來還會進一步調整。

上次那把火把姚治民燒得狼狽,一些外勤部經理知道了九寨溝旅遊的名額被姚治民拿去討好自己老婆與麻總的小姨子了,紛紛怒不可竭。史翔就把麻總的電話號碼,沈騰飛的電話號碼給了大家。

姚治民的處境可想而知。

所以,於遠明就被調到胡文江那裡了。

雙方鬥智斗勇,各有奇招。

現在算是各有勝負,但還沒有走到撕破臉皮的地步。都保持面子上的和和氣氣,但出手不再文質彬彬了。姚治民對於遠明就是一個字,逼。逼他自己離開公司。

偏偏於遠明忍住氣,逍遙自在。

姚治民將怎麼做呢?

吳小宇對於遠明提供的信息很感興趣,笑吟吟地請於遠明吃飯。

第二天,吳小宇又約於遠明見面。這一次是吳小宇提供了一些於遠明不了解的信息。記者是不一樣,他們的信息渠道更多,而且很多權威的,和可採用的更多。

於遠明也震驚了,有一種興奮的感覺,不自覺地有些激動。

多年以後,於遠明有一個感慨:每個人的背後都有故事。只要你去深挖,每個人的人生都可以寫一本書。

和吳小宇交流得越多,對於媒體的情況就了解得越多。

於遠明明白了一個詞:合法傷害權。著名學者吳思《潛規則》一書中,曾提到一個「合法傷害權」的概念,經濟學上也叫「權力尋租」。意思是: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他們在可以做主的範圍里,利用冠冕堂皇的理由給其治下的民眾以傷害。大家都知道這是打擊報復,但所有一切都是在合法的名義之下進行的。掌握權力的人一旦可以借合法的名義來傷害別人,他們會充分的利用這種權力為自己牟利,讓國家機器按照他們的意願開動。

明朝著名丞相張居正曾說:人們怕那些吏,一定要賄賂那些吏,並不是指望從他們手裡撈點好處,而是怕他們禍害自己。因為他們這些官吏不論大小,都是身懷利器,具有「合法傷害權」。因此也就有了財路,向前看了。中國古代的史書上經常出現一個字:「賕」。這個字很有意思,《辭海》解釋是賄賂,其實並不准確,而且任何一個中國人都能看懂這個字是什麼意思?

記者不是官員,媒體也不是權力機構,但是因為他們具有巨大的社會影響力,也就有了實施合法傷害權的機會。

比如曾經有個記者寫了一篇公安民警救人的新聞,由於沒有實地調查,導致信息有誤。把救人而死的人寫成了遇難者,把被救起來的倖存者說成了救人英雄。

其他人無所謂,參與救援的民警也無所謂,反正自己通過這個報道受到嘉獎了,得到好處了。

但是死者的媽媽悲憤異常,堅持要討個公道。

公安局寫稿子的人出於權力的傲慢,一直沒有正面回應和積極處理,最終導致訴訟,上訪等衍生事件。

十年以後,白髮蒼蒼的老人終於等來《江南晚報》一則豆腐乾的致歉聲明,說當年信息有誤,給家屬造成了傷害,現在予以道歉並聲明,以正視聽云云。

你看,一個很大的事情,在他們看來,非常小。對你而言,卻需要付出十年之久的奔波勞累,多番折騰與哭天搶地。

事情解決了,死者得到了正確的評價,媽媽心安了。

可是成本多大啊!

這十年啊!時間成本,交通成本,打官司的成本,青絲變白髮的成本,深夜裡默默流淚的成本,村裡人說三道四指指點點的成本......

無處訴說,只能默默承受!

幾年以後,《新世紀經濟報道》整個體系受到極大衝擊,也是因為出了很多事情。

其中一項就是有償新聞與敲詐。

操作手法也簡單,就是對企業做負面的報道,要麼拿錢消災,要麼承受更大的成本。這種手法對於即將上市,即將路演的企業來說是一個噩夢!

因為你費盡口舌把事實澄清后,絕好的機會喪失了!這會讓多少人的辛苦瞬間化為泡影,多少資本灰飛煙滅!多少夢想在市場的質疑聲中節節寸斷,無法再連。

而媒體無需承擔什麼成本,最多刊登一個致歉聲明。

當然看似簡單,這裡面是專業,精準與翔實還是很考究的。

不然為何全國那麼多媒體,就只有他們家的生意做得最大?

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產業政策,地方保護,官商勾結的猜想與證據,產業資料庫,實地採訪的人證物證,邏輯推演,商業模式,融資與利益輸送關聯,

這些都是寫稿子的素材,沒有專業的採訪,大的宏觀政策環境了解,微觀層面的採訪,數據的抓取與分析。怎麼能夠出台一片換取真金白銀的重磅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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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風光之萬家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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