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我們是兄弟
?高仁腳步一頓,心裡有些慌亂,來的路上想了半天要陳述於分析的內容,關於刺客的手法,公主獨自一人逃脫的疑慮,統統都忘了個乾淨。
若不是因為沒有太后的吩咐,不許擅自離開,此刻的他肯定會選擇奪門而逃。
「高仁?怎麼不進來?還要讓哀家去迎你嗎?」又是這貓兒撓人痒痒一般,時輕時緩的音色。
高仁硬著頭皮答應了一聲,向裡間走去。他知道,自己現在的臉色一定窘迫極了。
總覺得這回太后的行為比先前更放肆了些,有些沭的站的遠了些,頭也不敢抬。
太后見他離的這麼遠,竟也沒說什麼,很是平靜。
「這麼晚了,我的總兵大人,找哀家是有急事?」
「會太后,小的這兩日日日同那幾具乾屍為伴,加上派出去人調查的信息,公主殿下,可能遇到了危險!」
見太后被曾給答覆,高仁只能接著道。
「先前曾向太后稟告,說屍體的脖頸有被針狀物刺穿的痕迹。今日小的發現,那屍體的頸后竟然還有蔓延到頭顱的細線。這是毒,是吐蕃特有的一種線裝毒蟲。小的曾見過吐蕃人豢養,只是一開始並沒有往這個方面想。一定是他們無意間被下了毒蟲卻不自知,因此才沒有掙扎和防備。」
「高仁,你是說,那些吐蕃人的目的是箐兒?」梁心娥精緻的眉頭微微皺起,「不會,箐兒原本就是要跟吐蕃贊布聯姻,他們沒理由這麼等一下,你是說?」
「正是,現如今的吐蕃境內,也談不上鐵板一塊兒吧,涼州折平族可是一直頗有野心的。如果聯姻不成,他若要動手,便不用顧忌後方被我等趁虛而入了吧小的以為,公主能在他們的重重密布中逃脫並不是小的不相信公主,只是,這可能性太小。所以,小的對現在聲稱在長安的公主,實在是懷疑。」
「你想去宋地?」光裸的腳踩在木地板上,一步步走出了珠簾。
「是。」高仁肯定道:「雖然先前也派了人,但他們畢竟對公主殿下不很熟悉。小的擔心他們被矇騙。」
「哦,那你對公主很熟悉?」梁心娥有些不快,整個人依偎過去,靠在高仁的耳邊輕言:「哀家不許你去。」
高仁被這溫熱的呼吸激的一顫,退後半步,慌張道:「請,請太后自重。」
梁心娥卻彷彿沒聽見般,一伸手,撫上了他的面頰,輕輕磨搓,眼裡也是一片氤氳:」你躲什麼?哀家又沒有把你怎麼樣「
高仁嘆了口氣,一把抓住那雙眼看要往下走的柔夷,」太後娘娘,小的身份卑微,實在是「
「噓!心兒,叫我心兒。你不是很聽話嗎?哀家命令你,叫我心兒。「
」「梁心娥盯著他的目光,熾熱如火。高仁自小被教育的家奴思想讓其不敢忤逆,只能聽命道,「心兒」,說完便面紅耳赤。心中有了種怪異的感覺,彷彿這稱呼有魔力,一下便擊碎了他內心的數道防禦,讓他整個人都軟了下來。心裡也不再有過多的抗拒與防備。
一恍神間,一具柔軟的身體便鑽入他的懷中,自己的手也不自覺的虛攏。此刻才察覺,原來太后竟只穿了一件薄衫。
「高仁。」
高仁感覺自己的蜂腰被摟緊。
「哀家不許你去宋地。就算是為了箐兒也不行。「
」可是公主殿下的安慰還有吐蕃的聯姻「高仁感覺懷裡的柔軟聽到吐蕃時突然一僵。心裡嘆了口氣。太后終究是太后,她終究不是普通的女子
輕輕推開梁心娥,拉開了距離。高仁臉上再沒了剛才的動搖。
梁心娥轉過身,沉默片刻后,沉靜道:「你去吧。儘快查實,帶公主回來和親。」
「是」
開封府的審理結果被刑部通過,卻在大理寺吃了癟。
三司意見不統一,於是這件原本不大的案子最終卻出現在了神宗的案頭。
「官家,這是此案的卷宗。」神宗身邊的大太監將卷宗遞上。
「哎」宋神宗撫額感嘆,他也不知該如何處置,「去叫王相公與司馬相公來」。
「宣王安石、司馬光覲見!」
「臣王安石、臣司馬光,參見陛下。」
「免禮。」
「謝陛下。」
「這是今日大理寺丞和刑部上書遞上來的案子。那個登州阿雲的事情,兩位愛卿可知。」
「臣略有所聞。」司馬光上前一步道。
王安石看了他一眼,沒說話。接過太監總管遞過來的卷宗和摺子,自己在一邊看了一起來。
「不知司馬相公對此案有何見地?」宋神宗問道,他倒是蠻好奇他們二位會又怎樣的回答。依往常而看,但凡是司馬光贊同的,王安石必定反駁;而王安石贊同的,司馬光也會找各種理由推翻。這二人才是真正的水火不容。
不過他們二人爭辯,倒是能讓神宗自己對事件有較為深刻的見解,也不失為一件好事。所以對此也是樂見其成。
「臣觀王相公還需時間了解案情,可否等王相公看完,再行商榷。」司馬光老神在在,推辭道。
王安石並未抬手言語,也沒因此便一目十行。而是十分認真仔細,字斟句酌。
時間一分一秒過去,空蕩蕩的御書房中,只留下紙張翻頁的沙沙聲。
「官家,臣已閱。」王安石回道。
「請講。」
「臣以為,刑統殺傷,罪名不一,有因謀,有因斗,有因劫囚、竊囚此殺傷而有所因者也。惟有故殺傷則無所因,故刑統因犯殺傷而自首得免所因之罪,仍從故殺傷法。其意以為於法得首,所因之罪既已原免,而法不許首殺傷,刑名未有所從,唯有故殺傷為無所因而殺傷,故令從故殺傷法至今。」
宋真宗皺眉,他明白王安石的意思。從故殺傷法是一條量刑條款而非定罪條款,得免所因之罪后法律並不認為未犯所因之罪,從故殺傷法法律並非認定犯有故殺傷罪,自首情節並不影響對整個犯罪性質的認定。所以阿雲謀殺后自首,仍屬犯謀殺罪,但可以用故殺傷法判刑。
可司馬光卻立刻開動腦筋,反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