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千金逃婚記:傲嬌總裁,請滾開!(13)
只是,他不想才擁有,就失去。
既然他們相互喜歡著,為什麼要分開?
這和方雅帶給他的感覺不一樣,這份喜歡,是純粹而濃烈的。
可惡啊,都是方雅那個賤人,做了那種事。
不然,不然……
不然什麼呢?不然他還能夠阻攔北宸野來找景奈嗎?
也對,北宸野和她才是未婚夫妻。
他們之間有婚約,三個月後就要結婚了。
她會成為北宸野的妻子,從此以後,和他,再無半分瓜葛。
好不容易這麼認真才喜歡上的人,可卻還沒來得及開始,這段戀情,便要凋零了嗎?
「姜哲遠,我們交往吧。一個月時間為期限,一個月之後,我們就分手。聽你說喜歡我,我真的好高興。可,我不是一個人。我得為了爸爸他考慮,為了景氏集團考慮。所以,商業聯姻,好像也不能拒絕。我想圓個夢,你,願意嗎?」她淚眼朦朧的看著姜哲遠,姜哲遠焉有不答應之理?
更何況,他是真的,很喜歡她啊!
「那,這一個月,你叫我奈奈,我叫你阿遠,好嗎?」這麼說著,她卻因為想到方雅也這麼叫姜哲遠,心中惡寒的很。
沒辦法啊,誰讓景奈特么的就是這麼個有點兒傻的人設啊!
她也不能崩人設崩的太過,而且,她感覺,姜哲遠是比較喜歡柔弱的景奈的。
大概是大男子主義在作祟吧,比較享受被女孩子依賴的感覺,尤其是像景奈這樣子哭起來都梨花帶雨的女孩子。
果真,景奈表示,要是她以前碰上這種男人,絕對是看都不會看的。
最受不了這種大男子主義的人了,難道女孩子自強自立一點就不招人喜歡了嗎?不過,總是有人喜歡的啊!是,是誰呢……景奈也有些困擾,她覺得自從薩塞爾提示了她那些事情后,她就隱隱的會想起點兒什麼。
說不定,她還真的身份並不普通呢。
可是,過去的事情,她真的願意想起嗎?
現在的景奈,的確產生了些許遲疑。
只不過,賊船也已經上了,便沒有中途下去的理。
就算她想,薩塞爾也不會同意的。
說起來,薩塞爾好像很長時間都沒有再出現了。
這,又算什麼呢?
第一個任務便讓她產生了諸多的猶疑,景奈想,這或許就是要拿回那些東西所需要付出的代價。那就,繼續吧。
一個月的時間說快不快,說慢也不慢,就那麼過去了。
只不過這當中,還發生過那麼一個小插曲。
方雅不知道怎麼得知了這件事情,竟然找到了景奈。
被方雅找到的時候,景奈顯然也很驚訝,但不算特別不了解。
方雅這個人啊,已經什麼都不能做了。
她不過是打算來賣賣自己和姜哲遠的情誼,裝裝可憐,說出她和姜哲遠才是一對的言論,僅此而已。畢竟,她景奈可是千金大小姐。要接受姜哲遠這樣的男人,但凡有些驕傲的,在知道了之後,就絕對不會再和姜哲遠有任何關聯,恨不得從未認識過這樣的渣男。
景奈,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