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回家
田凌霜樂的傻了,所以當警察來了帶她和樂樂到派出所錄口供時,她一直恍恍惚惚的。她說自己去海里潛水,結果不小心撞到了礁石昏了過去,醒了就和樂樂一起在岸邊。公安信了,還建議她到醫院做個頭顱CT,要是腦子撞壞了,早發現早治療。
樂樂的媽媽和姥姥第一時間趕到了派出所,抱著樂樂痛哭失聲。哭完了,根本不管田凌霜解釋說不是她救的樂樂,只是不知道怎麼回事,醒過來就和樂樂躺在一起。說什麼也要感謝田凌霜。田凌霜這麼說也是沒辦法,她根本無法說出真相。誰會信?信了就更不能說!
當時著急救樂樂,田凌霜沒換衣服就下海,賣貝殼的錢放在裙子兜里,早就不見蹤影。不知是泡爛了,還是被水沖了出去。
見樂樂媽和姥姥非要報答她,田凌霜就從善如流的說給她買一張回CC市的火車票就行。孩子媽媽哆嗦著手,從手提包里拿出錢包,把錢包里一大疊的百元大鈔一股腦都塞給田凌霜。田凌霜推辭不要,孩子姥姥哽咽著說:「小姑娘,拿著吧。樂樂是我和他媽的命x根子,你救了他,就是救了我和他媽。」
公安是個三十多歲的大姐,見樂樂媽和姥姥穿著時尚,顯然不是缺錢的主。反觀田凌霜,一身裙子本來樣式就挺土氣,在海里泡了兩天,幹了后皺皺巴巴,還一身鹹味,明顯境況不佳,就勸田凌霜收下錢。田凌霜只好收下錢,逃也似的出了派出所。
她剛才偷偷的在樂樂衣服兜里放了一顆粉紅色的珍珠,心想就當做給樂樂和家人壓驚的吧。她數了一下樂樂媽塞給她的錢,三十二張百元鈔票,一共三千二百元。足夠給她救急用了。她打車先到商場,買了一件新裙子和一套新內衣。又去了洗浴中心,痛快的洗了個澡,換上內衣,穿上新裙子。然後就歸心似箭的打車到了火車站,買了一張兩小時后開車的火車卧鋪票。
買了火車票,才想起來,反正有錢了,應該給媽媽、弟弟和好友王雪買點紀念品回去。轉念一想,水滴空間里有那麼多好東西,回去就算不能原樣送給她們,完全可以用珍珠、金子什麼的做些漂亮的首飾再送。
在火車站裡,她進了一家快餐店,喝了一碗豆漿,又吃了兩個包子,就到了上車的時間。躺在卧鋪上,她仍然興奮的睡不著。一時想到海里的鸁魚王,一時想到自己得到的異能,一時又想到水滴空間和蓮子微雕宮殿,還有空間里那一大堆的財富。不過,她突然想到,那空間里的財富怎麼才能見光?還需要想個萬全之策。
在火車前進的「哐當」、「哐當」聲中,已經多日未好好休息的田凌霜睡著了。田凌霜是被列車員叫醒的。她揉著眼睛坐了起來。列車員是個帥小伙,心裡想著:「這漂亮小姑娘心真大,自己睡卧鋪,一點警覺心沒有,要是不叫醒她,估計被人賣了都不知道。」笑著對田凌霜說:「同學,醒醒,下車了。」
田凌霜還沒時間照鏡子看自己的形象,如今她皮膚吹彈可破,眉目如畫,是個看起來最多十八九歲的清麗小美人,因為身上帶著一股書卷氣,所以列車員叫她同學。田凌霜嘴裡說著:「謝謝。」拿著掩人耳目用的一隻小小的旅行箱下了車。旅行箱是在火車站買的,裡面除了幾盒海鮮,什麼都沒有。
田凌霜到了CC市,要回家還得坐兩個小時的汽車,只是她改變主意了,暫時不想回家。她想先用空間里的東西換些錢,一部分交學費,一部分作為生活費,如果可以,她想在CC市買一所房子,搬出宿舍。大學本應該是學習知識、肆意揮灑青春的地方,她不想再對著儼然仇敵的兩個室友,過著苦逼的生活。當然這時候她完全忘了陳惜和王雲菲即將升上大五,她卻要重讀大四。
田凌霜要住酒店的時候,才發現沒有身份證。看來,還是得回家一趟,把身份證補辦了,否則以後買房什麼的都不能實現。
打車到汽車站,花了二十塊錢買張汽車票,田凌霜回到SY。補辦身份證很順利,十天後,她就拿到了手。
她精神抖擻的回來,媽媽高興壞了,偷著對她弟說:「讓你姐出去散心就對了。你看你姐,旅行一趟回來,精神多了。」她弟田凌昊小聲對媽媽蘇杭說:「媽,我姐是好多了。就是有點太好了,象打了雞血似的,不會是受什麼刺激了吧。」蘇杭嗔怪道:「說什麼呢,就不盼著你姐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