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牽腸掛肚
看著陳宸和另外一個男生緩緩走來,林夕的心臟瞬間膨脹得要爆炸。林夕是想逃跑的,很害怕自己會看見陳宸攬過陸曉雨大方的介紹自己是陸曉雨的男朋友。陸曉雨見林夕一句話也不說,並沒有注意到林夕的手攥的緊緊的。陸曉雨推了推林夕「林夕,發什麼呆啊,是不是感覺我男朋友帥爆了啊。」林夕尷尬地笑了笑,「嗯,挺帥的。」就在陳宸快要走近的時候,林夕轉過頭對陸曉雨說「曉雨,我忽然想起我還有別的事。我就先走了,剛好你男朋友也打完球了,我就不做電燈泡了。」說罷轉身就要離開。陸曉雨拉住林夕,「林夕,我還沒給你介紹他呢。我可喜歡他了,這次我絕對不是玩玩的,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要把我男朋友介紹給你認識。」「曉雨,你朋友要走啊?」說話的是張彥博。林夕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陸曉雨鬆開了抓住林夕的手,撲到張彥博的懷裡。林夕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心也忽然從高空落在了地面。「林夕,給你鄭重介紹,這是我的男朋友,是咱們的學長。」陸曉雨收緊自己握住張彥博的手,臉上都是幸福的笑容。「對了,忘了介紹了,這是林夕,我的同桌,學習超級好。」張彥博感覺到林夕很是熟悉,卻怎麼也想不起自己在哪裡見過這個女孩。林夕一直望著陳宸,陸曉雨這才注意到張彥博今天不是和李琦一起打球。「啊。。」大家都被陸曉雨的尖叫嚇了一跳,陸曉雨笑著捂著嘴巴,說著「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不是故意嚇你們的,林夕,我們那天去吃早飯的時候遇見的就是他,你還記不記得他還扶了你呢。」被大家注視著,林夕的耳後根都開始發燙,張彥博聽陸曉雨這麼說,忽然想起自己在陳宸家門口見過林夕,林夕被發現后落荒而逃的那一幕倒是很有意思。陳宸扯扯嘴角,眉頭緊鎖,「我怎麼沒有印象。」林夕的心情一落千丈,他不記得自己。張彥博抽出被陸曉雨鎖住的手,走到陳宸面前摟住陳宸,「給你們介紹一下,我哥們陳宸,帥哥一枚,學習優異,已經被保送到重點高中了。」陸曉雨神經大條地說道「不記得就不記得了吧,對了那天林夕還在光榮榜那裡看你的照片,那照片拍的太丑了,本人真的比照片帥多了。林夕,是不是,那時候朱剛烈叫你你都沒反應,就是因為看陳宸的照片。」林夕臉色變得蒼白,在陳宸面前低著頭,陳宸的個子高,他的影子罩在林夕的身上,林夕感覺到前所未有的溫暖,「曉雨,你亂說什麼。」張彥博拍拍陳宸的肩膀說,「陳宸現在可是單身,林夕要是想以身相許,陳宸還是會考慮的。」陳宸側了側身子,張彥博的手滑落。陳宸的聲音一如每次林夕偷偷在他身後聽到的那樣動聽,「張彥博,你瞎扯什麼呀,小學妹都被你說的不好意思了,你不是說要請我吃飯嗎,還去不去啊,我都餓死了。」林夕抬起頭,有一絲陽光透過陳宸的發間折射在林夕的眼中,就像一道彩虹。陸曉雨大方的說,「我請大家吃飯。走,是去華萊士,還是去咱們常去的那家飯店吃呢,張彥博。」林夕一聽說要吃飯,那豈不是意味著自己要與陳宸一起吃飯。林夕覺得那就是不能奢望的幸福,立刻接話,「曉雨,我就不去啦,既然他陪你,那我就回去了,我奶奶肯定在家等我吃飯呢。」陸曉雨拉著林夕走到一邊說著悄悄話,張彥博和陳宸對望了一下,誰也沒有開口說話。「林夕,你要是走了,我一個人多無聊啊,我晚上不想回家,我媽媽知道我和你在一起,就不會怪我了。我媽上次知道我談戀愛都要把我打死,還非逼著我分手,我可喜歡張彥博了,求求你了,你跟我在一起的話,我媽給我打電話,你就幫我打掩護。好不好?好不好?」林夕表面一副為難的樣子,心裡其實開滿了花,一想到要和陳宸更近距離的接觸,心裡既是激動又是忐忑。「好吧,不過八點以前我一定得回家,不要玩的太晚了。」
陸曉雨挽著張彥博的手走在前面,林夕和陳宸並排走在後面。陳宸忽然開口,「地上有金子嗎?」林夕沒有聽明白陳宸在說什麼,「啊,你說什麼,我剛才沒聽見。」陳宸低頭看著林夕迷茫的表情,覺得很是好笑。「林夕?」林夕點了點頭。「走路不抬頭,不會撞到牆嗎,女孩子昂首挺胸不是更有氣質嗎?」陳宸拍了拍林夕的背,示意林夕走路挺直背。「嗯,我知道。」林夕在心裡排練著那句話,「陳宸,其實我很喜歡你的,你喜不喜歡我呢?」林夕想完這些就用手拍了自己一巴掌,還自言自語了一句,「瘋了瘋了,肯定是沒吃藥。」看著林夕自言自語又撓頭抓腮的表情,陳宸好笑地說「看來你還有自虐的傾向啊。」林夕真想自己去死算了,好不容易能與自己喜歡的人呆在一起,自己就這般的沒德行。「剛才臉上有個蚊子,就拍了下。」陳宸指了指林夕的臉,「還有蚊子血在你臉上呢,來,趕緊擦擦。」陳宸從口袋裡遞過一包紙巾。接過陳宸手中的紙巾,林夕驚訝地說:「啊,真的有蚊子啊。」抽出一張紙在臉上使勁擦了幾下,攤開一看,什麼也沒有。「你看,我都說你有自虐傾向,擦臉那麼用力幹什麼,看的我都憐香惜玉了。」陳宸手插在口袋裡,眼裡全部都是笑意,林夕後知後覺,才發現自己是被陳宸耍了。
後來是怎麼吃飯的,怎麼回家的,林夕都記不起來了,她只記得那個少年幽默詼諧的話語和充滿笑意的臉龐。
2006年夏天來的出奇的快,林夕在校園裡極少見到陳宸,只是偶爾聽陸曉雨說起他已經被保送到了四高,可以回家等開學了。漸漸的,林夕習慣了每個清晨去那間早餐店,有那麼瞬間,林夕也會覺得前面坐著的少年就是他。周末,兜兜轉轉,林夕也會路過陳宸的家,可是他們家已經好久沒有開過那扇門了。林夕開始回歸到自己的生活,也沒有胡思亂想,林夕想那種喜歡可能就犯花痴了,陳宸一走,自己就見不到了,也沒有像書上寫的那樣,在心愛的走了之後,魂不守舍,牽腸掛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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