膽小鬼 2018.12.02
阿遇讀初中時,看到了小君,她曾經是她的鄰居。現如今,她是她的同班同學。
小君在學校很出名,因為她漂亮,且經常換男朋友。沒錯,阿遇都以為描述完她漂亮后,應該接著的是讀書好和家境富裕之類的話。然而偏偏不是,她是女生們討厭的對象,包括阿遇。
意外的是,老師們都挺喜歡她,她甚至做了語文課代表。後來她在班上交到很多朋友,形成了小集團。
阿遇想不明白,直到後來看到小君遊刃有餘的和老師聊天。她才意識到,在老師眼裡,小君只不過是一個性格活潑可愛且健談的孩子。而在同學里,她是個幽默感十足的女生,且十分養眼。
老師並不知道她戀愛的事,這是阿遇當班長后發現的。因為他們班主任管得很嚴,曾經有個同學因為在校外開摩托車,而直接挨了一巴掌。那如果小君談戀愛的事被發現的話……阿遇沒這麼做。
阿遇初中時很風光,因為班主任是書記的關係,阿遇被推選為學生會主席。不知道怎麼就想到《會長大人是女僕》,有點搞笑( ̄▽ ̄)
因為職務的原因,阿遇每天早上都要來回在每個崗位之間穿梭。
那天,阿遇剛好到門口站崗的地方檢查簽到情況。小君簽到了,人卻沒來。阿遇冷著臉等,紀檢部部長是個男生,他很勉強地沖阿遇笑。五分鐘過去后,阿遇才看到小君背著書包姍姍來遲的身影。
「罰小君50個深蹲,再犯就上報書記。」阿遇聽見自己冷酷的聲音。
小君又換男朋友了,就是那個紀檢部部長。因為那天他幫小君求情,阿遇不肯,嚴正地說出包庇的危害。那個男生就用最笨的辦法,和小君一起受罰。
阿遇喜歡上班裡的一個男生,因為他高高的,還有一股子痞氣,不羈地氣質。但阿遇哪怕是偷偷看他一眼,都格外小心。因為她是班長、又是會長,因為她是好學生。
運動會跳高比賽后,歷史課代表摔傷了手,阿遇只得幫他分發作業。天知道她發到他一組時有多緊張,她甚至想丟下作業臨陣脫逃。但那太奇怪,不是嗎?她冷著臉,十足地高冷模樣,放下作業轉身就走。
後來的每天,阿遇都是這樣。
班裡有幾個男生很不省心,因為他們無心讀書,還在外和社會青年混跡在一起,那個男生是其中一員。
因為對他的小心思,阿遇對他們一幫人放鬆了許多,很多時候也不找他們的茬,甚至給他們抄作業的機會。全班都說班長變好了點,沒那麼霸道,還通情達理了。
阿遇甚至和其中一個叫阿康的男生成了朋友,他說話很幽默,並且狗帶於話多。因為愛說話這件事,他已經被老師「會談」多次。阿遇有一次還因為和他說話,被生物老師蹬了。後來阿遇不敢了,她怕班長威嚴全無,她怕班主任會失望地看著她。
「我覺得我們班,就他好看些。」
小君在和幾個女生討論,聲音不小,能讓后兩排的阿遇聽見。她抬頭正想警告她們喧嘩,卻發現她手指的方向是後門,那裡坐著阿遇喜歡的男生。
那時候小君已經和紀檢部部長分手,阿遇開始擔心,她會不會去追他,她那麼漂亮,應該會成功吧。阿遇開始時刻關注他和她的一舉一動,半個學期下來,沒發現他們之間有任何互動,阿遇這才鬆口氣。
然而他們在一起了,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那天阿遇正和同桌說著話,幾個女生突然開始起鬨,叫小君趕緊去。阿遇轉頭去看,發現小君嬌羞地將作業本給那個男生,那個男生在大家的起鬨聲中也笑了,笑得十分青澀。
那幾個女生說,他們早在一起了。
阿遇覺著自己的暗戀結束了,就算他們很快會分手,她也不會和他在一起。不對,應該是即便他們從沒在一起,她也不可能和他在一起。
不知是誰揭發了小君戀愛,雙方被請家長。那個男生聽到后,暴躁地將偷帶來學校的籃球打在玻璃窗上。玻璃碎了,阿遇不得不去彙報這件事,她和班主任說話的時候,腦海里卻是浮現出那個男生狂躁地模樣,他的表情像是要把阿遇吃了。
所有人都覺得阿遇是那個告密的人,包括那個男生和小君。
初中時代結束。
阿遇去了重點高中里最差的一間。高一因為生病,阿遇並不常去學校,每次去也就那麼兩三天就會回家。因為沒有申請休學,阿遇的期末考成了問題。
考試是根據期中考成績排課室的,阿遇期中考試沒考,自然被分在排名最後的一個考場。
她遇到了一個男生,他坐她前面。她和他是這個考場的異類,因為其他人基本上都是考到一半就趴下睡覺,只有他們兩個挺著腰板在奮筆疾書。
阿遇注意到了他。
他們之間的第一句話,是他問她有沒有橡皮,阿遇遞給他。後來他笑著扭過頭問阿遇數學公式,阿遇很想回答他,可她數學不好。她感覺臉很燙,不知紅沒紅。
「沒事,我數學勉強可以,我罩著你。」
其實他倆這是在作弊啊!但阿遇卻覺得自己像在談戀愛。她每次寫著試卷,抬頭即可見他那寬厚的肩膀和那純凈的校服,她都會偷偷笑出來。
他們的交集在考試結束時結束,因為要放寒假了,本該開心的,但因為心裡存在著這麼一個人,她不開心了。
開學以後,阿遇的病好了,班級也重新調整了。阿遇沒想到自己那次考試竟考了個中等,和剛升高中時差不多。而那個男生,在22班,倒數的班級。
阿遇發現她很想見他,越來越想,想到睡前所聽的歌曲全都會浮現他的臉。但他的臉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模糊,胸腔內的愛意卻越來越強烈。
阿遇不好意思,她找到她的閨蜜,假意說自己吃的很飽,想在教學樓里走一走。她拉著閨蜜上五樓,刻意從另一邊樓梯上去,等到經過22班門口時,阿遇卻又不敢往裡看。
來回多次以後,閨蜜發現不對,逼問阿遇。阿遇幾番心理掙扎,說了出口。這對她來說是一步大的跨越,她只說了幾個字,臉全都紅了。
閨蜜很開心,覺得阿遇終於開竅。她說這樣不是辦法,她的宿舍里有人認識22班的一個女生,那個女生是個八卦百事通,肯定可以幫上忙。
「你同學怎麼會看上那種人,他風評很差的,經常翻牆外出,叫她算了吧。」
這是閨蜜的原話轉述,阿遇沒有任何感覺,大概是從幫助他作弊那刻起,她早有這個心理準備,他當然不會是什麼三好學生。
其實這都無所謂,阿遇這樣想。她仍固執地讓閨蜜幫她,仍每天下午假意經過22班。
「你這個人……」閨蜜欲言又止,抓住正準備上去的阿遇,「他有女朋友了。」
不止有女朋友,你根本就沒在學校看過他的原因,是因為他一直翻牆逃課,大過小過記了個遍,隨時會被開除。
阿遇看了那麼多的《花火》、《愛格》,也曾因為因為裡面的故事惋惜哭泣。但這樣真實的失落和心疼是她第一次感受。她細想,發現他們最後一次見面就是那場英語考試。她憑著一絲殘影,全心追逐他。
夜空中有煙花在綻放,身邊許多人駐足驚嘆,很戲劇。後來聽聞是隔壁專科學校的男生為追女生而放的,只那麼十幾秒便停了。
那天她剛得知他有女朋友,那時她正好走到教學樓下,那秒她看見了煙火。那一刻她眼底濕潤,卻格外想笑。
如今回憶起,阿遇只覺得自己是個不折不扣的膽小鬼,比起慶幸生命中出現過這樣一個人,她更慶幸這個人沒出現在她往後的生命里。
只那一刻的感受,足夠美麗。
無需延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