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白骨森森
忽爾天地之間,一片月色越是慘白。那方埋葬枉死之骨的泥土,像有鬼吟沉沉,招喚著四圍暗穴里藏隱著,不敢出見天日的陰鼠,成群而來,蜂湧瓦上,它們嘰唧吵叫,像是替亡魂發聲,唱響那令人驚懼的讖言。
張大漸漸不再跳腳,他混亂的腦子裡涌生一股惡念,將手裡的紙燈籠摜摔在地上,飛起一腳把疾躥而來的一隻碩鼠,踹進了火光里,碩鼠發出慘烈的哀號,竟絲毫不能阻止「同伴」的前赴後繼,它們仍舊勇往無前經過白骨葬地,爭先恐後躥上房梁。
瞪視眼前如此詭異的情境,張大心中漸漸攀升密如藤羅的絕望,讓他睚眥欲裂,卻不甘束手於讖毀,似心底,有一個聲音越漸響亮地提醒他:不能認命,不能服懲,一定還有轉機,一定還有辦法。
對!
只要掘出白骨,移藏他處,毀去這一罪證,誰也不能指控他,這群碩鼠算什麼?莫說只是躥上房梁,就算群鼠齊集公堂,就能指證他是殺人兇犯了?
念由心生,身隨念動,張大沒有像妻母兩個女流,就此嚇癱在地,他怒吼一聲,直奔牆角,拾起一把薅鋤,揮著胳膊就往這片位於居宅之內,日常只能由他管治,外人無法擅動,當年被他視為絕佳殺人埋骨所在的菜地奮力挖掘。
隱隱的,已見白骨森森。
張大不由獰笑,越發奮力挖掘。
「當日我既敢害命,就不怕你鬼魂作怪,只要毀了你這具枯骨,看你能奈我何?」
可獰笑卻又一頓。
他終於聽見了雜亂的腳步聲,紛沓而至,他僵硬著身骨,扭頭時幾乎聽見了自己的頸骨「咔擦」作響,火光!哪裡來的火光?
突然一群人,手持火炬,似乎從天而降。
面色沉肅的族老顧長興,還有下晝時才來鬧了一場的顧濟渝,一個個張大並不陌生的顧氏族人,他們站在月色下、火光中,沒有人急著斥問,也彷彿問與不問實在再無意義。
深穴之內,白骨已然坦露。
一個頭帶逍遙巾,身著烏緣襕的青年,是張大唯一覺得眼生的人。
偏是他緩步向前,探身往深穴里一望,說不出是平靜還是冷肅的眼,懶懶盯了張大一下,一揮手:「仵作,速驗屍骨。」
尹寄余其實很有些詫異的,顧長興今日往汾州府衙舉告時,他聽了一番前因後果,還不信這些蛛絲馬跡果然指向一樁命案,可這時,卻由不得他不信了。
直到這時,張大才驚覺自己落入了絕境,支撐著他的惡念一卸,爛泥一般癱倒。
這個晚上,春歸卻是一夜好眠。
當第一縷晨光漫入廂房,梅妒與菊羞便聽從囑咐準時喚醒了她家姑娘,她們忙著服侍春歸洗漱,自是不知屋子裡還有她們看不見的存在。
李氏昨晚一直就在顧老太太的田莊,親眼目睹了嗣子的亡骨重見天日,作為亡魂,她是感覺不到疲累了,可悲憤的心情卻更奔涌,她把所見所聞紅著眼睛哽咽細訴,春歸不好勸慰阿娘,她只是步於窗前,感受清涼的晨風撲面而來,東望去,還不見旭日新升,只道一句:「今日,作惡者終將顯行,含冤人亦終能瞑目了。」
菊羞並沒有聽得分明,問一聲:「姑娘說什麼?」
「我說業因果報,蓋莫如是。」
菊羞略歪了頭,仍是不明:「這一大早,姑娘怎麼就有此感觸?」
春歸卻沒再多說,她坐下來,由得菊羞替她篦發,剛釵束齊整,果然就有興老太太親自過來尋她。
春歸已知昨晚之事,這回卻聽興老太太再簡述一回,她並不覺得震驚,宋媽媽母女三人卻皆震驚當場,難以置信從前的少主人,竟然並非避債遠走而是被劉嬤嬤的兒子害殺,事隔兩載才暴露真相,且聽興老太太言下之意,這一切竟然還是自家姑娘暗中布局。
而顧長興等族老已經齊集宗家的明正堂,興老太太前來,正是請姑娘前往與宗家對質。
「姑娘,宗家這般歹毒的行為,當然讓人氣憤,可……姑娘畢竟是卑幼,又是女兒家,老奴不放心姑娘獨自出面,就讓老奴陪隨姑娘前往吧。」宋媽媽甚至都已經顧不得興老太太在旁了,她心裡也清楚,興老太太無非是想利用姑娘爭權奪利而已,若遇變故,是不會真心維護自家姑娘的。
春歸卻自有主意:「由郭媽媽陪隨就好,媽媽不用憂慮,我心裡自有計較,不會衝撞親長。」
興老太太也道:「主使張大害命的人是華英,他雖也是春兒的族兄,但論親疏,自然不比華曲為春兒的承嗣兄長,春兒為了長兄質罪從兄,於禮法上並無過失,有這麼多族老在場見證,還有春兒未來的夫家,沈夫人身邊的媽媽在場,誰敢以禮矩挑剔。」
宋媽媽這才堪堪安心,卻仍是扶著門框一直目送。
李氏在她身邊嘆道:「都怪我這當娘的沒用,才讓春丫不得不出面替華曲討回公道,讓她一個女兒家擔當這些風浪,不過你也不用為春丫操心,她比我這當娘的,可要強多了。」
宋媽媽自是聽不見李氏的安慰,李氏也才回過神來,趕忙飄蕩著也去了明正堂。
明正堂原是顧氏宗族商議大事的堂廈,一般不許婦眷涉足,只今日這樁事件,卻又必得宗婦、興老太太、春歸到場才能理論清明,尤其顧老太太與春歸,害命者張大為前者的陪房奴僕,死者華曲亦為後者的承嗣長兄,她們都是當事之人,不能由旁者替代,事出有因,禮法便也可以放寬局限,又就算有尹寄余這麼個外男,但他代表的卻是知州官衙,涉及刑案,男女大防也只能退而其後了。
本朝律法,雖沿舊俗,依據民不舉官不究,可命案卻被太祖定為重大,一般情況下不能迴避官衙,更何況顧氏這樁命案,有觸犯「不睦」十惡的嫌疑,怎麼也不能容許僅只宗法處決,是以就算顧長興起初還有顧慮,擔憂會損害聲譽,但權衡利害之下,到底還是選擇了告官。
大清早,顧長榮就被逼開了明正堂,這時卻還不甚了了顧長興種種「不合理」行為的理由,無奈族老們一個個都無異議,他這宗長也不能固執己見,這時臉色自然不好看,尤其一見興老太太領著春歸到場,面上又是一沉。
他縱然把春歸看作了攀附高門的紐帶,不像過去一樣篾視疏遠,只春歸自從有了這樣的作用,屢屢生事,顧長榮又哪裡會當真待見她?
就更不提顧老太太了,她上了年紀,最近又有心浮氣躁,晚上就睡不安穩,尋常在受了媳婦們晨省之後,大多還要小憩一陣兒,今日卻被顧長榮喊來了明正堂,這可是嫁進門來幾十年,第一件奇罕的怪事,顧老太太已經預料到會有風波,心中難免忐忑,一見春歸也被喊來,就像更加落實一分——這個攪事精,自來就不安份!
她就拉下臉來:「尹先生雖也是趙知州的門生,到底兩家,還沒有行納徵之禮,一個閨閣女兒,大剌剌來見外男,這成什麼體統!」
被點了名的尹寄余,瞧見顧大姑娘垂著臉只作乖巧,彷彿聽受了這句責備,顯然是不打算自辯的,他只好暗嘆一聲,出言維護——誰讓這位很有可能就是他主家的未來妻室呢?據觀察,顧大姑娘本身就不好惹,更別說還有個趙大爺,若那位真無異議,應了這樁婚事,指不定就會算舊帳,追究他該出頭時不出頭。
「老安人,尹某今日在此,可不是身為姻親間的走動,而是因公務問案,顧大姑娘既是苦主,又為人證之一,必是無法迴避,老安人便不要因此苛責了吧。」
他也不想再與顧長榮夫婦兩個廢話,要知道這兩位好歹還是睡了個安寧覺,他昨晚為了捉贓,深更半夜還在荒郊野外吹風呢,待把案子問清楚了,還得趕一程路回汾州,處理一些程序上的事務,正式立案安排堂審,有得一團忙碌。
便讓人提了劉氏上來,問道:「這僕婦,不知顧公及老安人可識得?」
能不認得嗎?!
顧老太太倒也不狡辯:「劉氏是老身的陪房,昨兒告了病,怎麼,難道就這半日一夜的時間,她就犯了事不成?」
怎麼一開口,就有撇清的架勢?尹寄余有些廢解顧老太太的思維,又道:「昨日下晝,在下接到貴宗族老顧公舉告,疑劉氏之子犯下害命重案,只並無實據,故只是在上告知州后,領了仵作、役吏前往察探,不想於老安人名下田莊,子時,正見劉氏之子在宅居後院,掘出一具屍骨欲行毀移,劉氏亦在現場。」
莫說顧老太太聽聞這話驚駭得兩眼漲突,就連顧長榮,扶在太師椅上的指節亦猛地收緊。
「犯婦劉氏,現有人證顧濟渝指認,你之長子張沖,害殺其子,後過繼為顧舉人嗣子之顧華曲性命,埋屍居處菜地,你可認罪?」尹寄余慢條斯理地詢問,一點也沒有震懾的作用。
劉氏顯然已經稍稍冷靜下來,喊冤不住:「那具屍骨,怎麼會是曲大爺?也並不是吾兒害殺,是兩年之前,有個陌生人路經田莊,上門求宿,卻不想他得了暴病,死在了奴家宗婦的田莊,老奴和兒子不敢聲張,怕連累主家而被責罰,這才掩埋。」
顧長榮和老太太都鬆了口氣,心說劉氏還不算糊塗透頂。
但這狡辯,也實在漏洞百出。
「據仵作察驗,那具屍骨雖說已然肌膚腐損,胸脅間卻留有刀匕刮蹭的痕迹,足證生前是被匕首刺入體內,且腦部,又有鈍器擊碎頭顱的痕迹,受此重傷,必定當場斃命,怎麼可能遠行?」
尹寄余令人堵塞住劉氏的嘴,又才叫帶上她的兒子張沖。
一問之下,張沖卻沒合上劉氏那套供辭,這也是當然,他們母子兩個昨日被逮拿,就分開兩處關押,哪裡有時間串供,張沖的說法更有意思,他說他根本就不知道屍骨為什麼在那兒,是因作了噩夢,才半夜掘骨,自己也沒想到真有屍骨。
尹寄余這才允許劉氏說話:「說說吧,你們母子兩個一人一套說法,究竟是誰在狡辯。」
卻看了春歸一眼,示意道:顧大姑娘鬧出來的風波,可別盡顧著看戲,要不然我可也不理會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