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縣主薨
「德惠縣主薨,后故失位。文宗旨,乃重選才女,揀擇為妃,以應國婚。」——《歆書後妃卷孝顯皇後傳》
眾人正在言語交談之間,齊側妃殿閣之中侍奉的內監謝祿卻是突地跑了進來,對著齊側妃以及殿閣之中的娘子說了一件事情。
那事情足以使得殿閣之中眾人都驚詫不已,更是使得一向在人前不失一絲莊重儀態的齊側妃登時癱倒於座,眼中含淚,痛苦萬分。
齊側妃的母親,當今左相齊維的夫人,德惠縣主【注】薨。
德惠縣主乃是異姓的關西黨郡王平成之女,蒙今上賜婚於左相齊維,自齊側妃入東宮為太子側妃后,身子便一直不好。
左相府中,整日藥石氣味不斷,但突然之間薨逝,卻也著實叫人一驚。
更何況,事情並不僅僅是這般簡單。
國朝禮制,皇帝太子以及親王立后選妃,必得出身兩關貴族之家,容貌出挑德行出眾自是不必說的。更為重要的,是要父母雙全,才能當選。
不消是生母後母,總歸是要有的。
齊盛萱,明明太子正妃冊封在即,如今生母驟然離世,這便意味著,她會失去太子正妃之位。
又,國婚之期已然定立,沒有再更改的可能,皇帝必然會下旨,為太子李淳廣選才女,趕在國婚日期之前,選出新的太子正妃的人選。
這對於齊盛萱而言,無疑是一重致命的打擊。
一如清漪所猜測的,今上很快便下了旨意傳到東宮:
「德惠縣主薨逝,朕心感痛惜,亦感齊氏之悲。然國朝孔孟儒法禮制所在,斷不可違。唯令東宮改旨,重選天下之才女,以令洒掃,充實後嗣。經選之女,得太皇太后慈諭,冊為正妃。國婚正,則東宮明。側妃之痛,朕亦深憾,故賜翟衣,制次妃,以表彰慰。」
「側妃娘娘真是可憐,這母親才薨逝,陛下便下了這樣的旨意來。雖說是國朝禮制規矩如此,可是這般下來,也難免有些不近人情了罷。」
清漪聽著秋娘所說的話語,心中暗自想著,亦是覺著齊側妃可憐。
而今上所下的旨意,雖說是賜給了齊側妃只有皇后與太子正妃才可以穿著的翟衣,那無疑是代表著皇帝心中對著她的讚賞,昭示著她在皇室天下心中是可以當上太子妃甚至是未來的國母的意思。
可是那詔書上寫明的「制次妃」,毫無疑問擺正了齊側妃的位置。
儀制僅僅次於妃,可那也不是正妃。
「你且謹慎些,側妃娘娘的事情也是咱們可以議論的么?教人聽見可不好了。」清漪打斷著秋娘的言語。
「害怕人聽見么?我已然聽見了呀!」一聲女聲將清漪主僕幾人的心神緊緊牽住,清漪回身一看,卻是良娣李李良娣。
李良娣不過是在清漪身側十多步的距離。彼時清漪正在聽了旨意往自己的殿閣回去,正巧經過東宮花園。
許是李良娣也是正巧經過東宮花園,又隱在別處,故而清漪沒有看見,卻是使得秋娘的言語被在另一處的李良娣聽了進去。
「妾見過良娣,良娣姐姐萬福金安。」
李良娣一雙鳳眼輕輕睥睨著屈膝拘禮的清漪,眼中含著威儀的光華,好似是漫不經心,只道:「秋來花園風景如畫,想來張娘子也來欣賞這美麗景緻罷。」
因著李良娣並未示意清漪起身,清漪也只得保持著屈膝的姿勢,對著李良娣回話:「回良娣,妾身聽了旨意,便想著回自己的閣中了,只是經過花園,不由得駐足欣賞了片刻,不想,衝撞了良娣姐姐。」
李良娣輕輕把玩著手上戴著的玳瑁嵌米珠護甲,那玳瑁護甲上頭是極其光滑透著光澤的,恰如李良娣的面龐,極其白嫩,吹彈可破,散發著好氣色。
李良娣本就極美,如今一笑,倒是更加增添她面上的甜美氣息,就如同新鮮的玫瑰花蜜一樣,最是溫和甜美。如果不是她的面色在下一瞬間便轉變了的話。
「張使女真是會說話,衝撞我,和不敬側妃娘娘與德惠縣主的罪名相比,確實罪責倒小。如今側妃娘娘抱病,不理東宮中事,我既然身為良娣,便不得不幫著側妃娘娘料理。這般不敬側妃娘娘與德惠縣主,可是不能不理呢!」
清漪聽罷,只在心中暗道不好,忙地對著李良娣跪下,道:「請良娣恕罪,我等並無此心啊。」
此時秋娘才反應過來,對著李良娣告罪道:「良娣恕罪,是奴婢自己說話沒輕重,言語中議論提起了側妃娘娘,與我們家娘子無關啊!」
李良娣只搖著頭,居高臨下地看著清漪,好似是在面對一件極其不重要的事情似的,語氣極其輕淡,只道:「與你們娘子無關?你身為張使女的貼身侍女,你說與你們家娘子說,又有何分別?你固然是難以逃脫罪責,可是你們家娘子既然身為小主,不能起到教導看守宮女之責也是斷然不可以忍的。」
清漪心中一動,便知罪責是無論如何也逃脫不開的了。
可是之前清漪參拜齊側妃之時,眼中分明可見齊側妃與李良娣關係並不和睦,斷然是不會因著不敬齊側妃而有所處罰。
處罰的緣由,只有可能是因著自己。可是清漪仔細回想著,自己並無惹到李良娣之處,更何況,李良娣與自己都是蒙著太皇太后的舉薦照拂的。
這點,李良娣不會不知道。
清漪也猜不透個中緣由了。
李良娣說的這些話語,恁的是清漪無論如何求饒告罪也是不能的了。
因此,秋娘不敬側妃與德惠縣主,罰跪於花園之中思過六個時辰,而清漪,做為主子不能看顧好自己的奴婢,亦陪同罰跪。
宮中,向來只有奴婢陪同主子罰跪,沒有主子陪同奴婢罰跪的道理。
如此處罰,便是整個東宮都會驚動的。
【注】縣主:明制,乃定皇姑曰大長公主,皇姊妹曰長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冊,祿二千石,婿曰駙馬都尉。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主,孫女曰郡君,曾孫女曰縣君,玄孫女曰鄉君,婿皆儀賓。郡主祿八百石,餘遞減有差。郡主以下,恩禮既殺,無足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