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11.初戀那件小事
?有些路,總要一個人走;
有些事,只能一個人做;
有些人,只能一個人等;
有些風景你看或不看,他就在哪裡,有的人看見風雪冰霜想的是,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有的人想的是,不經一番徹骨寒,哪得梅花撲鼻香。總歸還是看人的心境,當然還有文化程度和錢包厚度,而且大都以後者為準。
至於人們普遍認為的有文化才有錢。其實到了現在這個商業社會,更準確的說,應該已經變成了是有錢人,得到了文化,然後用文化商品賺錢。而你得到的商品,大部分已經過期賺不了錢了。
「哇!大姐你誰呀!走路沒有聲么!」金三順正歌性大發,卻忽然覺身後有什麼奇怪的東西。精神分裂之後他的敏感程度直線上升。
於是乎一回頭,只見身後一個一個女人。嗯,應該是個女人,捂得嚴嚴實實的,只有部分長發露在外面,一身紅色長款羽絨服,黑色打底褲白色雪地靴,即便穿的臃腫也可以看出其身材不錯。
「小夥子,你歌唱的不錯。」女人口罩下噴出白氣道,聽聲音有些年紀了。
「那大姐你保養的也不錯,不過,你這聲音模仿的,騙一般人確實夠了,但在我這個專家面前,卻絲毫不夠看。」金三順手兜里伸出來,伸出一根食指然後擺了擺,卻又因為冷趕緊又收了回去。
「噗!你這人挺有意思呀!是藝人么?」
「哎,過氣藝人一枚,不值一提。青山不改綠水長流,咱們有緣再會。溜了溜了溜了。」由於金三順也帶著口罩,所以對方也認不出自己是誰,他也不想胡亂的產生交集。
「喂!哎呀!好疼。」金三順撲騰著沒跑出兩步,背後就傳來尖叫聲。
得,一個荒廢無人的公園,一個女人孤立無援的喊著救命,他就是想走也走不了。
「喂!沒事吧?先說好,你不是玩仙人跳吧?我可沒錢啊!」金三順可不敢輕易的去扶,他也是個公眾人物,不扶也沒人知道他是誰,扶了那就說不定就有什麼事了。
「你混蛋你!」
「哎,好嘞!你這麼一說我就放心了。」金三順瞧著四下無人,拿著手機拍了兩張相片,然後把開啟錄音的手機揣進兜里。
「腳崴了?」金三順見其坐在雪地里捂著腳踝,問了一句,當然也沒傻傻把人家鞋脫了,來一出張無忌和敏敏公主的曖昧邂逅。
「嗯!」女子回了一句,墨鏡下隱隱有眼淚流出。不過這女子心裡卻在想,哼哼,姐姐的演技就是厲害!還想跑。
「喂,別哭,壞人會笑的。嘻嘻。萬一別人看見,還以為我非禮你了,到時候你再逼我以身相許,我不就虧大了。」金三順插科打諢道。
「你怎麼這麼貧,都是你,要不是追你,我怎麼會崴腳!」女子聲音很甜,連責怪起人,聽起來都不那麼凶。
「喂!確定你還不起來么?地上這麼涼,再說你追我幹什麼,難道真的是因為我那該死的魅力?不然你就真是碰瓷的!」金三順雙手捂著嘴,眼睛瞪得大大的。
「你滾,不用你了。」女子心想這男人太氣人了,不過她想要追上去,肯定不是因為金三順的帥,而是因為他的歌,她覺得很好聽,想要買下來。
「還真不是碰瓷的,來,金歐巴帶你去醫院吧!別鬧,冬天崴腳,亂動容易加重傷情,輕者骨折,重者就是股骨頭壞死,晚期就是截肢會危及生命的。」金三順滿口跑火車,終於是將這大小姐扶了起來。
女子心道,你這是把我當智障么。不過戲還得演下去,於是帶著哭腔道:「滾開,我自己走。」
「嘿嘿,那就由不得你了!」金三順健身不是白健的,確定了沒有危險之後,一身蠻力終於有了用武之地。拽住掙扎的女子,然後左臂放在女子背後,右臂放在小腿關節,然後猛的一個公主抱。
「呀!」女子突然遭受偷襲,又是一陣海豚音。
金三順:「別鬧,本來就沉。」
「混蛋!你!」女子「啪啪啪!」就是一頓粉拳之後,然後還順勢丟掉了金三順的口罩。
「居然是你!」女子見到金三順的臉,瞬間就把他給認了出來。
「嘿嘿,既然你知道了我的真正面目,那我就只好把你滅口了。」金三順擺出一副流氓的表情。
「切。」女子的語氣帶著濃濃的不屑。
「呀,我這小暴脾氣,信不信我把你扔樹林里,凍上一夜!」金三順運勢要把女子丟進雪堆里。
「你敢!」
「我就不敢了,怎麼滴吧!」
「你要是。。。你怎麼這麼貧。」女子嘴上這麼說,但是卻抱的更緊了。
「你們女人啊,最是口心非了。我這不分散你注意力么?到了這,就能打到車了。
哎!正好有車。」放下女子,金三順見到正好有出租過來,連忙招手,車也停了下來。
「永別了!大姐!」金三順像是擺脫了一樁麻煩一樣,幫其打開車門。
「哼!」卻不曾想女子上來就是一腳,踩在了金三順腳背上,然後獵豹一樣竄上了車。
「啊西吧!
你這個瘋子,哎呦,疼!」金三順單腿跳著吼著,表情那叫一個心酸,但想報復也來不及了,對方已經開出去幾十米了。
而當他掏兜的時候,卻發現自己的諾雞鴨手機不翼而飛,取而代之的是兜里多了一張名片,上面寫著寒雪。
「霧草,果然越漂亮的女人越會騙人。」金三順感嘆道而後蹲下捂著自己的腳,再然後他做了個英明無比的決定,叫高冷三順接班,這樣子自己就不用疼了。
「靠!金三順!」高冷三順剛一接班,就感覺腳面發麻。於是乎,他也只得放棄了今晚的鍛煉計劃,直接回了酒店。
而當他到達酒店之後,卻發現門口蹲著個人,並且確認是鄭悅悅無疑了,這孩子睡得那叫一個香甜,還打起了呼嚕,不時的還聳聳可愛的瓊鼻。
「哎。」高冷三順雖然面癱,但是內心還是暖的,要不然也不會捐那麼多錢出去。
「悅悅,起來吧!地上涼。」金三順蹲在了鄭悅悅面前,輕聲的喊道。
「晤。。。。」鄭悅悅悠悠轉醒,楚楚可憐的臉上淚痕已幹了許久,見到對面是金三順,立刻就抱了上去。「順哥,不要丟下我!」
只可惜原本這麼催淚的一幕,還沒持續十秒,就被鄭悅悅自己給毀了,只聽從鄭悅悅的小肚子附近傳來,「咕嚕咕嚕嚕」之類的聲響。
「餓了吧!我先帶你去吃飯。」金三順微微一笑,伸出了自己的手,鄭悅悅則是臉紅的跟烙鐵一樣,低著頭變成了鴕鳥。
十分鐘后,二人來到了一家餐廳。
「這的豬蹄很好吃。」兩人找了個單桌便坐了下來,金三順曾經來過,所以如此介紹道。
「怎麼又是豬蹄?」鄭悅悅心裡嘟囔道。
另一邊,金三順卻已經點上了菜,「老闆,來一份豬蹄,一份米飯,一瓶果汁。」
「我想喝可樂。」鄭悅悅嘟著嘴說道。
金三順:「可樂不健康。」
「。。。。。。」
「順哥,你為什麼要離開公司。」趁著上菜的功夫,鄭悅悅終於找到了機會。
「合約到了而已,很簡單。」金三順顯得很平淡。
「那我怎麼辦?」鄭悅悅連忙說道。
「你應該是鄭董的女兒吧?我一直想問來著,我們之前見過么?為什麼你對我特別的關心?」金三順反問道。
「你真的不記得了?一點都不記得了?」鄭悅悅雖然慶幸金三順不記得自己殺馬特的樣子,不過被人徹底遺忘的感覺也不怎麼好。
「嗯。」金三順冷冷的說道,對方在他眼裡還是個孩子,他也感受到了鄭悅悅的異樣,所以也不想給她希望,再讓她受傷。
「我喜歡你,我想和你在一起!」鄭悅悅突然站了起來,雙手死死的捏著自己的小包。
「別鬧,在我眼裡你還是個孩子,況且我這個人沒什麼值得人喜歡的,吃完這頓飯,我就回去休息了。
以後有事可以給我打電話,雖然可能幫不上什麼忙,但是出點力還是可以的。」金三順笑的溫和,然後摸了摸鄭悅悅的腦袋,結了賬孤身離開了飯店。
「姑娘,你的豬蹄來了。」老闆是個老大爺,臉蛋紅撲撲,臉上笑呵呵的。
「大爺,你們男人是不是都喜歡成熟的?胸大的?」鄭悅悅眼睛通紅通紅的,淚水止不住的滑落。
「咳!」大爺冷不丁被人一問,差點托盤沒掉下去,放下餐盤就跑了。
「今天的豬蹄好咸。」見到大爺落跑,鄭悅悅知道自己可能是得不到答案了,就著自己的眼淚,鄭悅悅繼續吃著自己的最後的晚餐。
這豬蹄她吃的很慢,很仔細,吃的一絲肉都不剩,又把果汁也吸了個乾淨,米飯也一粒不剩,最後把手擦乾,把嘴角擦乾,把眼淚擦乾。
然後,她又打了個電話,電話的那一頭,是個女人接的電話,但是她那邊只說了個「喂!」
只聽鄭悅悅吼道:「我是不會輸給你的!」
然後就只剩下:「嘟嘟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