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初來乍到 第十四章 應有盡有
?湯某:「這些人在這一片街區甚至變相的形成了一個應援凌小姐的團體,自稱冰激凌。哈哈,這麼說來凌小姐就是他們的冰激凌一樣,看起來冰冷實則卻是十分甜美。」
「這還搞成了追星了?喜歡一個女的,大膽去追求不就行了?」陸離實在理解不了這些人。
「哈哈,陸少俠畢竟剛來到延壽區,對這裡的人文環境不太了解,你再仔細看看這些人和凌小姐是怎麼互動交流的。」
陸離再次把目光轉向收銀台方向,那些圍在凌清越附近的人,和凌小姐說話沒有半點輕浮甚至有些嚴肅,一旦要是哪個人和凌小姐搭話多了,旁邊的人臉色立刻就不對了。
說多的那個人也識相的趕緊退出了圈子。其他人也找准機會立馬和凌清越搭話。
也不知道是怕惹凌小姐生氣,還是在怕旁邊虎視眈眈的眾人。
沒有一個人的放開的,都是十分拘謹的,完全不是一個男人搭訕女人應該有的姿態。
凌清越倒是從來都慈眉善目精神煥發的樣子。
「這……這好像一個蜂巢啊,一堆工蜂圍著蜂後身邊。」話說出來的陸離感覺這個形容實在有些不妥,但是這個氛圍確實想是這樣,就想某種原始的母氏部族一樣。
「哈哈,陸少俠隻言片語就把他們這群人描繪的這麼準確。」湯某依然毫不吝嗇的拍陸離的馬屁。
「這些人怎麼會變成這樣?」
「陸少俠有所不知,這圈子裡已經形成了不成文的規矩,就像咱們小時候看的那個童話故事一樣。
「那個……叫什麼來著,反正就是一個公主和七個小矮人。
「七個小矮人為了得到公主更多的關愛一開始形成了競爭關係,後面小矮人們漸漸發現,這樣時時刻刻競爭下去也不是個事,而且以自己一個的力量和資本也不可能獨自追求到公主。
「所以最後小矮人們之間就成了一種平衡合作的狀態,大家都是平分了公主對大家的關愛。
「凌小姐的『粉絲』現在就是這樣的一種狀態,要是哪個愣頭青敢跳出來大膽向凌小姐示愛,那就是想要了這些人的命,這些人怕是要把這個『出頭鳥』打成拉麵土。」
拉麵土這個奇怪的詞再次從湯某的口中說出來。
陸離並沒有詢問湯某什麼是拉麵土,看來被其他的事情困擾到了,變得低落了起來。
湯某顯然注意到了陸離這細微的變化:「陸少俠,只古以來英雄配美人,才子配佳人。
「我看啊,像凌清越這樣的絕色佳人就應該陸少俠這樣文武雙全的豪傑去征服,去擁有。」
湯某把從古至今都通用的道理搬了出來,陸離聽後果然情緒再次上揚。
實質上並不是這句話有多大說服性真實性,而是應了另一句老話: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湯某的這一席話,對店裡任意一位人說出,那都是有奇效的。
所謂語言是魔鬼,只要你的話語足夠打動對方,那這個人就會破釜沉舟般的,去實現自己內心的目標。
或者也會被洗腦誤導去一往無前地去完成說客的目的。
湯某今天這一席話也許另有目的,但是讓湯某沒預先想到的是,正是今天他這一出有目的性的對話,讓自己成為陸離和凌清越的月老。
真是金玉良緣紅葉題詩有緣人終成眷屬。不過這都是后話。
「這個大肚子還有一把手槍,昨天晚上的時候。」想起來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沒有說。
「還有一把什麼?」湯某語氣變得不如剛才穩重。
「手槍。」
「手槍?」
「嗯。」湯某和陸離確認了兩次。
湯某沉默了,顯然湯某對大肚子的判斷出了差錯,沒有料到大肚子這個人居然有一把手槍。
「大肚子的手槍長什麼樣子?」湯某在思考了一會問出了一個對於陸離難以準確回答的問答,對這個小混混沿用了大肚子這個稱謂。
「這個……那天晚上光線比較暗,我長這麼大也沒見過真槍給形容不來啊。」陸離回想了一下,還是不知道怎麼描述。畢竟昨天他也沒仔細打量那把槍就扔了。
就連那句「我最恨別人拿槍指著我的頭。」陸離童年看的經典台詞都忘記說了,昨天晚上躺床上回憶起來都是一陣後悔,感覺沒有裝成功。
「這問那吧,你總在電視里見過手槍吧。」
「那是當然。」
「大肚子這把槍和電視的槍樣子是不是一樣?」
「什麼意思?」陸離沒有聽明白湯某說的話。
湯某索性拿出手機翻出一把普通的手槍照片給陸離看「是不是和照片里的一樣,槍身金屬的,帶套筒,火藥發射的?」陸離雖然還是明白湯某的意思但是還是回復到:「是的。」
湯某剛才緊張嚴肅的表情反而變得放鬆起來。
「大肚子的槍肯定是假的。」
「為什麼這麼肯定?」陸離現在蒙在鼓裡,不知道為什麼湯某確認了大肚子的槍和真槍一樣反而確認是假槍。
「因為就算是在新海市一般人都沒有可能合法持槍,大肚子顯然不是合法持槍。
「大肚子拿的要是真槍只有兩種可能,一種可能是大肚子搶的別人的槍,一種就是買的黑市裡的土製槍。而大肚子這個人看著和身邊的人耀武揚威的,其實根本沒有膽量偷搶別人的真槍。
「只有第二種可能就是買的黑市的土製槍,但是黑市的土製槍根本不是『真槍樣』都是立體印表機打出來的,槍筒和槍筒座是一體化緊湊設計,槍身也不是金屬的。」湯某如實的和陸離解釋道。
「原來是這樣。」陸離被湯某詳細地解釋后也信服了湯某的解釋。
「看,大肚子去找凌小姐去了。」湯某指著大肚子對陸離說道。
陸離當時就沒忍住,准走上前去。湯某看陸離這架勢,連忙拉住陸離的胳膊:「你幹什麼去?」
「我……我怕凌小姐有危險。」
「有什麼危險?能要知道你沒來這之前,大肚子就在這一帶了,要有危險也不會現在有危險,你看看凌小姐圍了那麼多人,要英雄救美也輪不上不是?」湯某半開玩笑的勸說道。
陸離聽罷泄了氣。
「咱倆跟在後面,暗中聽聽大肚子和凌小姐說什麼。說不定告你狀呢,哈哈。」湯某看見大肚子白色襯衫映出來的紗布了,已經猜出來是誰的傑作了。
聽到湯某把自己最擔心的事情說了出來,心裡更加慌張起來,心跳開始加速,就像一個做錯事怕被父母教訓的小孩一樣。
但是陸離並沒有做錯任何事,陸離也不知道為什麼自己現在為什麼變得慌張心跳加速起來。
陸離和湯某從貨櫃後面繞到了收銀台附近,一個既能聽到收銀台的對話又比較隱蔽的位置。
只見大肚子像其他人一樣扭捏,眾人看見大肚子走了進來也都好像認識大肚子。
雖然不太情願,但是還是為大肚子讓出了「有利位置」。只見大肚子手裡拿著一個白色的水杯,眼鏡也不敢一直盯著凌清越。
凌清越倒是一如既往的微笑著詢問著大肚子:「鄭華,有什麼事嗎?」
聽到這裡陸離緊張的屏住了呼吸,姓名叫做鄭華的大肚子說道:「凌老闆,我想買這個杯子。」沒想到鄭華原來只是想買凌清越店裡的水杯,陸離鬆了一口氣。
「哦,這個水杯啊,非常適合你哦。」
凌清越拿過來水杯轉身從飲水機接了一杯冷水,轉了一下杯底,只見白色的水杯隨著杯底的轉動變了顏色,逐漸變紅。
「我看你時長在外面站著,有時候下雨天氣挺冷的。這個水杯不僅能保溫還能自己加熱。
「大概等十分鐘常溫的水就能加到五十度,這樣你就能一直喝到溫水了。當然你也能通過旋鈕調整想要的溫度。」凌清越耐心的向鄭華展示。
鄭華聽著凌清越的話,眼睛有些濕潤,沒想到凌清越會記得自己天天晚上在外面站著。
但是鄭華不會告訴凌清越,自己天天晚上在街口站著只為目送凌清越回家,只是為了多看凌清越一眼。
天天多看凌清越一眼鄭華就很滿足。
「記得每天充電,要是壞了你再找我,畢竟這些東西技術比較新。」
凌清越似乎沒有注意到鄭華濕潤的眼眶。
「對了,凌老闆,這個怎麼充電啊。」鄭華看著杯子疑惑的說道。
「放在無線充電的基座上就自動充電了,你要是沒有,我可以送你一個。」
看來不是我一個人對於這些新鮮玩意不熟悉。
陸離在旁邊嘀咕著。
「我有的,有的。不用麻煩凌小姐。」說完鄭華慌忙掏出錢包結了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