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女人的肩膀(四)
「……第四條,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六個月以內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一)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發給;(二)連續工齡滿十年不滿二十年的,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發給;(三)連續工齡滿二十年不滿三十年的,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發給;(四)連續工齡滿三十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五發給。」梅曉曦手裡捏著檢查院送來的新《勞動法》關於病假工資的紅頭文件,大聲地念著。
「孟歌,你工作有十年了吧?」媽媽急切地問。
「虛年十年,實年只有九年多。不知道單位里怎麼算。」
「都怕要算成虛年哦?我們算歲數都算的虛歲嘛!按百分之八十算,你一個月該得多少?」
「這得算算,大概――百吧?」孟歌雖然能聽能說也能坐起來了,但腦子不如以前靈活了。
梅曉曦想起孟歌那張早已經被廢棄的工資卡。當時,孟歌還迷戀打牌,每個月工資一到賬,就被他偷偷取了。後來單位里統一換了卡,梅曉曦手裡的這張卡就成了費卡。孟歌當然不會把新卡給她,她也懶得再要。再後來,孟歌不出去打牌了,也曾經提過把新卡給梅曉曦管,梅曉曦笑了笑,說:「就你那幾個,能頂什麼?」沒有要。孟歌生病後,梅曉曦找過這張卡,可不管是孟歌身上還是家裡的柜子抽屜,都沒找到。後來,孟歌能說話了,梅曉曦又忘了問。
「還不到一千,以後怎麼辦哦?」媽媽著急得眼睛都紅了。
「管他的哦,只要人在就好,錢少點兒都是小事。」孟母怕梅家人嫌棄兒子錢少,連忙說。
「錢少點兒是小事,光是說哦,上有老,下有小的,這個家要花錢呀!他們小倆口,本來工資就少,還加上一個病人――對了,還不止一個病人呢!你說這下孟歌工資又少掉一大截,這是小事嗎?」梅媽拉著臉說。她含沙射影地在說孟母。孟母有心臟病,平常也聽女兒說過,孟母經常自持有病和帶過欣兒,隔三岔五地向女兒女婿要錢要物,心裡早就不高興了。孟歌生病住院時,一直忍著,今天話說到錢上,梅媽也不客氣,將了孟母一軍。
孟母知道自己兩母子占弱勢,也不敢開口。心裡默默地想,如果老頭子還在,哪裡受這樣的氣?這樣想著,眼睛紅起來,也不再開口,進裡屋看孫子去了。
「我說,你也少說兩句。人家一個孤老太婆。」梅爸小聲說,眼睛瞥了瞥裡屋的門,怕孟母又出來。
「你就不心疼心疼女兒?曉曦可是你的親女兒……」
「好了好了,不說了,媽。爸,剛才這一條只是說治療期在六個月以內的,孟歌沒治到六個月就出院了,該怎麼算呢?」
「繼續念。」
「哦。第五條,職工患病,醫療期內停工治療在六個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資按以下辦法計發:(一)連續工齡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六十……」梅曉曦停了,說,「孟歌連六個月都沒治到,這一條也和他無關。」
「嗯,念下一條。」
「第六條,原系全國勞動模範、省(部)級勞動模範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曾授予戰鬥英雄或曾榮立一等功並一直保持其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這一條也不沾邊兒。」
爸爸點點頭,媽媽自言自語地說:「全國模範,那好不容易評到哦。」
「第七條,職工患病,在醫療期內停工治療期間,每月領取的病假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百分之八十。」
「我們這裡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呢?」媽媽問。
「不知道,這得問問。不過,檢查院是國家機關,都怕不至於執行這麼低的標準吧?」
「第八條,」梅曉曦繼續念道。
突然,孟歌說:「來了。」
梅曉曦掀開涼被一看,果然孟歌的褲子又濕了一大片,褲子下面還汪著一團水。幸好下面墊了塑料布,沒把床打濕。
「你就不會憋會兒呀,說來就來。」梅曉曦一邊收拾一邊埋怨。
「我憋了,憋不住。」
「以後給你那兒塞個塞子。」梅曉曦對著孟歌耳朵悄悄說。
以前,給孟歌換褲子什麼的,爸爸媽媽還要迴避,久了習慣了,也不迴避了。突然媽媽喊起來:「糟了,我鍋里怕燒胡了。」老太太屁顛顛地跑開。都忙完了,一家人又坐在一起,梅曉曦又念起來:
「第八條,職工患病,醫療期滿或在醫療期內醫療終結不能恢復工作的,經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屬於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按有關規定作退休、退職或一次性處理;屬於大部分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醫療期滿后,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按有關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
「老頭子,孟歌這種算完全喪失還是部分喪失勞動力?」
「應該算部分喪失吧?他手還是能動的。不過也難說,醫生說,孟歌這種情況,也很有可能慢慢恢復。如果恢復得好,就不算喪失勞動能力了。關鍵是我在想,他這個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只說了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錢,沒說機關單位怎麼處理。」
「沒說,就是不解除勞動合同吧?或者是病退?」梅曉曦說。
「嗯,應該是。還有嗎?」
「還有,第九條,凡弄虛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