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金縣 第三十一章 金灣重案〈三〉
「啪!」知縣大老爺一拍驚堂木算是開場,堂外一堆好事的小民,瞬間安靜,伸頭看熱鬧。
「汪無賴!」
「草民在。」汪無賴一本正經。
「本官問你,昨日卯時前,是你在城外報案?」
「回大人話,是草民報的案。」
「可是因汪村被屠一事?」
「回大人話,正是呀!大人,草民睡得正香,忽聽外面亂鬨哄,就出去看,只見火光熊熊,有不少官兵在焚村。」
「你確定是官兵?」
「回大人話,草民看得真切,都是官兵模樣的人,背火槍。」
「認得出來是誰嗎?」
搖頭!這話沒排練過呀?
「還看見什麼?」
搖頭!
「杵作!」
「小人在!」
「勘驗的情況如何?」
「昨日寅時,汪村全部遭難,歹人先屠后焚,男女老少二十九位同姓族人,均屬被害死亡,另一洋人傳教士化名比特,屬意外身亡。」
「哇~」堂外小民一陣騷動。
「等等!」張會辦插話,他可不管什麼官場規矩:「汪無賴,你當時在何地方?」
「回大人話,在瓜棚睡覺。」
「為何不回自己的棚屋睡?」
「嘿嘿!習慣睡野外。」
「退下!」
「……」
「下一個證人。」
「啪!堂下何人?」
「大人,奴家是汪村汪大拿家兒媳,盪兒!」
「盪兒我問你,昨晚你聽到什麼?看到什麼?」
「大老爺,奴家只聽到亂鬨哄,看到一片火光,其它什麼都沒看見。」
「你不在家睡覺跑出來幹什麼?」
「大人,奴家沒亂跑,在瓜棚睡覺。」
「哇~」小民們興趣來了,小寡婦與光棍漢,滾瓜棚,意外收穫。
「你也睡瓜棚?」知縣這下楞住了,沒想到情節發展成這樣。
「是奴家的瓜棚呀?為何睡不得?」
知縣是明白人,盪兒睡瓜棚必有男女姦情,但不能問,否則汪無賴的話就不成立了。
可你不問,有人問呀!
「和誰在一起?」張會辦接著問道。
「……」
「可是汪無賴?」
「不!怎麼會是……?」
「哇!」堂外小民耳朵豎起來了。
「還有誰?」
「我!」堂外一個小夥子大聲承認,大家都以為是玩笑,轟的聲,亂做一團。
「啪!肅靜。」
「成何體統?都退下!」知府大人怕失控,厲聲呵斥。
「……」
「上物證。」衙役拿上來那支燒毀的火槍。
知府大人有意無意地點點頭,看向張會辦,這又能說明什麼?
「還當真是官兵所為?」
「……」
案子問到這個份上,含沙射影,不生不熟,嘎然而止,靜等好事者去發酵,積累『風聞』讓御史言官去發揮,任其流言蜚語滿天,終將落到人頭上,屆時群情激憤,影射之人必被奪職罷官,冤?官場上只講會不會做事,不論冤不冤,湯知縣老成謀國,深諳此道,險惡用心!
事發僅三天,又一波助推事件,引爆在市井中,汪無賴的屍體浮在金河河面上,杵作查驗,稱其頭部被重擊在先,沉河而亡。
這可不得了,滅口?報復殺人?吞併汪村財產?各式推論甚囂塵上,一個汪無賴無足輕重,官家兇殘,視小民性命如草介,云云……,輿論殺人更可怕!
沸沸揚揚,市民見到練勇都躲,金灣工地上的人越來越少,總兵衙門前,冷冷清清。
十天後,布政使白大人趕到,隨行還有一位,大名頂頂的浙江按察使張恩伯,都是微服。
「張會辦,怎麼會這樣?」
「一言難盡……。」
「事件有點大。」張恩伯仔細打量張會辦,發現其子不浮不躁,氣質沉穩,點點頭說道:「死了一個洋人,此事已傳至朝堂之上,皇上都關注,巡撫大人現成本官,限期破案,恐怕是善罷不了,本官此來,想聽聽會辦的看法?」
「恕我隱瞞部分實情,全因案情疑點太大,今日定當如實稟報!」
「說!」
「此案有幾處疑點,其一,為何一口咬定死者是洋人?洋人比特當天根本就不在現場。現場死者,是洋牧師前時留宿的一個二傻子啞巴,此子喜歡乘比特不在時,學樣穿洋道袍、戴頭帽,就是一個瘋癲。」
「什麼?洋人活著?」
「在後院住著,可傳來詢問?」
「等等!你把疑點都道出來。」
「其二,目擊者汪無賴聲稱,案發時睡在瓜棚里,可當時瓜棚已被一對偷情男女佔據,二人都供認不諱,根本未見汪無賴,其中必有說謊之人,如此重大的紕漏卻放過不問,直到汪無賴被滅口,無從對證。其三,已查證確實,那支被燒毀的火槍,是兩個月前剛在鐵工所組裝完成,共三十把,已派發給衢州練勇,據了解是譚都司的親衛所持有,怎會出現在火場?」
「如何證明此槍的來源與出處?」
「槍上鋼印批號為鐵證,與同類的槍一比對便知。」
「嗯!先保密,交與本官處理。」
三天後,還是這個縣衙大堂,堂上正坐一人,按察使張恩伯大人,側面有布政使大人,知府與會辦他們都坐堂下一側。
「啪!」張恩伯不愧是老刑獄出生,不怒自威。
「湯知縣!」
「下官在。」
「我問你,憑什麼認定死者是洋人比特?」
「回大人,火場就這一具死屍,面目全非,唯一無他。」
「杵作何在?」
「小人在!」
「你是如何查驗死屍?」
「回大人話,小人以為,此人三十左右的牙口,不似老洋人。」
「為何堂上宣稱,洋人是意外身亡?」
「回,回大人話,不敢亂言,是,是湯大人讓這樣說,小人……。」
「湯知縣,無憑無據,為何獨斷?」
「回大人,有,有報案村民汪無賴目睹,見其穿洋道袍、戴洋發帽的人在村口探望,被官兵追殺。」
「你為何不問,汪無賴當時身在何處?」
「回大人,詢問過,汪無賴說,當晚在瓜棚睡覺。」
「聽說,當天瓜棚好生熱鬧,已有一對男女捷足先登,你不感興趣?」
「……」
「眾多目擊者,真真切切,湯知縣竟然只聽信一個無厘之輩。」
「大人!不是這樣。」
「告訴你,當天瓜棚里有一對露水男女,還有洋人比特,都在堂外,你想聽聽他的描述?」
「啊?」
「如此妄斷官事,攪得朝堂不寧,是何據心?」
「撲通!」湯知縣突然覺得天旋地轉,立刻跪下心道完了!
「先帶下去,好生看管住,讓他慢慢反省。」張安察使轉向一邊:「譚都司可在?」
「下官在!」
「案發當天你在那裡?」
「在,營里,不不,在打獵,在外野營。」太突然,譚都司額頭冒汗。
「經查證,這支槍,配備與你親兵衛隊,做何解釋?」
「…………下官回去嚴查,也許遺失也未知?」
「啪!來人,看押起來。」安察使大人又轉頭看向黃知府:「黃大人,你看這事?」
「下官,下官知罪……。」黃知府如坐針氈,終於崩潰,翻倒在地,努力跪起,磕頭如搗蒜。
「…………。」
金灣一案泛起官場醜惡、生靈塗炭,幸得安察使大人明查……。
湯知縣,一方父母,荼毒子民,為虎作倀,罷官入獄,秋後問斬。
譚都司,為禍鄉里,形同匪類,抄家問斬。
知府黃大人,為一已之怨,放任管家,為禍官場,奪去品級、功名,押解歸鄉。
至於瘸腿管家,自知罪孽,上吊而亡。
事後唐大衛調任衢州總兵,金縣知縣一職空缺,由張會辦全權代理。